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我省出台了哪些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优惠政策

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的政策主要包括免、减、缓三方面措施。

免,是指2020 年2 月至6 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为5个月。

减,2020 年2 月至4 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3个月。

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逐级汇总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共同认定后,可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认定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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