秦国农民为什么不敢收留商鞅?

静心匠道


确切地说,不敢收留商鞅的不是秦国农民,而是经营旅馆生意的小商人。根据《史记》记载,由于秦孝公的强力支持,商鞅变法在秦国取得极大成功,变法过程中,商鞅也得罪不少既得利益者。秦孝公死后,秦惠文王嬴驷即位,既得利益集团控告商鞅想要谋反,商鞅只得逃亡,逃到边境时想要住旅馆。根据商鞅制订的法律,住旅馆必须出示身份证明。商鞅因为不敢出示身份证明而被拒之门外,商鞅长叹自己是“作法自毙”。


《史记.商君列传》: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这就很清楚了,秦国开旅馆的小商人是根据商鞅之法,确切地说是根据《连坐法》规定,不查验“身份证”而给不明身份的人提供住宿将被“连坐”处罚。这也反映商鞅变法在秦国取得了巨大成功!正是因为商鞅成功的变法让秦国走上了“法治”轨道,正因为秦国国人已经形成了“法治”意识而淡化“人治”意识,才导致商鞅“作法自毙”。这件事至少说明了几个问题:

一、秦国的变法体系完善

商鞅到秦国,被秦孝公面试三次才重用。秦孝公问计商鞅图霸之策,商鞅鼓动秦孝公变法。秦孝公为了统一思想,让甘龙、杜挚等既得利益的代表与商鞅进行廷辩,理辩明之后推行变法就顺畅多了。

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一共有三次,第一次是公元前359年在秦国推行《垦草令》,这是初步试验;第二次是公元前356年,主要变法内容是奖耕战;第三次是公元前350年变法,主要内容是政治体制改革。具体内容分类如下:

首先,政治变法方面:

  • ——最重要的是废除分封制,建立县制。后来发展为县上设郡,统称为郡县制。影响中国2000多年。

  • ——迁都咸阳。把秦国东出的指挥中心东移,方便了后来的兼并统一战争。

  • ——废除世卿世禄制,直接把奴隶主贵族拉下神坛。


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的废除,对秦国政治体制的影响是革命性的,对旧奴隶主贵族的打击是致命的,秦国奴隶制从制度上予以终结,自此开始走上封建化的道路。商鞅也因此得罪了一大批既得利益奴隶主贵族,为他后来被杀埋下了隐患。

其次,经济变法方面:

  • ——废除井田制,废除土地国有制,开阡陌封疆,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自由买卖。

  • ——以农业为本,奖励耕织,奖励垦荒,奖励耕织大户。

  • ——抑制商业,限制商人经营范围,重征商税。

  • ——统一度量衡。

  • ——编制户口,伍家为伍,十家为什,所有秦人都要登记,并领取“身份证”,按户口和人口征收军赋。


废井田、开阡陌,顺应了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的需求,从根本上打击了奴隶主阶层。而重农抑商作为一项国策,影响了中国2000多年。对家庭实行什伍编制,则是为《连坐法》的实施准备了条件。户口的管理,对防止人口外流也起到了保护作用。

其三,军事变法方面:

  • ——奖励军功,建立20等军功爵制。

  • ——禁止私斗,杜绝内耗。

军事变革应该是商鞅变法中的最核心内容,也是秦国当时与山东六国相比处于弱势地位的最有针对性措施,军功与爵位挂钩,改变了过去“要我当兵”为“我要当兵”,大大提高了兵员质量和军队战斗力,形成了碾压天下的“大秦锐士”。

20等军功爵制度被汉朝全盘继承,也锻造了天下闻名的“汉军”,喊出了“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最强吼声。

其四,法律变法方面:

  • ——全面推行李悝的法经,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 ——出台《连坐法》,一人犯罪,什伍连坐。鼓励“告奸”,有“奸”不告,与“奸”同罪,并且连坐。商鞅逃亡时小旅馆不敢提供住宿就是这个原因。


商鞅入秦时,带去了魏国的李悝法律《六经》,李悝《六经》是中国较早的、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后世的影响非常大。但李悝的《六经》在魏国没有得到很好的推行,商鞅在秦国变法才得到全面推行,汉朝又在此基础上制订了萧何《九律》。

商鞅根据当时战国诸侯兼并人口大流动的实际,制订了《连坐法》。因为人口是战国时代最重要的生产力,限制人口流失是各国当政者的头痛问题。商鞅通过改革土地、农业、户口政策并实行《连坐法》,将人口与土地牢牢地拴在一起,对防止秦国人口外流、保护秦国生产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在全国统一后,《连坐法》显示出了极大的弊端,最终暴政加连坐逼反了陈胜吴广,也掀起天下反秦浪潮。刘邦建汉后,废除《连坐法》、而保存了其它秦法并有所发展,也是顺应时代的要求。

其五,文化变法方面:

  • ——焚烧儒家经典

  • ——禁止游宦

  • ——革除戎狄陋俗

  • ——推行个体小家庭制

秦始皇的焚书其实是从商鞅时代就开始的,这种做法虽然是文化专制,但也是统一思想的要求,只是做得过了!

