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應“疫”而變 寶山法院“雲執結”一起案件

疫情防控關鍵時期,既要堅持防疫與執行並重,也要注重強制與善意並行;既要確保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又要確保法院執行工作不掉線,執行工作方式要應“疫”而變。今天上午,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通過線上執行、線上談話的形式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該案順利“雲執結”。

執行應“疫”而變 寶山法院“雲執結”一起案件

寶山區法院供圖

案情回顧

2017年8月,上海某紙品公司與遠在新疆的某教育公司簽訂《印刷服務合同》,約定由紙品公司為教育公司提供印刷服務,印刷各類圖書,教育公司需支付紙品公司相應服務款項。之後,經過雙方對賬發現,截止2019年7月,教育公司拖欠紙品公司貨款122萬餘元。紙品公司多次催討無果下,於2019年9月向上海寶山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支付貨款及相應違約金。

庭審中,被告教育公司辯稱,拖欠的貨款屬實,主要是由於自身目前資金緊張導致無法按期付款。

2019年12月,寶山法院判決支持了原告紙品公司的訴請,判決被告教育公司向原告紙品公司支付122萬餘元的貨款以及相應違約金。

執行過程

判決生效後,由於被告教育公司無法按照生效判決履行相應付款義務,原告紙品公司即於2020年1月向上海寶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受理後,第一時間將在訴訟階段進行保全的賬戶進行查詢、劃扣,但是賬戶內只有29萬餘元。經查,被執行人教育公司名下有可供執行的其他財產,但是其中的一些資產變現需要一定的時間。為了更快、更妥善地執行到位,秉持著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法院在試圖促成雙方和解上又繼續做出了努力。

經過法院溝通,被執行人也有協商解決意願。由於當時面臨農曆春節假期,法院便向雙方告知年後再行當面洽談執行和解方案事宜。不料,受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影響,計劃中的年後洽談變得複雜起來。執行法官一方面考慮到疫情防控期間,遠在新疆的被執行人不方便來到上海,另一方面也要考慮申請人勝訴權利的及時兌現,最終決定採取線上約談的新形式。

初次“雲”談

2月28日,藉助人民法院執行管理系統的執行在線談話模塊,在寶山法院的指導下,成功實現了執行法官、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三方的線上約談,這也是上海寶山法院在疫情期間第一次通過線上約談的方式進行三方談話。但是由於雙方就還款數額以及期限仍有部分分歧,尤其是被執執行人教育公司表示受疫情影響,公司回款確實有難度。

該案執行法官表示,疫情影響全國上下應同一條心,被執行人確有還款意向,只是疫情導致現金不充裕,希望紙品公司的代理律師與紙品公司再行溝通,並表示擇日再次進行線上執行談話。

再談“雲”解

結束第一次線上談話後,執行法官繼續不斷在雙方之間進行溝通協調,令雙方達成了一個初步認可的協商方案。

3月19日上午,在法院的主持下,三方再次“雲”見面並達成最終執行和解協議。

“為什麼你們同意了申請人提出的這個還款方案?”本案的執行法官朱奇松問教育公司。“國家為了幫助企業渡過疫情期間的這段難關,為企業提供了免交、緩交社保等的優惠政策,讓我們公司能夠有能力從3月起支付所欠貨款。”教育公司的代理人常先生說道。

至此,此次通過線上約談的“雲執行”取得了滿意的效果,該案順利執結。據悉,自疫情防控以來,上海寶山法院已進行了近40次的線上約談的執行方式,今後將繼續通過遠程談話、線上執行等多種形式,不斷提高該模式在當事人自身行動不便、路途較遠、可供執行財產在異地等案件中的運用,充分發揮“線上執行”的便捷性與及時性。同時進一步研究“線上執行”在日常工作中的推進和普及,推行“零接觸式”執行方式,推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不斷總結改進操作中的問題,力爭實現辦案質效最大化。

新民晚報記者 郭劍烽 通訊員 胡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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