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被公司无故调岗、降职、降薪、逼迫辞职,自己辞职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嵩198


首先說我的观点: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被公司无故调岗、降职、降薪、逼迫辞职,自己辞职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只要你是自己辞职的就不能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解除:

当然可以解除;企业方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员工有重大违纪的情况出现,才能合法的解除,否则企业方要想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就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才能解除;当然这种协商一致必须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二)公司无故调岗、降职、降薪等行为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双方签订时 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的,在劳动合同上面明确规定了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位,薪酬待遇等要素。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方要想单方面合法的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就必须能够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并且证明企业方对该员工进行了在岗培训后依然不符合岗位要求,才可以解除。

也就是說企业方的降职降薪行为必须能够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原岗位的任职要求,并且业绩考核结果得到了该员工的签字认可,否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样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如果该员工能够证明自己的辞职行为是因为企业方违法降职降薪的行为所导致(有明确的证据,例如降职降薪的文件),并且在辞职手续或者辞职原因来面明确的写清楚了,是因为企业方的违法行为导致自己辞职,那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金;但绝大多数员工因为对这些程序的不了解,所以根本做不到这些方面的要求。

三)有关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员工自己辞职(除却企业方的违法行为,例如:没有缴纳社保,没有劳动保护等行为)的情形,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综上所述,你和企业方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为企业方对你无辜调岗降职降薪,导致你自己辞职的行为发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针对此类问题建议几个方面:

1)无论员工和企业方签订的是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遇到企业方无辜克扣工资,或者没有任何理由的调岗降职降薪等行为的发生,首先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轻易不要签署任何文件,因为你签署的任何文件,都有可能成为你拿不到补偿金的依据。

2)企业方无故调岗调薪等行为,在没有和员工沟通的形况下,都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如果想要拿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那就坚决不要自己离职,注意搜集企业方对于调岗调薪所发布的任何文件证据。

3)同时在这个阶段员工一定要注意不能违反企业的相关规定,给企业方以重大违纪而开除你的接口,该上班上班,该打卡就打卡。(不要說是无赖行为,你不仁我就不义)

4)就用这样的办法和企业方耗着,等企业方来和你谈判有关赔偿的问题。如果不和你谈判,那就等着企业方来开除你,到时带着相关的证据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去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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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红卫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又没有存在法定的过错,而公司又无故给你调岗,降职,降薪并且逼迫你辞职,那么,显然,公司的这种行为是明显违法的,所以你当然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这个有一个前提就是,你申请离职也好,还是申请劳动仲裁也好,必须是以公司存在过错为前提,这样你才能主张相应的赔偿。

但是如果你在离职的时候没有说是因为公司存在什么样的过错而导致你不得不离职,而是因为你的个人原因而提出离职,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使公司存在这么多的过错,因为你已经说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而不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了,所以这块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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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再出发】为你深度解析:你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老员工,公司想让你离职,一定会各种手段使尽,但只要你自己能死死咬住,就是不主动辞职,公司最后没办法只能和你妥协,给你补偿金让你走人;如果你抵不住公司的三板斧,公司才用几个手段,你自己就受不了主动提出辞职了,那么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概率,你什么都得不到。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老员工,公司想让其离职,其实是很头疼的,因为按照现有法律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老员工的合同,必须要获得老员工的同意,还必须要给补偿金。就是裁员,也要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的员工。把各种法律条文翻来翻去,企业不用支付老员工补偿金,还能解除老员工的合同的,实际上只有两个方法。

企业能找到的,让老员工离职,还不给补偿金的方法,其实只有两个:


1、第一个方法:让老员工自己主动提出辞职

老员工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的好好的,肯定不想主动提出辞职啊,企业只能“想办法”让老员工主动提出辞职了。而企业想出来的办法就是“三板斧”:


A:调岗

把老员工调到他自己最不愿意去的岗位。调岗的最大目的就是给老员工释放信号,相当于企业跟老员工说“你别在我这儿工作了,我对你已经没兴趣了,如果外面有好的机会,赶紧自己走人吧!你继续耗下去只会越来越痛苦,纯属浪费你的时间”。


B:降职降薪

把老员工的实际收入降低。公司会通过各种方式,在可操作的范围内,给老员工进行实质性的降职降薪,比如借故降低职级、把老员工的考核绩效降低、借故削减老员工的奖金等,目的就是降低老员工的实际收入。


C:逼迫

主要是精神侮辱,使老员工工作的极其不开心。比如当众责使老员工,各种场合羞辱老员工,故意找什么也不懂的人来指挥资深老员工的业务,故意让老员工的“对头”管理老员工等。总之,目的就是让老员工精神上抑郁、愤怒、崩溃!