而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则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一家一户小农经济的基础,这一现象延续了2000多年。

商鞅在秦国的三次变法,涵盖了秦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法制本身,是一次全面深刻的变革,从制度本身和法律本身为中国的封建制度进行了重要的准备。

正是因为有户口政策和《连坐法》限制,秦国小旅馆的老板才不敢收留拿不出身份证的商鞅。

二、秦国的法律普及到位

法律制订了,执行之前,先要进行法律普及。

今天我们看来,很容易也很正常的普法行为,在春秋时代其实是“奢侈”的,一直到春秋末战国时代才有。

在春秋时代及之前的西周,法律是保密的。只有奴隶主贵族才有权利知道法律的内容,平民是无法知道法律的。奴隶主们保密法律,一方面是显示了奴隶主贵族的高贵;另一方面,民众不知道法律条款,犯法了如何处罚由奴隶主贵族说了算,便于奴隶主贵族行使特权。

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将郑国的法律铸成鼎,放在郑国王宫前,供全郑国人民学习了解,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的法律。20年后,晋国也将法律铸于刑鼎公布,法律逐渐开始普及。

但晋国这一力度并不大的“普法”行为却受到了孔子的批评,孔子认为“普法”会让民众钻法律空子,也显示不出奴隶主贵族崇高的身份与地位,难以想像吧?这种“愚民”的说法竟然出自教育鼻祖孔子之口。

《左传.昭公29年》:(孔子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

将成文法律铸刑鼎,只是普法的起步阶段,普法效果并不好,毕竟大部分民众是不可能大老远的跑到王宫来观看的。

商鞅在秦国变法后,也是想到要普法的,因为法家强调以法律为准绳,但如果民众不懂法而犯法,那么就会造成“枉法”,这是注重法治精神的法家不愿意看到的。

商鞅为了普法,别出心裁地想出了一个“徙木立信”的办法:就是在国都的南门立一根长木头,下令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十金。民众觉得很奇怪,但都不敢搬。商鞅又把赏金加到50金,终于有一个胆大的人去吃“螃蟹”了,把木头搬到北门。商鞅兑现了50金的赏金,同时把新的法律张榜公布。

《史记.商君列传》: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商鞅利用“徙木令信”造成的轰动效应普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新法下发各县以后,同样张榜公布,最终秦国的民众每个人都知道新法的内容。

商鞅逃亡到小旅馆,小旅馆的老板也是知道户口政策及《连坐法》的,知道给没有身份证明的人提供住宿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如果小旅馆的老板当时给商鞅提供住宿,根据商鞅后来因谋反罪被处“车裂”及灭族之刑,那么根据《连坐法》,小旅馆的老板将与商鞅同罪,也会被处以车裂及灭族。

秦国注重“普法”,韩非子就有精彩论述:“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就是说秦国的法律是编著成图册、放在官府里保存,以备查验,同时也是向百姓公布的,这里的“布”就是“公布”的意思。

法律公布以后,地方政府还设有“教化”之官,把法律讲解给民众听,以防止民众不识法,毕竟,那个时代,文盲还是比较多的。

孔子通过“隐法”操作来震慑罪犯,商鞅通过“显法”来震慑罪犯,商鞅的做法更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三、秦国的法律执行严格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是我们现代的法治理念,但在2350多年前的秦国,同样也是遵循这一理念的。

立法、普法到执法,商鞅是一气呵成的!

