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排污单位,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要求,纳入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及排污许可核发登记的33个行业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登记工作,4月20日前全面完成核发领证。鉴于目前时间紧迫,请各排污单位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属于应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含重点和简化管理),登录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官网首页“亲清服务”平台,链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http://permit.mee.gov.cn/)注册,并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签署《承诺书》,公示期满后(实行简化管理除外)通过系统向所在辖区县级生态环境局正式提交申请。

属于登记管理的,登录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官网首页“亲清服务”平台,链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http://permit.mee.gov.cn/)注册,登陆后进入“排污登记”模块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并获取排污登记回执。

此项工作关系企业今后合法经营生产,请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申报或登记工作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可关注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培训视频,或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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