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流轉(承包)土地用於種植,國家給的補助是給原土地所有者還是給流轉者?

隆安金城


土地流轉後,國家給予的農業補貼是給土地原承包者,還是種植戶的問題,我談談我個人的觀點。

現在在農村,土地流轉比較熱門,國家也鼓勵土地集中經營,不論是新型農民、種植大戶、合作社,還是農業企業,很多都從農民手中流轉土地進行規模化經營管理。



現在的農業補貼,發放到農戶手中的主要就是常說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是國家保護耕地地力,避免資源浪費的一種惠民政策。發放對象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土地流轉後,我覺得農業補貼可在協議中明確,優先發給土地原承包農戶。

在湖北,有文件明文規定,農戶之間土地流轉經營權的,應簽訂土地流轉協議,協議中明確農業補貼資金受益方。未簽訂協議的,農業補貼由土地原承包權者享有。



農民土地流轉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比如規模大戶、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必須簽訂流轉協議,在財政所備案。協議中必須明確農業補貼資金受益方。一般來說,這些規模大戶、合作社和企業也樂於將農業補貼讓給原承包經營戶,作為從農民手中土地流轉的一個條件。畢竟老百姓還是比較看中農業補貼的,這對於從事大規模農業發展的來說,這點農業補貼可有可無。



我們這邊有幾家農業企業,土地流轉後,都是將農業補貼補助給土地原承包戶。


熊二是個二貨


國家對於農業種植的支持表現在從原來的土地有稅收,逐漸變成了沒有稅收,然後是近幾年的農業種植有補貼,用農村老人的話來說:年景越來越好,種地不僅不用交錢,如今國家還給咱錢,世道越來越好了。

我們村從好幾年前就有小麥種植補貼了,好像一畝地補貼120元錢,秋天種完小麥以後,到了冬天。村裡的大喇叭會吆喝:誰家種了小麥到村委報名。於是農民們會三三兩兩到村裡有關人員那裡報上自家名字還有種的小麥地畝數。

一開始那年,大家只管響應村委號召,去把種植的小麥進行登記,方便村裡統計,但沒有人知道統計是為了什麼。到了第二年春天,政府把錢撥給村委,村委發放時挨個告訴農民:這是你們家種小麥的補貼費用,國家發放的。

於是大家才知道了有這樣的補貼費用,我們家有二畝地,一畝是我們自己的,另外一畝是本來一個嫂子的,她家那塊地荒置了好幾年,是婆婆拾倒出來種上了莊稼。


村裡像我們家一樣的種著別人不種的土地有很多,但從來沒有土地承包者出來掙搶國家對土地補貼這些錢,因為大家知道,雖然土地是自己的,可補貼卻是種植的莊稼,因此,我們村沒有哪一個農民會去跟種植自家土地的農民掙搶補貼。

用農民自己的話來說,有個好的農民幫忙種地,地荒不了,不然的話,好地荒上三五年,再想種得費好幾年費事整理出來,老人們說能把地餓死。

不過,我們家種著那個嫂子的土地,每年婆婆都會給她們農作物嘗新鮮,比如老玉米可以煮著吃的時候,婆婆會去送老玉米,花生打了油,會給她送十斤油,磨了麵粉壓了麵條,會送些麵條給她。

村裡都這樣,種地不給人家錢,補貼也是自己的,那就給些農作物,正好他們不種地也稀罕要這些。

大家的關係根融洽,沒有誰糾結著誰該得那錢,誰不該得那錢的。誰去報名是誰的。不過報名也沒有人亂報,因為需要拿著年前種小麥時繳播種費用的單據,別人冒名頂替不了。


悠然見東山


我的岳母生活在農村。

岳母年事已高,家中雖然有地,卻是不能再去種植土地。最近幾年,她將土地租給鄰居滕大嬸家。當時,岳母說,我們不要租金,只要你把種小麥的農業補貼給我們就行了。滕大嬸每年把農業補貼送到岳母手中。今年,滕大嬸沒有將農業補貼送到岳母家中。岳母不高興了。

岳母找滕大嬸理論。滕大嬸說,她聽村裡的會計說,農業補貼是補貼給種植者,不是給承包者。岳母說,我沒有給你要租金,權當這農業補貼就是租金。兩人爭吵後,岳母決定收回土地,叫我們有時間自己回家種地。

兩家人對面相逢不相識,不再來往。

現在我們分析這個事。

國家給予農村的農業補貼是為了鼓勵農業發展,提高農民種地的積極性,給予農民很多的補貼。現在,國家主要是補助糧食種植。只要我們堅持種植,不去讓土地閒著,每畝地都會得到一筆數目可觀的補貼。