具体到“执法”的环节,商鞅也是有雷霆手段的:

首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执法最难的就是“刑不上大夫”,更何况当时秦国还是奴隶制国家,奴隶主贵族享受特权成了习惯,对新法不适应。但由于秦孝公的支持,他们又不敢自己带头乱法,于是就鼓动太子嬴驷犯法,看商鞅怎么执法。

太子这个楞头青真的犯法了,全秦国都在看商鞅。商鞅说太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太子是储君,不能用刑,就让太子的师傅代太子受刑。于是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都代太子受了刑,一个被砍了脚,一个被纹了面,公子虔还被割了鼻子。

商鞅的严格执法,震慑了秦国的权贵,但也得罪了权贵,秦孝公死后,这帮权贵就告商鞅要谋反,逼得商鞅逃亡。

其次,“杀鸡骇猴”抓典型。

秦国在战国初期的主要国土都在西部,是秦穆公开疆拓士兼并西戎而发展起来的。秦人与戎人长期杂居在一起,难免会为鸡毛蒜皮、鸡零狗碎的事情大打出手,这是秦国国内有名的私斗,每次私斗都会有普通民众伤亡,造成了很大的内耗。

商鞅变法特别增加了一个条款就是禁止私斗,而新法刚颁布不久,秦国某地又暴发了私斗,商鞅抓住这个典型通过严惩参与私斗者,起到了“杀鸡骇猴”的效果。

《大秦帝国》电视剧有个“渭水大刑”的镜头,反映了当时秦国为了制止械斗,对参与械斗的民众处以死刑,一下子处死了数百人。这个情节出自西汉刘向的《新序》,根据刘向的记载,那一次“渭水刑杀”,一共处决了700多人,渭水都被染红。虽然数字有待考证核实,但是这事应该是真的,否则,积弊了上百年的私斗之风不可能一夜之间销声匿迹的。

其三,严惩议论新法者。

商鞅在执法方面更“绝”的做法是严惩议论新法者。

为什么说商鞅的做法“绝”呢?因为新法刚实施时,有民众跑到秦国都城反映,法律难执行,商鞅立即把这帮议论新法不好的人抓起来,送到边疆去充军。

新法实施几年后,取得非常好的效果,不论是国家还是民众,都从新法中尝到了甜头。于是又有一帮新法的受益者跑到秦国都城,夸赞新法好,结果商鞅把这帮夸赞的人又都抓了起来,送到边疆充军。

说新法不好,拉去充军;夸新法好,也拉去充军?商鞅这是什么大招?

其实这是培育秦国国民“No Excuse!”即“不找任何借口”的执行力,商鞅此举既显示了法的权威:法制订出来以后不是供大家议论的,而是供大家执行的;也培养了秦国国民的服从性,战时体制时,“服从”比质疑更重要。

商鞅“作法自毙”的背后,其实反映的是秦国从高层到底层民众知法懂法而又严格执法的自觉性。秦国小旅馆老板不敢收留商鞅,正是秦国法律完备、普法到位和执法严格的具体反映,商鞅不是死于自己制订的法律,而是死于既得利益集团的报复上。


一叶碧云


非常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秦孝公时期,卫国人公孙鞅主持变法,因获封在商於之地,所以称为商鞅,当时有许多人反对变法,商鞅舌战群儒,使秦孝公嬴渠梁坚定了变法富国强兵,

商鞅后来之所以被杀,是因为在他变法的途中,秦公子嬴驷犯法,商鞅遂让他的太傅公子虔替他受刑。

后秦孝公去世,秦公子嬴驷继位,是为秦惠文王,公子虔立刻诬告商鞅谋反,秦惠文王为了稳固贵族势力,和自己的统治地位,下令捉拿商鞅。

商鞅逃走,一直逃到一家客舍,可是店主人不让他进,因为他没有凭证,可见当时秦国受商君变法之深。

最后商鞅逃回封地,兵败然后被秦惠文王车裂而死,不管商鞅的结果如何 ,但是在边界农民没有凭证,不敢收商鞅的时候,商鞅知到自己要死于自己所制定的严酷秦律上了。

商鞅虽死,但他制定的秦法,却影响了秦惠文王之后的所有秦国国君,就连一边界小农都能遵守。

为什么不收商鞅?因为商鞅没有凭证,没有凭证收留,在秦法之中是大罪,所有可以看出商鞅变法之深。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


嘴痕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因为农民没有收留商鞅的理由。

第一:商鞅变法的目的是强国,而不是富民。

实际上,秦国确实因为变法而强大的,但不代表老百姓强大。

老百姓只有通过战功获得奖励,才能富裕起来。

而这种老百姓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战士并不可能立什么大功劳。

同时,商鞅的一些政策对农民其实很不利。

比如禁止农民购买粮食,迫使农民专心务农;

