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对林德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对林德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开检民公[2020]4407830000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林德勇于2019年11月7日在开平市塘口镇冈陵村委会神坑“瘦狗碰壁”山边以点火方式清理杂草,失火引发附近山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林地面积21.7公顷为省级生态公益林,其行为致使国家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沿江东路72号

联 系 人:柳醒

联系电话:0750-2288620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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