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没事儿?错!错!错

知道吗?老王出来了。

他不是因为交通肇事被判刑了吗?怎么这么快出来了?

听说被判了缓刑,就是不用坐牢,没事儿了。

缓刑=没事儿?错!错!错


被判缓刑等于没事儿了?事情真的这么简单?让我们来通过真实案例了解一下。

相关案例

近日,荣成一男子闫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闫某被发现2016年12月2日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间自2016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5日。因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闫某被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最终闫某因危险驾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与前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缓刑就是免除刑罚?

错。缓刑是我国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刑罚的制度设计,也就是说判决的刑罚先不予执行,给被告人一个考验期,在考验期内要求犯罪人遵守相应的规定。考验期满后,根据考验期的表现再决定要不要执行判决的刑期。另外,并处的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要执行。比如,某人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这一千元罚金还是要交的。

缓刑就不用坐牢了?

错。我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也就是说,如果考验期内违法犯罪或者缓刑规定,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例如上述案例中的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如果闫某在三年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遵守缓刑执行规定的话,就不用进监狱服刑了;但如果在考验期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或违反缓刑期间相关规定,则要执行三年的有期徒刑。


缓刑=没事儿?错!错!错

缓刑等于没事儿?

错。我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就是说,被判缓刑后,在考验期内要受到各种限制,要老老实实,遵纪守法,定期报告自己活动情况,遵守会客的规定,离开居住的地方要得到批准。


缓刑=没事儿?错!错!错

缓刑的目的是给犯罪的人一次不执行刑罚也就是不用坐牢、自觉改造自己的机会。如果表现不好或者是违反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将会撤销缓刑而执行判决的刑罚。案例中的闫某因为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规定,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所以被撤销缓刑,并且数罪并罚,新罪旧罪一起罚。

所以说,缓刑不是免除刑罚,而是在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给犯罪情节不严重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不珍惜这个机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缓刑执行的规定,还是要坐牢的。

图片来源自网络

来源 | 荣成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 | 李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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