实行愚民政策,隔绝农民与知识的接触,强迫农民心如止水,使农民愚守于耕种;

将山川湖泽等自然资源收归国有,禁止农民进入谋生,强迫农民必须务农;

凡是从事工商业或是因不生产导致贫困破产的人,连同妻子、儿女罚入官府为奴;

还有很多。

以上对于人民的危害很大,迫使农民拼命产粮食。然而,种地是不可能发财的,尤其是在当年壮劳力都要参军的时代,家庭的负担非常重。

尤其是所谓连坐法,其实主要是用于农民。

连坐法要求:居民相互监督检举,一家犯法,十家连坐。不告发奸人的处以腰斩。

其实普通农民是没有什么能力互相监督的,这其实是将官府的责任转嫁到农民头上。

一旦出事,首先追究农民责任。

第二,商鞅犯得是叛逆罪。

商鞅回秦后被迫潜回封地,发动邑兵攻打郑县(今陕西省华县)。秦惠文君派兵攻打,商鞅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

这种谋反罪,谁敢收留?

第三,商鞅自己的法律。

商鞅的连坐法规定农民必须连坐以外,还规定旅店也要连坐:出行较远者及旅店的旅客必须持有官府印发的凭证,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凭证的旅客住宿,否则店主与奸人同罪。

这种情况下,商鞅不但不可能被农民收留,连住旅店都不行。


萨沙


秦孝公病亡,惠文王登上历史舞台。旧贵族诬陷商鞅谋反,惠文王本来与商鞅就有矛盾,于是下令捉拿商鞅,商鞅听到消息逃跑,逃到一农户家里想借宿,但没有带证件。农户于是不让他住,说商君规定,收留无证之人要连坐治罪。商鞅感叹自己是"作法自毙"。

商鞅对法制的推行相当严酷,所谓以人为本基本上不在商鞅的考虑范围之内。商鞅让秦国一切均为秦法服务,人民对秦法除了敬畏,还必须执行,让秦国成为了战争机器,其中就有臭名远扬的连坐之法和特务制度、秦法之中,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成为集体组织。在这个组织中,若有人犯法,其他相关人员如果不向官府告密,同样会被株连腰斩。相应的是告密者会得到重赏。最严厉之处在于,父母、兄弟、夫妻都负有告密的义务。如果丈夫偷盗,妻子和儿子知情不报,还把所偷到的东西进行共享的,与丈夫同罪论处。重点在于,如果共同居住在一个院落中的亲戚,即便不知道偷盗的事情,也会被连坐。假如亲戚主动告密,则可享受减刑。这直接导致告密在秦国成为风气。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敢收留商鞅才是怪事了。


谈古喻今故事会


商鞅,商鞅变法的主角,最终被秦军追捕“车裂”而死。在他逃亡过程中,秦国一位农民拒绝收留他,这是为什么?

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推出变法,这其中有两条使得秦国农民不敢收留逃犯商鞅。一是编订户口,商鞅的变法使得秦国的百姓都编入政府的户口登记册,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这代表这个秦国农民是在政府有登记的,包庇逃犯会很容易查到。二是连坐法,连坐法就是一人犯法家族所有人都要一起受罚,户口里为伍的家庭也一样受牵连,正因为这一条最终导致秦国农民不敢收留商鞅。

商鞅变法虽然得到国君的支持,但也触犯了地主贵族的利益,这就是为什么他要逃。不过秦国农民不收留商鞅也正说明商鞅变法的成功



爱铲屎的猫


  • 观史料中,似未提及“秦国农民不敢收留商鞅”。

  • 关于商鞅之死,《战国策》《吕氏春秋》均未提及其出逃的具体过程,只有《史记·商君列传》说了,“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 是说商鞅逃跑到了边境,要住旅店,老板因其没有“验”即身份证明而不敢让他住店。“客人”即旅店从业人员,算是“商”而非农。至于不敢让他住店的原因很简单,商鞅身上没有能证明身份的刻有个人信息和当地官府盖印的木牌。按秦律,如果让没带“验”之人住店,旅店老板连坐同罪。

  • 不论这段是事实还是太史公出于对商鞅一贯的讥讽而杜撰,甚至借商鞅之口来“承认”秦律之严苛,反倒说明了商鞅变法后,秦律之行之有效、令行禁止。

  • 所以,谈不上“秦国农民不敢收留商鞅”,因为就连太史公都说了,“客人不知其为商君也”。


圆缘堂主人


话说秦惠王登基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捕杀商鞅,商鞅闻风而逃,在逃亡的过程中,秦国的农民都不敢收留他,商鞅无处可去被抓,车裂而死!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一切还得从变法从头说起:

商鞅在秦孝公赞同自己富国强兵的主张下,雷霆变法,通过南门立木,先树立言而有信的形象,后趁热打铁,立即将制定的新法令公布出来,新法令赏罚分明,规定:

❗️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为标准,即使是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

❗️奖励发展生产,多生产粮食和布帛的可免除官差,凡是因懒惰而贫穷的,连同妻子儿女都收入官府做奴婢;

❗️加强社会治安,实行连坐法,百姓互相担保,互相监视,外出须带证件,没有证件,各地不准留宿。

雷霆变法使秦日益强盛,在秦孝公的绝对信任和有力支持下,商鞅又实行了第二次改革:

❗️废井田,开阡陌;

❗️鼓励垦荒,允许土地自由买卖;

❗️把全国分成30个县,由中央直接委派县令、县丞管理;

❗️把国都由雍迁到咸阳,以便向中原发展等。

这一系列改革必然要遭到那些原先享有特权的旧贵族的反对

,他们暗地里串通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唆使太子以身试法。

商鞅获悉后毫不动摇,他不便惩治太子,便在秦孝公的支持下,根据新法治罪,割了公子虔的鼻子,在公孙贾的面上刺了字,从此再无人敢公开反对新法了。

太子却记着这笔账,此事为商鞅埋下了祸根。等到秦孝公病故,太子即位,即秦惠文王他记恨商鞅,便捏造罪名追捕商鞅,商鞅在逃亡途中,因有新法,各户都不敢收留,否则将受连坐的重罚。

商鞅作茧自缚,只得喟然长叹,惨死于车裂之刑。

商鞅虽然功成身败,但他的新法在秦国基本上延续了下去,使秦国从此走向繁荣富强,为秦日后统一中国奠定了根本的基础。

商鞅诗》

(唐)王安石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东秋妮


老百姓不支持他。因为商鞅变法,不仅仅伤害了贵族们,也伤害了普通老百姓。比如商鞅实行了“什伍连坐法”,一人犯罪,大家遭殃。那个人犯罪了,怎么就该我遭殃呢?商鞅实施的这些严刑峻法,让很多人都心生怨气,他们怎么还会容留。




华仔V深活


商鞅变法想过自己的下场,但他没想到会来的这么惨烈,这么快。

当时秦孝公继位,秦国的状况不容乐观,因为当时秦国在战国七雄之中是地位最低的国家,其他的国家都因为秦国地处不毛之地,而且武力和生产都不强盛的情况下,其他几个国家都不太和秦国交好,也不和秦国签订盟约。

正是这种不平等的待遇,让秦孝公产生了改变的决心。秦孝公决心广招人才实行变法,这时候在魏国得不到重用的商鞅闻风而动,他商鞅决心进秦国的大门,让自己的一身本事得以有用武之力。

商鞅的变法改革的举措和秦孝公的想法不谋而合,于是商鞅在公元前356年开始实行变法改革,首先商鞅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系列改革的举措。也正是这次改革的实施让秦国的国力变得更加强盛,秦国才开始真正的强大起来。

第一次改革,因为有秦孝公的大力支持,同时改革确实改变了秦国的现状,即使影响了一部分维旧派的贵族和王公的利益,但在国家实力面前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

但第二次改革确实在刑法方面太过严苛了,这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为了稳固朝纲,新继位的秦王决心拿商鞅开刀,商鞅收到消息也逃亡了,可惜由于他自己的变法,逃到一个农户家里,商鞅没有证明身份的证件,对方不敢收留害怕连坐之罪,所以害的商鞅没有逃亡成功被抓了。

所以说商鞅不是没有留后路,只是他没想到自己把自己给坑了,自己制定的刑罚太过严苛,导致了大家根深蒂固的恐惧,因此才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匹诺曹jun


秦国有非常严厉的什伍连坐制,也就是一家犯案,其他家要一起举报,不及时揭发,按同罪论处。

而秦孝公死后,商鞅已经失去了在秦国的靠山,而且变法时得罪过继任秦王。所以一上台,新君以谋逆罪论处商鞅。鉴于秦律通行秦国,商鞅没有通行牌(身份证),所以逃到函谷关又回来,去到自己封地商於,起兵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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