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出擊“零接觸”,芝罘法院快速執結多起涉民生案件

疫情當前,芝罘法院在積極貫徹落實關於加強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同時,擔當作為,履職盡責,做到防疫執行兩不誤,切實發揮執行局快速執行團隊的作用,穩妥有序開展執行工作。

線上查控劃撥案款,快速執行解糾紛

近日,芝罘法院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電話溝通的方式執行到位一筆執行款,使兩位申請執行人在這個初春感受到不一樣的溫暖。

申請執行人王某、李某原為被執行單位的員工,因與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向煙臺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19年7月9日,經仲裁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被執行人於2019年10月9日前支付兩申請執行人款項8萬餘元,逾期支付還應向申請執行人支付相應的違約金。調解協議達成後,被執行人僅向每位申請執行人支付1萬元,後再未向其支付任何款項。

拿到案件後,執行法官立即通過特快專遞的方式向被執行單位發送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亦未報告財產。當前正處於特殊時期,不能進行線下執行,執行法官經電話不斷與被執行人進行溝通,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對其進行勸說。與此同時,執行法官通過線上網絡查控,發現被執行人賬戶有入賬情況,便第一時間將其賬號凍結。最終,在執行法官的勸說下,被執行人迫於法律的壓力,當晚就將執行款打入法院賬戶。

從立案到執結僅用20天,古稀老人順利領到賠償款

2月23日立案,3月13日案款到位。疫情期間,執行法官克服重重困難,充分利用網絡查控、電子送達等手段,僅20天即執結一起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

疫情期間,芝罘法院嚴格限制會見當事人次數,案件立案後,執行局快速執行團隊承辦法官在第一時間啟動網絡查控,向被執行人發送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傳票等法律文書,並電話告知了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

據瞭解,申請執行人李宇(化名)系被被執行人王輝(化名)飼養的大型犬隻驚嚇摔倒受傷,經鑑定為十級傷殘。由於申請執行人已年逾七十,其配偶也已年邁,所以不得不僱人護理,這讓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得知這一情況後,承辦法官立刻將被執行人銀行賬戶凍結,並告知申請執行人待法定凍結期限到期,法院便會立即將案款扣劃,屆時就可以來院領取案款。該案從立案到結案前後只用了不到20天,申請執行人對執行結果十分滿意,並對執行法官的辦案效率連連點贊。

因前夫阻止其探視女兒,被執行人拒不支付撫養費

申請執行人張亮(化名)和被執行人陳麗(化名)婚後育有一女,雙方經調解自願離婚,約定婚生女由申請執行人撫養,被執行人按月支付撫養費。但被執行人自2014年5月起一直未支付撫養費。

在電話約談中,被執行人稱,她之所以遲遲不向申請執行人支付撫養費,是因為申請執行人以各種理由阻止其探視女兒。被執行人作為孩子的母親,對女兒的思念使她不得已採取遲延交付撫養費的方式,想以此來逼迫申請執行人允許其行使探望權。

承辦法官得知這一情況後,對被執行人身為人母的心情表示理解,同時也告知被執行人支付撫養費是法定義務,如不按時履行義務不僅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還可能承擔罰款、拘留等懲戒措施。被執行人當即表示願意即刻將撫養費足額打到法院賬戶,但懇請承辦法官待疫情結束,自己如約見到女兒後,再由承辦法官將撫養費發放給申請執行人。

承辦法官予以准許,並將本案執行情況以及法律規定的探視權相關事項告知申請執行人。最終申請執行人表示同意暫將案款留存法院,待疫情結束後儘快安排被執行人母女見面,屆時再來領取案款。至此,本案順利結案。

特殊時期,芝罘法院重新調整執行局組織架構,增設快速執行團隊,重塑執行理念,實現科學分權、繁簡分流、精細分工,將小額涉民生案件作為執行重點,大力提升了執行質效和群眾滿意度。執行法官靈活運用網絡查控、電話溝通等線上方式,“零接觸”執行案件,既緩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也保護了當事人和執行人員的身體健康,不僅保證了執行力度,而且彰顯了執行溫度,切實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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