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年間一件奇事:官員烏紗帽滾落在地,卻陰差陽錯破了一樁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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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年間一件奇事:官員烏紗帽滾落在地,卻陰差陽錯破了一樁大案

烏紗帽起源於東晉時期,是官服的一部分,因為是用黑紗做的帽子,因此又稱為是烏紗帽。烏紗帽因為其造型獨特且為官員所擁有,也成為了官員的代稱。到了明朝時期,政府便規定了:凡文武官員入朝,皆戴烏紗帽,穿圓領衫。因此,烏紗帽對於官員來說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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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明朝嘉靖年間,便發生的有一個殺人案,但是特殊便是特殊在這個案子是偶然間發現的,並且是由一個小小的烏紗帽所引起的,至今仍在流傳。

這個案子發生在明朝嘉靖年間的南陽府泌陽縣,這個縣的知縣是李福,此人生於四川省川南永寧道(現今四川省瀘州市)。他在20歲時便中了進士,之後便一直在泌陽縣做官,一直做到了知縣。此人為官期間,不僅大力發展民生,並且為官清正廉明,最重要的是他聰明機智,判案公正,不徇私枉法,當地治安非常好,夜晚不閉戶,外出不鎖門,因此在任期間一直為百姓所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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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嘉靖十年(公元1532年)冬天的一個晚上。李福正在案臺上宵衣旰食地工作。突然一陣風吹過,將李福的案臺前的油燈吹滅了,並且他的烏紗帽也被吹走,在重新點燃油燈之後,便發現烏紗帽不見了。他怎麼找也找不到,心想可能是被風吹到窗外的某處去了,因為烏紗帽實在太過於重要,因此便命令手下第二天趕緊去找。

第二天一早,一個小衙役便在半里外的一棵桃樹下找到了這頂烏紗帽,在疑惑這風竟吹的如此遠時,突然看到了這帽子下面的土有奇怪的翻動痕跡,這個衙役便心想可能是有什麼寶物在下面被什麼人給藏起來了,他便挖開一角看看是什麼,但是沒想到的是挖開一點土之後看到的居然是人的頭髮,這個衙役便趕緊回去向李福報告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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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過去之後將這個屍體挖了出來,根據屍體上脖子的勒痕斷定,這是一場謀殺,而且此人穿著華麗,但是卻身無分文,因此必定是為財殺人。而根據屍體的腐爛程度判斷屍體才剛埋不久。因此李福便叫來了這片土地的佃農王盛和地主趙毅,詢問他們是不是殺害此人的兇手。

兩人在公堂上連忙否認。尤其是地主趙毅,更是嚇得屁滾尿流,他才剛從他的父親手裡拿下這塊地,哪能想著殺人這檔子事呢?但是李福卻不理這般,直接搬上了大竹板,兩人雖害怕,但仍然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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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見狀,便說:"你們二人都說自己是無辜的,並且本官也不是一個濫用刑具之人,但是此人畢竟埋在你們的地中,這必定與你們拖不了干係!本官命你們在兩日之內,探訪出真兇,若找不出來,本官讓你們二人償命!"

兩人連忙答應,並且向左鄰右舍打探是否有人失蹤或者當天晚上是否有什麼動靜,但一直查無所獲。但是經過兩人兩天的四處打探,此時早已在泌陽縣傳的沸沸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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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時,李福卻有他自己的打算,在打發二人之後,他便叫來了手下的人,和他們說:"在他們打探的兩天時候,你們在城門外一里處守路,不要放任何人除去,並且將要出城的人盡數捉拿。"

在兩天後,出城並且被捉拿的人共有三十餘人。並且將每個嫌疑犯都分別關押。此時,李福再度召集手底下的人,對他們說:"你們將對每個人都放出風聲,稱只要賄賂就可以放他們出去。並且將同意賄賂的人單獨押到本官這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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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們照做,果然有5個人同意賄賂,並且都被押到了李福處,而李福並沒有告訴他們有5個嫌疑人。只是分別對他們說:"這次只有你一人同意賄賂,並且我以在你的住房處發現了你殺人的證據,只要你從實招來,我便饒你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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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四人依然不認罪,但是一個客棧老闆卻嚇得屁滾尿流,大喊:"我知罪!"原來被殺的人是個晉商,是山西太原府陽曲縣人,前往福建福州府福安縣去經商。並且在晚上路經此地並投靠客棧,而這個老闆卻看到他有大量的財寶,便動了歪腦筋。

他把人殺害之後便匆匆把人埋了,本以為冬天不會有人在田裡勞作,卻不曾想有一頂烏紗帽恰好掉在了他埋人的地方,只能說人在做天在看。再加上李福故意散播消息,使得他心虧想出城躲風頭,但他這只是自投羅網,等待他的將會是殺人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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