公司在使用“三板斧”时,大部分有经验的公司都会在做法上打擦边球,使其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游走在“可与不可”的边缘,让人明明觉得忍受不了,但又无可奈何!企业的这些手段虽然难登大雅之堂,但效果却出奇的好!三板斧连续砍下去,一些有自尊的老员工,就会受不了主动辞职了;再故意磨一段时间,一些外面确实有机会的老员工就会觉得耗不起了主动辞职了。


2、第二个方法:找出老员工违规的证据逼其辞职

老员工虽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法律有规定,公司是可以对“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员工进行处罚,甚至开除的!因此企业会对老员工:


1、往上追溯

就是“翻旧账”。既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说明老员工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很长时间了,那么老员工经手的事件肯定有很多,如果能在中间找到一些违规事件,公司就可以拿这些事件找老员工谈判,逼迫老员工直接走人啦!


2、搜集证据

很多老员工没有谈判经验,在被公司调岗降职之后,说话口无遮拦,做事极端任性,这就正中公司下怀,公司就可以秘密搜集一些老员工“旷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违反公司规章”的证据,等证据积累到一定程度,公司就可以逼迫老员工直接走人了!


总之,一些理论派动不动就喜欢说去仲裁之类的。仲裁有时候确实效果不错,但大部分情况下,不管是资源、人脉、时间、专业度等等,企业都是占据优势地位的。如果老员工比较任性,就很容易被企业搜集到“员工违规”的证据!如果还不明白这个的,就翻翻新闻吧,BAT的“B”公司当年用“虚报几百元出租车发票,违反公司规定”一下子就开除了几十名员工,你就知道企业一旦较起真来,“员工违规”这一条还是很好用的。

老员工能做的,且可能拿到补偿金的方法,也只有两个:


第一个方法:任他几路来,我就不辞职!

公司想让老员工走,肯定会用一些手段的,这个大家要理解,如果你自己是企业的老板,顾忌你也会这么做的,这没什么好抱怨的!


作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老员工,如果想要拿到公司的补偿金,就一定不要主动离职!一定不要主动离职!一定不要主动离职!重要的话说三遍!否则你将彻底失去主动权!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结婚前女孩可以和男方尽情的讨论结婚条件,比如彩礼啊、比如买房啊之类的,但如果你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就相当于你婚前不小心“怀孕了”,这时你再提条件,对方就不会那么重视了!


公司其实是有限度的,公司也不想在公司里留着一个“负能量爆棚”“和公司心里不对付”“时刻可能搞小团体”“随时会煽风点火”的资深老员工。据我的经验,公司三板斧砍下去,再磨一段时间,如果发现这个老员工“又臭又硬”,甚至摆出来一幅“死耗”的架势。公司一般都会倾向于还是“谈谈吧,给点补偿金,让他赶紧走人最好”!


第二个方法:保持敏感性,多搜集证据

劳动法有规定,公司是不能“违规”和员工解除合同的。所以,企业睁大了眼睛找员工的错,员工这时也要睁大了眼睛找公司的错。


公司通常都会有很多错,但这些错在仲裁时,有没有用却是个未知数!这和每个公司在当地的影响力有着重大关系,更和员工有没有时间、有没有精力坚持下去有重大关系。


对于员工来说,你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多”的搜集证据,东边不亮西边亮,证据很少,公司当然不怕;证据多了,公司可能就会怕了,为了你这点补偿金,去搞仲裁什么的对公司也不划算。


总之,作为老员工,能做的非常有限,基本就是两条,第一就是死不辞职,尽量少犯错。第二就是睁大眼睛,努力搜集公司的错,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说说剩下的百分之二十,要如何做?

