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小区管控及机动车限行交通管控 措施的通告


关于解除小区管控及机动车限行交通管控 措施的通告


光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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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小区管控及机动车限行交通管控

措施的通告

(第44号)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解除小区出行管控及机动车限行交通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自2020年3月21日零时起, 全县范围内解除小区(村、社区)出行管控及机动车限行交通管控措施。信阳本地人员和车辆流动不再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不再查验健康码和健康证明,一律放行。

二、自本通告生效之日起,《关于暂停各类公共交通运营的通告》(第5号) 《关于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第14号)《关于辖区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6号)《关于实行居民临时通行证制度的通告》(第27号)《关于实行居民临时通行证制度的补充通告》(第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管控措施坚决阻断疫情扩散的通告(第33号)同时废止。县域内不再实行小区(村、社区)出行管控及车辆通行证管理,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放的临时通行证及车辆通行证同时废止。

三、县域内所有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按照信疫防指[2020]55号文件要求执行,全面有序恢复正常运营。

四、对离境的群众(到北京方向的除外),各疫情管控检测点不再要求其提供离境证明。


光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关于解除小区管控及机动车限行交通管控 措施的通告


监制/蔡大恩 裴仁和 方明利 责编/梅曙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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