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农业用地松绑,真的来了

惊蛰后的周四,3月12日,国务院发文,确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寥寥数语,犹如一声惊雷。

我国土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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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我国土地有个显著的结构性不平衡。农用地多,占67%;而耕地少,只占14%。剩余的53%,也就是接近5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均为非耕地农业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2016中国国土资源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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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除了耕地以外的农业用地是什么呢?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等,都将包含在了本次土地制度改革中,可见本次改革的范围之广大,影响之深或将影响整个地产行业。

先看一下文件的具体内容:

省市自行审批“非基本农田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

一、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部分省市审批“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

二、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国务院委托部分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具体实施方案由试点省份人民政府制订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对连续排名靠后或考核不合格的试点省份,国务院将收回委托。

那么,审批权的下放,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我们目前面临的国内,国际经济环境非常的严峻。美国股市遭遇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最大跌幅。纽约道琼斯指数,3天之内,2次熔断,暂停交易。要知道,美国股市迄今为止,一共只发生过3次熔断。国内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但国内经济启动,需要周期。可以预见,地方财政收入将明显下降、就业压力大增。在这种背景下,政策的出台,有显著的指标意义:

第一,中央决定全力支持经济恢复工作,在信贷政策、财政政策放松的同时,在土地这种生产要素的供给上同时放松——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全面开闸,支持建厂开店,以确保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确保社会稳定,确保政治安全;

第二,在目前的市场形势下,为救企业、保就业,地方政府必须减费降税。而在很多地方养老金发放都遇到困难的背景下,再减费降税就是“雪上加霜”,意味着这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困境会进一步加重。因此,必须尽快采取其他能够立竿见影的措施,帮助地方政府突破困境、渡过难关。下放土地审批权,增加土地审批的灵活性,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和实际供地量,进而增加土地出让规模,就是缓和地方财政困境的最有效措施之一;

第三,在必须重新启动被反复诟病的“大基建”增长模式下,必须重新放松土地供应。因为这些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通讯、水利及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电设施和提供无形产品或服务于科教文卫等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都必须

先行投入建设用地,创造建设条件,否则这些单位和居民生产经营和生活的共同物质基础就不可能建造出来;

农业用地转换用途为建设用地将极大的缓解沿海一二线城市的用地紧张局面。从供给侧直指房地产行业生产成本过高的问题。对于广大市民朋友来说,可谓是犹如雨水之后的春雷,既已立春,静待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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