我开头写到“你自己就受不了主动提出辞职了,那么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概率,你什么都得不到”,那就是说,还有“百分之二十的概率”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没错!前提是你要能证明“企业是违规了”。也就是说,是企业“违规再先”,你是实在受不了才“主动辞职的”。但你一定要注意两个点:


1、不是你觉得违规就违规

企业调岗违规吗?一般情况下还真不违规!你说企业“无故调岗”,可人家企业却通过各种数据,各种考核来证明调整岗位是有理有据的啊,而且除非特殊约定,企业确实可以对员工进行调岗的。


2、违规是需要证据的

即使企业真的违规,那你也要有证据啊!而且还要“充足的证据”。这对一名员工来说,其实是有些难度的。


如果你是专业人士,且有确凿证据,证明企业对你“违规”了,理论上是可以辞职后去仲裁的,至于结果,不能保证!


总之一句话,如果你强忍着,企业最后和你协商解除合同,你拿到补偿金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你自己主动辞职,一切都变得不可控了,很有可能你认为“企业存在重大违规”,结果仲裁来仲裁去,耗费了你大量时间和精力,最后还没有得到实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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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再出发


如合同各项约定明确,员工举证证据够足,可以申请被迫离职拿赔偿!

一、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涉及调岗、降职、调薪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企业无权处理;关键是你要证据在手,如强行处理,比如降薪,你的证据就是未足额发薪的证据。

二、即使公司找个理由,比如无法胜任工作也不能随意调岗!有几个步骤他必须走完才行。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包括调岗在内的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但这是在一般情形下的做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合理单方调岗,劳动者理应服从。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三、固定期限的优先权!

如因出现需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用人单位需进行裁员的,

裁员时应优先留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四、企业强行,员工证据足,可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写明原因,申请仲裁拿赔偿金!

大部分人走劳动仲裁,看上去都合理,证据也充足,还是败诉,多半就是你在仲裁流程不专业,举证不利造成的。所以惧用!

忠告:杀敌一千,伤已八百。并不建议员工太刚走仲裁。建议多和公司沟通,能留则留,不留则给赔偿。公司之所以会“赔死”的险境对你下手,就是打定你不懂法不敢仲裁。而你要做的就是敲山震虎,不留也不给赔偿你也是懂法的会仲裁。实在不行再走仲裁!

操作:

向公司发函,《关于XXX因为XX公司不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函》,记得快递单上一定要写全这个函的全称,把具体的不提供劳动条件的理由也写上。等公司受到后,保留好快递的寄送记录。拿上劳动合同、对应的证据、以及这个函去申请劳动仲裁。接下来就是等,如果仲裁没结果,那就起诉至一审法院。

重点:申请被迫离职,一定要证据充分再去申请,否则败诉了,劳动关系被解除且没有分钱经济补偿金。

再次强调:申请被迫离职,一定要咨询好专业人士,准备充分的证据后再去执行,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去做。

(可参考本人主页,当中很多劳动仲裁的案例及操作过程)


企业是个江湖


【汪Sir观点】绝对不能自己辞职,自动辞职不仅得不到经济补偿金,而且失业金也领不到。如果可以确定企业没有通过合法的程序,对我们调岗、降职、降薪,企业的这一行为可以判定为违法。我们不仅可以当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甚至可以通过维权获得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如何合法的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有以下几种理由:

1)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包含:贪污、严重失职、欺诈、违反法律等等严重的行为。作为劳动者一般很少会触碰这条红线,公司很少有用这个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2)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指企业一次裁员在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员人数占企业人数10%以上,并且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审批他通过,具体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也不会用这个理由裁员。

3)违法辞退

违法辞退,就是指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理由,或者辞退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流程,辞退员工。这个是违法行为,对于企业来说违法成本太高,正常情况下不会选择。

4)无过失性辞退所以企业要辞退某一位员工,会采用第四点——无过失性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以下情况,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非因工负伤,治愈后无法正常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3)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工作的;

很显然,很难用上1、3两点,所以就剩下唯一的合法途径——不适岗。

下面我们来具体看下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到这里我们大概明白了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有以下四个步骤:

1.和员工谈话,说明其能力不适合目前的岗位;

2.对员工进行再培训或者调岗;

3.再对员工说明,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其还是不能胜任工作;

4.合法地辞退员工;

到这里就结束了吗?员工就这么被一步步算计着入套,收拾行李走人吗?不是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简单的理解,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薪

也就是说,我们如果被企业合法辞退,还能领到一笔经济补偿金。举个例子,老王月薪为7000元,在本单位工作了10年。如果被企业辞退,他一次可以领到经济补偿金70000元整。除此之外,根据前面引用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如果企业选择立即辞退员工,还要给员工多发一个月工资。

