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

为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3月19日,五指山市法院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和全体法官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严防干预司法行为,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进一步规范,设置禁区,促进司法更加公平公正。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薛蕃超院长强调,全体法官要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加强自身纪律约束的重要保障,院党组要率先垂范,结合自身,围绕“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学习,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共识。为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薛蕃超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纪律意识。本院各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相关的文件精神,组织法官结合党性分析检查、自身岗位实践等开展自学活动,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告诫法官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二是要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将“三个规定”与我院相关规章制度相结合,制作我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相关表格或台账,记录留痕,把要求细化为表格或台账的具体报告事项中,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须报告的事项,应当监督干警如实记录,并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发现有说情、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等行为线索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敲响警钟。充分利用五指山法院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精神,警示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四是要按期报送,动态掌握干预司法行为。把“三个规定”坚决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不懈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和政法委有关工作要求,深入自查自警,并定期向市委政法委汇报“三个规定”的执行情况,以便市委政法委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对违反规定行为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五是要认真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廉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廉政监督员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我院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黄会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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