農村有一部人外出打工或年邁或其它原因,將自己家中的土地承包給他人,每年自己的土地不會荒蕪,還能得到一定的承包金。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承包雙方籤協議,決定農業補貼是誰的,就是誰的。如果協議中,沒有承認農業補貼是誰的,應該是種植戶,而不是承包者。

國家鼓勵土地流傳,就是為了讓不能種土地的那些人把土地轉讓出去,由有能力的人去種植,發展農業。出臺農業補貼,也是為了鼓勵那些種植者。

在岳母租地的事件中,由於她沒有收租種植者的租金,而是將農業補貼當作是自己出租土地的租金,在現實生活中也是合情合理的。滕大嬸考慮問題片面,違背口頭承諾,違背契約精神,也必然不能再承包到岳母的土地。

2015年“糧食補貼”發放,國家政策明文規定:糧食補貼資金,原則上是發給實際種糧者。同時:“……土地流轉的土地,雙方有約定協議或合同,按合同約定執行,無約定的按本條款執行。”

我是毅語驚人,希望我的解答能夠解除您心中的疑惑,歡迎交流,將留言寫在下方,謝謝。

                    (配圖選自網絡,如有侵權請告知,必將刪除。)

毅語驚人


這個問題有爭論,原土地所有者說,土地是我的,種糧補助也就是得給我的,而土地流轉者說,土地是我種的,種糧補助就應當給我,而實際上,補助款都是直接打給了土地所有者的卡上的,也就是說,種植補助款還是到了土地所有者的手中的!

按照糧食直補的精神是,誰種地補給誰,承包地轉包給他人的,按承包協議處理,所以,糧食補助款給原土地所有者,還是給土地流轉者,那就得看雙方流轉土地的合同中,是怎麼寫的了,如果在合同中,寫的糧食直補款給土地所有者,那就給土地所有者了,如果合同中寫的是糧食直補款給土地流轉者,那就應當給土地流轉者了!

如果在土地流轉合同中,原土地所有者回避這個問題,就不會在合同上去寫上這一條的,不在流轉合同中寫上這一條,不寫上這一條,土地種糧的直補款那就當然就歸土地所有者所有了,這也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了!

土地流轉者如果想去爭取糧食直補款,想在這個問題上討價還價的話,他也知道,這個糧食直補款對土地所有者的重要性,即使土地流轉者想去爭取這個糧食直補款,土地所有者也絕不會放棄的,因為糧食直補款都是直接打到土地所有者的糧食直補卡里的,到了他們的手裡,想讓他們再從腰包裡把少拿出來那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認為糧食直補款還是給土地的所有者吧,糧食直補款即然已經進入到了他的種糧直補卡里,你就別讓他從兜裡拿出來了,而且他也不會拿出來的,土地流轉者到是可以在土地流轉費的問題上,與土地所有者討價還價的,可以適當的減少土地流轉費的嗎!

感謝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持,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從善如劉L


土地流轉以後,國家給予農村的農業補貼是給土地原承包者,還是給種植戶?

這些年農業補貼不少,由於這農業補貼也是產生了很多的糾紛問題。土地流轉之後到底這農業補貼是給種植者還是承包戶呢?我們首先要弄明白這農業補貼是什麼補貼。


現在的農業補貼是為了鼓勵種植戶提高種植戶的積極性而發放的,所以說這農業補貼是針對種植戶的而不是針對土地的。土地承包者把土地流轉出去只是把經營權流轉了出去,而土地還是自己的。農業補貼明確規定“誰種植誰拿補貼”就是說農業補貼是跟著人走的而不是土地了。所以土地的承包者吧土地流轉出去就不再是種植者了是沒有權利拿這個農業補貼的。

我家是在土地沒有確權實行土地流轉的時候就已經把土地租出去了,每年都是拿租金的,現在有農業補貼了也沒要過。首先這農業補貼是補貼種植戶的也是直接發放給種植戶的而不是土地承包者。很多人把土地租出去之後看到每年的農業補貼甚是眼紅,當然漲租金是可以的,要是拿著租金又想把補貼據為己有就過分了。

綜上所述,農業補貼可以說是種植者的補貼和土地一點關係都沒有,這補貼當然原承包者也就沒有資格拿了。


鄉村劉肉段


關於這個問題,我覺得給誰都有道理。有人說農業補貼就是給種地人的補貼,這個也有道理,不過反過來說,地是人家承包的,如果人家不讓你種,你既得不了糧食更得不到錢。我們鄰村一個農民,自己組織成立了合作社,村裡只要誰家不願意種地了,都可以轉讓給他,他都收下,目前他的名下已經有4000多畝土地。他有一本明細,清清楚楚的記著每一家轉讓給他多少地。他會根據地的畝數,根據土地承包人的要求,或者給錢或者給麵粉。


