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o行者
我覺得還是有贍養義務,把財產給親戚可能事出有因,不能因此而不贍養老人。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兒女的義務,兒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的財產在沒立遺囑的情況下由繼承人繼承,立了遺囑按老人意願繼承。你應在做好贍養老人的同時,弄清老人為啥立遺囑讓親戚繼續財產,如果是自己錯了,應立即改正,如果沒錯,也不要在老人面前爭理,也可能是老人老了處理問題不周,但也沒別的辦法。
我給你出個方兒:只有自己努力盡孝,或許會改變老人對自己的看法,說不定她見你很孝,會再另立遺囑讓你繼承財產呢,畢竟你們是親母子。法律規定以最後的遺囑為準,以前的遺囑隨即作廢,這樣你們母子豈不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