调岗、降职、减薪——你不懂的裁员三板斧

很显然,一些不良的小企业是不会心甘情愿来支付这笔钱的,所以就有了裁员三板斧。

第一斧:调岗

HR会约谈员工,向他提出其能力与岗位不匹配。比如销售的业绩不达标,生产的质量不合格,采购的预算有超标,等等各种理由。

然后HR就会亮出两个选择,一是再培训,二是调岗。到了这一步,再培训对提升能力是很有限的,一般人会选择调岗。这之后,要么换到边缘化的岗位,如外勤、前台,要么换到高难度工作,比如从生产换到销售,文员换到采购。

但是很多企业在这一步是执行不下去的,所以公司会来个突然通知,也就是题主说的“被公司无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也就是说,企业方不可以单方面调整员工岗位,必须协商一致。但是因为劳动者法律知识薄弱,往往被一小撮不合法的企业钻了这个漏洞。

这第一斧砍下来,很多人就坐不住了,自己工作好好的,怎么就工作能力不行了!内心绝对不能接受,再加上HR执行时强硬点,来个煽风点火,辞职信立马就能递上。

第二斧:降职、减薪

调岗都能抗住,再来两招。既然岗位都调了,按照同工同酬,能者多劳,这种大家都能接受的价值观,是不是职位和薪水也要下调一下。调多少呢,按公司对岗位规定的来。

不能接受?你可以选择辞职呀!(备注:对于薪资的调整,同样需要劳动者同意,不能由企业单方面决定)

第三斧:不适岗辞退

这么两斧下去,很多人会受不了自动递上辞职信。但还是会有一部分人会留下来,这个时候就没办法了吗?有啊,按既定流程来,一个月后告诉你,即使调整岗位,你还是不能胜任工作。不好意思,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要以“不适岗”为由,辞退你。接下去一个月,赶快去找新工作吧。

绝大部分人,就止步于此,选择乖乖去找工作,来一个所谓的好聚好散。毕竟自己在这个行业里做了这么久,有一定口碑,工作还是能找到的。

面对这裁员三板斧,我们就这么乖乖投降,主动辞职吗?坚决不,我们必须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法维权

1、怎么收集证据

首先,企业不能单方面做出调岗、降职、减薪,如果企业做出这些动作,要求我们签字确认,绝对不能做。签字,就代表自己同意,就不能以此理由进行维权。因此如果企业单方面做这样的决定,将文字证据保存好,并坚决不同意。

除此之外,还要收集自己的工资条、员工手册、岗位职责、银行的工资流水、劳动合同、公司出的说明自己工作能力不够的文件。

2.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如果企业单方面调岗,或者调岗不成,直接辞退我们,都属于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是说,企业需要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2×工作年限×月薪(近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包括底薪、福利工资、提成、绩效奖金、全勤奖等等收入)

3.如何获得赔偿

1)学习法律

员工不可怕,就怕员工有文化。既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要懂得相关法律。建议读三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很短的小册子。读完,搞不好你会发现还有不少权益可以一次补回来。

2)与企业协商

正所谓,“缘聚缘散缘如水,花开花落花如梦。”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大家好聚好散。拿出证据,亮出法律,心平气和地与企业谈。这么多年为企业服务,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拿回自己应得的,理所当然。

3)劳动争议调解

有时候一些企业仗着自己势大,会比较强势,一步不让。我们就要毅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先去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我们手头的证据,获得赔偿的记录会很大。但是既然是调解,就是有商有量,双方可能都要让步。

4)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我们对劳动争议调解不满意,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常到了这一步,就比较耗时耗钱了。我见过有的人,一年半、两年都没判下来的。如果真到了这一步,我建议聘请一位专业处理劳动纠纷案的律师。

备注:如果我们对仲裁的结果还是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主动辞职会怎样?