雖然說有相關政策規定,農業補貼是發給那些糧食種植戶的,但是有時候很多事情是要根據實際情況而論。我們這裡每畝地補貼八九十塊錢,這八九十塊錢或許在很多人眼裡算不上錢,但對於那些沒有收入來源的農民家庭來說,也算是一筆收入,他們會把這筆錢看得很重。如果按照規定,農業補貼必須給種植戶,那麼即使他們沒有勞動能力,也會寧願讓土地荒蕪著。所以不可能簡單的一刀切。

原來我老爹的承包地都是自己種著,每年秋天和夏天的時候,我們都要回去幫著老爹幹活。每年的秋收夏收,全家都累的要命,後來老爹決定不種地了,把承包地轉讓給身強力壯的鄰居種植。鄰居和老爹商定,農業補貼全部歸鄰居,鄰居每年給老爹兩袋麵粉,因為我老爹一年差不多兩袋麵粉就夠了。老爹有二畝地,光補貼就差不多200塊錢。後來弟弟說,這等於白讓人家種了地還賺了錢,不合算。所以第2年,老爹又把地從鄰居手裡要了回來,轉給自己兒子種。



老爹的地在我弟弟手裡種了幾年以後,弟弟因要出去打工,所以就顧不了家裡的地了,就將自己的地和老爹的地一起,轉讓給了村裡其他的村民。這戶村民跟我弟弟商協決定,農業補貼全部歸我弟弟,村民種的糧食全部歸自己所有,幾年以後如果弟弟願意回家種地的話,村民再將所有的土地歸還給他。

所以說很多事情並不是那麼死板教條,只要兩家人協商達成統一意見,給誰都可以。承包人願意一分錢不要,或者是種地人願意把補貼的錢都給承包人,這些都在雙方的口頭協議裡,沒有什麼硬性規定。


靈子


土地流轉以後,國家給予農村的農業補貼是給土地原承包者,還是給種植戶?農村土地流轉之後,國家發放的農業補貼到底應該由誰來領取,種植土地都有哪些補貼?

一、耕地補貼

三項補貼合一之後,農民能夠拿到的是耕地保護補貼,這項補貼國家要求是補給種地的農民。農村老家有兩畝窪地,一直由鄰居種植管理。國家發放農業補貼,目的是保持耕地質量,落荒地、汙染地不享受補貼。但是耕地補貼按照當初確權名單發放的,就是由鎮裡直接打到各家各戶。也就是說兩畝地當初分給農民時,土地確權是公公的戶名,國家發放的補貼銀行卡開戶的戶名也是公公的戶名,而老人由於年老,讓鄰居耕種,只是私人間的感情交流,並沒有收取一分土地流轉費,所以這部分農業補貼歸給了原有人。



二、流轉補貼

流轉土地可以得到國家補貼,需要有流轉合同,這部分補貼發給承包方。小編的孃家在招遠南鄉的一個小山村,村北的那片地大約有四五百畝,都是當初由村集體分到各家各戶的,承包商委託村委出面,和農戶談好流轉價格,把小塊地連成大片地,流轉給承包商。承包商和村委之間簽有流轉合同,這部分流轉土地的農業補貼肯定要歸承包商啦,人家農業生產並領取國家發放的農業補貼這是天經地義的,而農民取得的是土地流轉的收益,就是轉包人付給的承包費用,而且這部分承包費用國家也是有規定的,必須稍微高於農民平時的種地收入,並且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呈逐年增長趨勢,這是國家的又一項惠民政策。

三、種植補貼

比如農機購置,秸稈利用補貼等,這也是給承包方應該得的。如果在流轉合同的承包期內,所購置的聯合收割機,拖拉機等,或者是響應國家的號召,秸稈還田而國家所撥的補貼款歸承包商所有。承包商己經按照合同付齊了土地流轉費,土地轉包到手後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相應的種植補貼,都是承包商該得的。後來,土地承包商在耕種幾年後由於一些轉型生產遇到的問題,不再進行耕種,把土地還給了農民,也就是原承包人,村民領回自家的土地,繼續耕種。

以上是小編根據農村老家的土地流轉,一些親身實踐心得,歡迎大家提出寶貴意見。


家在南鄉


那麼,農業補貼該補給承包方,還是補貼給受讓方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土地流轉必須簽訂流轉協議,在協議上必須註明土地徵收補償、農業綜合補貼的歸屬權。如果土地流轉協議上註明了農業補貼歸受讓方,補貼歸受讓方領取,如果流轉協議上註明歸承包方,補貼歸承包方領取。

