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簽好的房屋買賣協議,買方說疫情期間房子不買了要求房主退定金,不然就起訴,咋辦?

箏箏之音寇人心絃


雙方簽好房屋買賣協議,合同已經成立生效。雙方應遵守,違反協議則承擔違約責任,不買房則適用定金罰則,即定金不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疫情屬於不可抗力,但要具體分析是否影響合同的履行,對具體案件來說是否不可克服。顯然,疫情不影響付款的履行。即使某些案件屬於不可抗力的情況,也不是必然要全部免除責任,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律師郭峰


這裡奉勸大家一句買房趕快買。因為疫情金融危機要來了。每次金融危機後房價就一定大漲,為什麼呢?因為央行會放水救市,一放水人民幣就貶值,人民幣一貶值房價就一定會上漲。房子最終會跌沒有錯,但那是人口減少帶來的問題,就那也是幾十年以後的事情,你能等得了幾十年?而且我告訴你們想房子跌價再買你這輩子是不會等到了。何況土地.人工.成本.材料都在成幾倍的增長。如果你是剛需立刻買房,千萬不要再等。


穩穩的幸福JL


房屋買賣協議已經簽定,既具有合同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予以履行。

疫情雖為不可抗力,但疫情並不會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執行。若是有影響,應可以延遲交房。如果賣方因此延期交房,買方應予理解和配合。

現在買方以疫情為藉口停止履行合同,提出退房退定金,顯然是找藉口。不排除個人原因,從法律層面定金可不退。

從實際操作,賣方也可視買方因此給自己造成多少損失,適當退還部分定金,雙方協商解決也好。

退一部分,是情份。一分不退,是法理!

若賣方起訴,輸的可能性更大。



一河濰水向北流


特別是在2015年到2018年之間,二手房買賣這樣的事情很多,不過那個時候多數是因為房價上漲,房東不賣了,因此而引發的一些矛盾和官司,在各地的法院上演,你們不是有居間協議嗎?面對違約的一方,應該是具有保護條款的,你們是在中介簽訂的三方居間協議嗎?還是什麼協議?

理論上,如果賣家違約,要雙倍賠償定金,或者按照合同上的違約進行賠償,如果是買家違約,就相當於定金沒了,不再返還,要看看你們的協議條款,還有就是定金和訂金之間的區別,你要好好的看一下合同條款,如果是定金,那就代表不退,如果是訂金,只代表鎖定房源,如果對方不要了,完全是可以退還的,把這兩個字先搞清楚了。

對方要起訴,那就讓他去起訴,總的來講,你也不會損失什麼,難道你把人家的給你的定金花了?如此心虛,實際上,對方違約,定金是不退的,當然也要看合同條款,為什麼這麼為難?自己的房子在,什麼都不怕,現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管他,你該幹嘛幹嘛?他要過戶就給他過戶,他不過戶,你就當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你內心穩定一切都好辦,因為他翻不起多大的浪,他一問律師,自己就退縮回去,他根本就沒有勝訴的可能性,明白嗎?



樂福居


因為疫情期間不買了不是主要理由,應該還有隱情。一般買賣協議可以支持雙方自動解約的是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等。而這次新冠疫情在國家層面確實是提升到戰時級別的。

我認為買家如果沒有什麼特別原因事不太會終止合同的,建議雙方商量著來,一切都是談出來的



南厙浜底頭


對於這個問題要具體分析,需要看房屋買賣協議對於違約如何約定。

一般中介的房屋買賣協議有約定不可抗力,因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受疫情的影響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不一定必然會被認定為違約,雙方可以協商延期等疫情結束後再履行,也可以解除或者變更合同。

《合同法》第94條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擔違約金,無非就是前期收的定金退還,不需要承擔其他的法律責任。


80後的調解員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1.首先問清買方具體什麼原因造成不買,如果確實是因為家中出現變故,而導致家中用錢,我們應該坐下協商,畢竟當初他也是誠信買房,您誠心賣房。可以等他處理好事情,在約定辦理房產過戶的問題。

2.如果買方就是故意不想買,這部分定金肯定不會退的,因為這些錢會在雙方買賣協議體現出來,買方不得無故不買,否則定金不會退的。這些相信買方也會看寫在合同裡面說明。

3.保留好買賣合同協議,收集好證據,如果真向您起訴做好應對,如果通過第三方中介成交,由第三方協商定金可以少退一些,畢竟是對方違約,不是您的責任。

最後希望建議對您有所幫助,


小高房多多


合同辦事,賠雙倍定金,或者房屋總價多少~說狠點,別客氣,你說你違約,你還有理,下次接電話,錄音。

然後,問幾個問題,你是買家誰誰誰嗎?我們合同簽了為什麼違約,然後對方會說出來,

你繼續問,籤合同有法律責任的,我們是狠願意賣,你們如果確實違約,打官司奉陪到底。

記得一定留下聊天記錄,錄音。

對方就是嚇唬你,讓你退錢,說白了就是不守信用的~渣渣


武漢房產達人阿甘vlog


如您所述,買方不買房屋要求退款的行為,從法律上說,屬於解除合同的行為。而對於合同的解除,只有達到條件,才能解除,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合同如何才能解除,有三種方式,即協商解除,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協商解除需要合同雙方達成一致解除的意思,才能解除。而約定解除,需要達到約定的條件,一方才可以行使解除權,要求解除合同。法定解除,一般而言,是合同因客觀原因不能履行了。

具體到您說的情況,如果買方不繼續購買房屋,且要求退款,他需要到達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或者現在因客觀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而疫情本身並不一定導致合同的不能履行,所以其無權要求解除合同,並退款。


北京房產律師王穎


您好,籤合同交定金了,疫情這個不可控因素,起訴看法院咋判吧,如果說著急住,房主這邊看能不能提前倒房子,溝通不行再起訴唄,誰有那麼多時間折騰,買方能起訴就是不著急,故意的,誰當時逼著買了,房主買房也是用錢,拿不到錢也忍著了,買方一看就不急住,還有時間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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