直接告诉大家结果,自己递上辞职信,你一个钢镚都拿不到。

企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员工自己提出辞职,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特别是大多的辞职信里,辞职原因都写一个“个人原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以“个人原因”为由,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我们也不可以申领“失业金”。因为主动辞职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劳动合同期限与裁员的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可以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者多支付员工一个月报酬,就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不存在因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情况。仅此一点区别而已。

【总结】作为HR,我见过一些不正规的企业,通过冷暴力逼迫员工主动辞职,从而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极其丑陋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很多人不怕暴力裁员,大不了一拍两散,但是大多数人在遇到冷暴力(裁员三板斧)的时候,会选择将就。作为劳动者,我主张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要注意收集证据,不要随便签字,更加不能主动辞职。

但是作为劳动者,我更想说,企业不会无缘无故地去辞退一名员工。企业辞退员工无非两点,一是员工出现严重的违纪,二是员工的劳动价值太低。

作为劳动者,我们想让自己的职业常青,一定要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不能懈怠,为自己做增值,成为行业内不可或缺的人才。这样我们才有选择工作的主动权,才能掌握自己的未来。


我是汪Sir,希望我的经验分享可以帮助你及每一位职场人。如果你喜欢我的回答,欢迎点赞,评论,转发。


汪Sir聊HR


稳住,千万别因为一时忍受不了就自己辞职。

一、能忍就忍,别中了用人单位的套路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也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就有权在用人单位一直工作下去,这是劳动者获得的职业稳定与保障的权利。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能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也因此,用人单位如果想辞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并不简单。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你中了企业的套路,主动提出辞职,那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只会是“由于员工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这样的话,就算你去申请劳动仲裁,也基本不可能申请到经济补偿金。

二、掌握自己被“变相辞退”的证据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成功需要强有力的证据,虽然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用人单位所提供的证据可能只是一些劳动合同、工作情况等基本信息,如果你想冲裁成功就必须自己掌握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比如,你说企业无故调岗、降职、降薪,但企业拿出一些考核数据、规章制度等文本来证明对你的处理是有理有据,而非变相辞退时,你没有反驳的证据,这次仲裁你必输无疑。

三、想要仲裁成功,很难

用人单位基本都设有法务部,有专业的法务人员会来处理这些事务,所以如果以你一己之力来对抗人家的法务,很难成功。

我有一个亲戚,也是遇到和题主类似的情况,用人单位不断找理由给他降薪,为了经济补偿金他忍了大半年,到最后还没等自己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去劳动仲裁时,企业忍不住了,老板不想再和他耗费更多的时间,也想尽快把他的岗位空出来找人替代,就主动找他沟通,按法定流程给他足够的经济补偿金辞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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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分享一下我个人观点:

第一,反省自己。公司采用题目中各种手段对付你,我个人觉得先不说公司对错,有必要好好做一下自我反省,是不是自己哪里做错了?处事方式得罪了领导?和同事之间的关系好不好?是不是同事都在排挤你?一句话,扪心自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第二,辞职。表面看公司已经在针对你了,我个人觉得看形式你在公司待下去也没有啥意义!领导不用你,工资也降了,岗位不满意,个人价值如何去体现,薪水不满意对生活质量也有影响。即使厚着颜面混下去,耽误的,损失的也就是自己,建议另找工作。

第三,仲裁。关于仲裁,你需要搜集有关公司不合法的证据和资料,辞职前就发起自己的权利,请求仲裁索赔。至于主动辞职或辞退,根据劳动法都会有合理解释,仲裁都会给你满意答复的。

总之,反省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了自己的职业目标规划,维护自己的权益,果断决策是对的,赖在单位煎熬是最大的损失,谢谢。


山里头


我不像评论里的人从网上复制,我个人手打,请自己仔细看清楚

你的情况分怎么离职,如果你已经签订离职协议,并且写明无任何纠纷,那就该干嘛干嘛吧,作为成年人,你应该能分的清你签的是什么

如果没签,那继续往下看,离职是要分责任的,是你违约离职,还是单位违约,这差着很多钱

再说一下单位什么调岗调薪搬迁,这些都是扯,国家是有规定公司可以调,但没规定员工必须同意,是要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所以你是可以继续干以前的工作,拿以前的工资,然后在同时仲裁,因为你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告了也不走,拿着工资,告着公司

如果你已经自己离职了,但是没有签订离职协议,那么你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劳动环境为由仲裁,大约得n+1,如果有公司违法的证据可以双倍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多思考一下,漏洞很多的


Eternal_永恒


你好,千万不要自己辞职,自己辞职将一切皆无,你将无法申请劳动仲裁,也无法要求任何赔偿。你的问题,要么是继续耗下去让公司跟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么是你手上掌握有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和劳动法律规定的情形后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有这样做,你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详细的分析和操作方法如下。

为什么不能自己辞职?