如果流轉協議上沒有註明農業補貼歸屬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和農業農村部政策,種植者補貼歸實際種植戶領取。土地撂荒者不能領取種植補貼,土地流轉了,沒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村人也不能領取補貼,私自開荒的土地種植也沒有補貼。

按照去年的規定,農業綜合補貼要向實際種植和生產經營者傾斜,向農民合作社傾斜,向“家庭農場”和承包大戶傾斜。今年農業補貼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獲得更多農業綜合補貼。當然中小規模的農戶,只要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領取補貼。農業補貼由村委會逐戶審核登記種植面積,然後在公示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期滿,登記造冊上報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也要公示,然後逐級上報審批。整個過程大約需要一年,今年發放的是2018年農業種植補貼,每年5月份——6月份是農業補貼發放時間,補貼資金打到農戶銀行卡內,農戶去銀行支取。

農業種植補貼是國家惠農的一項政策,目的是鼓勵農民積極種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穩定糧食種植,確保糧食安全。使農民種植成本下降,農產品具有市場競爭力。同時,穩定糧食及農產品價格,促進農民增收。

農業補貼只有補貼給實際種植者、經營戶才能發揮作用,才有意義,才符合農業種植需要。如果截留、挪用和當做人人有份的福利平分了,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者是不公平的,對農業生產經營帶來不利影響。


長江三農


這個糧食補貼款到底該歸誰的問題,已討論過幾次了,即國家給予的農業補貼,是該給原土地(責任田)經營的農戶,還是該給現在承包到手的種植者。

這個糧補開始實行大約是2006年左右開始的,開始是每畝只有幾元錢,隨著每年的小幅度的上漲到2018年已達100多元(各地有所不等)。為提高農業補貼政策效能,2015年國家啟動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將種糧補貼、良種補貼,合併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隨著近年來的土地流轉、承包的出現,牽涉到了這個補貼歸誰的問題,國家的政策精神是,補貼對象為所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可以理解為即現在正種植者可以領取。

但是,在實際操作上,這個流轉、承包都是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而成交的,不存在任何強制性。這就為補貼歸誰的問題埋下了伏筆,即原責任田的戶願意把補貼款一同流轉的,或自己補貼不流轉的自己做主,只是在承包費用大小上和承包人協調確定,承包與不承包,自願,誰也不強制誰。

為什麼絕大多數的農戶不把補貼款一同包給別人呢!因為補貼每年不固定,有不斷上調的趨勢,雖說幅度不大。自己擁有有好處。反正流轉費是雙方協調的,並籤合同的(個別農戶沒有籤合同),包不包自願,所以,補貼款都還在農民手裡。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土地的農業補貼,這可是不少的,對於農民來說也是每年不可缺少的收入。不過現在很多的農民都不種地了,都將土地流轉出去了,在這種情況下國家發的農業補貼,到底是直接發給土地承包者,還是給實際的種植戶呢?

土地流轉以後,國家給予農村的農業補貼是給土地原承包者,還是給種植戶?

這個問題一直以來都有人爭論,很多人都覺得就是誰種地就誰領補貼,這其實也是國家對於農業補貼的方向,未來也是各種補貼都直接補給實際種地者,那些不種地或者將土地荒廢的農民,都不能領到農業補貼了。

當然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多種植大戶就會發現,流轉過來的土地農業補貼還是直接補給原來的土地承包者,並不能夠補貼給自己,這是怎麼回事呢。

其實那是因為這些類型的土地流轉,都沒有正式簽訂協議,都只是去問農民租土地,給了錢就了事了。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簽訂協議的話是無法享受補貼的。當然就算是簽訂了協議也不一定就能夠拿到補貼的,必須要自己再去申請,那樣才可以將補貼費的賬號轉移給你頭上,不然每年的農業補貼還是跟以前一樣直接補貼給承包者的。

所以說現在的種植大戶,為了得到農業的補貼,不僅要簽訂協議,還是積極向上面申請,只有層層審批之後,補貼才可以到你的頭上的。可不是問其它農民租了土地,就覺得自己是實際種植,補貼就應該到自己頭上的。

你的確是實際耕種了,但是以前的土地補貼都是對應原來的農民的賬號,你不去申請變更,同時提交土地流轉合同的話,是沒人理你的,補貼還是以前怎麼給就怎麼給的。

總之,現在土地流轉,國家給的土地農業補貼規定是給實際的種植戶的,但是前提是自己去申請,如果不申請的話,就算是流轉了幾百畝,也是一分錢的農業補貼都是不給你的,這點大家是要清楚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