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法院:案例普法3.19



尤溪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国家证件、买卖身份证件案。被告人郑某为了方便投标向周某(已判决)购买一张假居民身份证、一本假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一本假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的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身份证件罪。郑某犯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郑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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