虽然你是被公司逼迫辞职的,但你在写辞职理由的时候往往只能写自己的原因,你没办法写公司的原因,因为你一旦写公司的原因导致你离职,必然过不了公司领导这一关,他们会让你改写跟公司无关的辞职理由,否则不签订,你没办法办理离职手续,你的工资也就没办法结算。因此,公司层层套着你,你最终想要辞职,离职原因就只能写个人原因。

可是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一旦你写的辞职原因是个人原因,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就被认为你辞职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你就没办法申请劳动仲裁,没办法要求公司补偿。就算你去申请,也不会被受理的,因为你的辞职理由决定了你维权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所以,我才说千万不要自己主动辞职。

你不能主动辞职,但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是可以维权的

虽然你不能主动辞职,但并不是所你就没办法离职了。在我看来,你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你遭遇到公司无故调岗、降职降薪的不公、不法待遇,所以你可以据此缘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以此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补偿。

你要明白,调岗必须是公司与你协商一致,且调岗后的薪资待也得到你认可,并且公司和你对调岗、降职减薪的行为走了公司规定的流程且变更了劳动合同,这一套手续走完才算符合法律规定的调岗行为。如果你们公司仅仅是对你口头调岗、实质降职降薪,没有跟你沟通,更没有征得你的同意,公司就擅自对你调岗降薪,并且没有走任何的流程,那公司的行为就是严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以,你可以根据公司违反该法的行为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可以依法维权了。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你们公司对你采取的无故调岗、降职降薪行为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这种行为违反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所以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项、2项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1项、第47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由于你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说明你在该公司干的比较久,但不管多久,你在该公司实际干了多少年,公司就必须一次性支付你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另外,你还可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内容,要求公司补发降薪部分的工资。

最后一点,你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一定要写公司无故调岗,未与你沟通过调岗的事情,更未征得你的同意就强行给你调岗,并且降低了你的岗位和工资待遇,公司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现在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补发自调岗降薪至今的差额工资,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Sir聊HR


【冠群职说】观点:首先,明确一个概念,无固定劳动合同,只是不能按照“合同到期”这一点解除,其他的解除形式,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区别;其次,无故降薪、逼迫辞职,肯定是公司违法,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但是,你必须要要收集证据,如果你拿不出证据,而公司能够拿出你的证据,那你的仲裁就得不到支持。所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搜集证据,下面,我简要的分享下,面对变相裁员,又不想给钱的情况,应该搜集什么证据,怎么搜集。

无故调岗、降职、降薪的证据

首先,明确一点,证据有三性:真实性、合法性、链条性,这三性当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链,你得有证据链证明,你是被无故调岗、降薪、降职的,那么这个证据链,有哪些呢?你搜集的方向有哪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知类

你是否有接到书面盖章的调岗、降职、降薪的通知?如果是口头通知,你有录音吗?录音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当做证据的,所以,最好收集书面的,盖章的通知。

2、邮件类

公司给你发邮件了吗,有邮件证明,要给你降职、降薪吗?如果有,那就回复邮件,抄送给你们的所有领导,并截图留存,明确的表示,自己不同意。如果没有邮件,公司也没有盖章通知,那就先按兵不动。

3、证明类

你要证明是你公司的员工?这类证明有工牌、邮箱、社保、公积金、工资条等。

你要证明你的入职年限?这类证明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系统等等

你要证明你的工资总额?这类证明有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4、是否构成事实?

你说的无故调岗、降薪、降职,是否已经是事实存在?你怎么能证明事实存在?你的月工资收入比以前少了吗,发放的时候。

以上证据没有收集齐全之前,不要离职,不要仲裁,每天打卡正常上班

看你的描述,应该公司只是口头通知,并没有事实行为,所以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每天正常上下班,按时打卡,并每天记录你的打卡证据,当你搜集了足够的证据,且降薪成为事实的时候,你就可以去仲裁了,在此之前,按兵不动。

现在公司,和你玩的就是“心计”,看谁先受不了。如果在此期间,公司和你谈赔偿,那就好好谈,自己能接受,就可以走了,没必要和公司牵扯,没意义。

写在最后:劳资关系从来是“双刃剑”,作为企业,有话就好好说,不要搞旁门左道,;作为员工,要保护自己的利益,但也要懂得索取有度。大家都遵守契约精神,劳资关系才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我是@冠群职说 ,国家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1年企业管理经验、聚集职场、赶走焦虑、携手防坑。愿你我共同成长!欢迎评论区留言,期待你独特的观点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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