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隱瞞病情追究法律責任

3月18日,江蘇舉行涉外疫情防控新聞通氣會。省外辦、省公安廳、省衛健委、南京海關相關負責人介紹了涉外疫情防控相關情況。省涉外防控協調組組長、省外辦主任費少雲介紹,江蘇先後組派駐上海、崑山、北京、青島等工作組,關口前移,按照無縫對接、閉環管理原則實施入境人員轉運工作。

截至3月17日晚6點,共轉運入境赴蘇人員3243人。截至3月18日,全省無一例輸入性確診病例。


入境人員隱瞞病情、不如實申報個人健康狀況的行為,多部門現場明確此為違法行為,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涉外疫情防控,江蘇這樣做


省衛健委:向口岸一線派駐199名醫療骨幹


“目前,周邊的上海市、浙江省已陸續出現輸入病例。境外疫情形勢非常嚴峻,防境外疫情輸入是江蘇當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發佈會上,省衛健委副主任周明浩表示,為防境外疫情輸入,省衛健委組織專家,每天收集分析境外疫情發展數據,根據各個國家的確診病例數、新增病例數以及發病率等多個指標,進行分析研判,對發生疫情的國家和地區進行風險等級評估,適時向省涉外防控協調組提出防控措施建議。


在協助開展入境人員轉運工作方面,江蘇省抽調了44名,又從各市抽調155名醫療衛生專業技術骨幹派駐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口岸一線,對入境人員開展轉運等相關工作。


據瞭解,目前,江蘇省與其他省份已建立協查機制,加強了跨地區密切接觸者協查,外省出現輸入性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後,會及時發出協查通報,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與外辦、海關、公安、民航、鐵路等部門通力協作,及時追蹤所有江蘇省的密切接觸者,並通報本地排查出的跨地區密切接觸者信息,嚴防疫情擴散。


省公安廳:無差別執行相應防控措施


江蘇省公安機關為做好精準防控,及時彙總相關部門提供的入境航班和人員數據,與衛健等部門共享。警方將嚴格依法確保信息安全,保護個人隱私。


“對於所有境外來蘇的中外人員,江蘇警方將一視同仁,無差別執行相應措施,還會尊重他們的宗教和風俗習慣。”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趙建生介紹,無論是中國公民,還是外國公民,都應如實履行健康申報、行程史填報等信息報告責任,到社區後要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情況。


對來自疫情嚴重國家、14天內有疫情嚴重國家旅居史或者境外輸入確診、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以及發熱、咳嗽等異常症狀人員的密切接觸者,要按當地防疫規定進行醫學觀察;來自非疫情重點國家的,主動配合居家觀察等相應防疫措施。


尚無一例輸入性確診病例 | 江蘇:隱瞞病情追究法律責任


南京海關:4個“百分之百”,嚴控口岸防疫


為進一步防止境外疫情輸入,南京海關與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配合,做到4個“百分之百”,堅決遏制疫情通過口岸蔓延擴散。


南京海關副關長王續剛說,對來自口岸重點防控國家或地區的入境航班,海關將在口岸指定地點100%實施登臨檢疫,做好情況問詢、證單核查、醫學巡查及有症狀人員排查處置,監督實施衛生處理;對健康申報情況100%進行核驗,嚴格排查有無症狀、有無在14天內到過疫情發生的國家或地區,以及有無接觸史等情況。


同時,對入境人員100%實施體溫監測,對來自口岸重點防控國家或地區的入境人員實施兩道測溫,對超過報警溫度的人員使用水銀溫度計進行復測;對來自口岸重點防控國家或地區的入境人員100%實施流行病學調查,重點了解入境人員的旅行居住史,是否與發熱或咳嗽人員有過接觸,是否身體不適或買過藥、用過藥,是否做過檢測等。


熱點關注


入境人員隱瞞病情屬於違法行為


“如果有入境人員在入境前已經知道自己被感染或出現症狀可能被感染,但是在旅程中隱瞞了自己的病情,未如實或及時申報,對他們有沒有處罰措施?”針對記者提出的這一問題,現場多部門負責人明確表示,這類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王續剛表示,採取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以及出入境交通工具負責人拒絕接受海關衛生檢疫或者故意隱瞞疫情等行為都屬於違法情節較為嚴重,對公共衛生安全危害性較大的行為。如有上述行為在入境後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導致與其密切接觸的人員被感染或者被隔離觀察,給公共衛生安全造成重大風險的,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江蘇已經明確,隱瞞病情、逃避隔離治療等認定為失信!”趙建生現場也提醒廣大群眾,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共同履行防疫責任。


江蘇省外辦還公佈了省涉外防控協調組北京、上海工作組熱線電話:


江蘇省涉外防控協調組北京工作組熱線電話:

13813905058


江蘇省涉外防控協調組上海工作組熱線電話:

1891848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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