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失眠更可怕的是恐懼失眠


比失眠更可怕的是恐懼失眠

老王,男性,56歲。當他坐在診療椅上時,迫不及待的講述了自己的失眠故事。

5年前因為老伴買菜丟失了錢包,錢包裡有身份證,並有800元錢,老王在埋怨妻子做事不認真的同時,開始害怕老伴的身份證被人利用來犯罪,馬上拉著老伴去派出所報案,並重新辦理了身份證。當晚老王就失眠了,平時睡眠一直很好的他躺在床上輾轉反側,難以入眠。直到早上4點左右才迷迷糊糊的睡了一會兒,6點起來後感覺周身無力、精神恍惚、萎靡。本想白天補覺,但白天一點睏意也沒有。如此持續了3天后,他開始奔走於各大醫院,能做的檢查都做了,診斷各異:抑鬱症、焦慮症、失眠症……藥物吃了很多,吃藥就能睡一夜好覺,但只要不吃就難以入眠,急得老王如熱鍋上的螞蟻,就怕自己“心血熬幹”,故而開始自己給自己診療。

比失眠更可怕的是恐懼失眠

老王去藥店買了所有治療失眠的保健品,併購置了相關的理療設備。每天看完新聞聯播就開始泡腳,並與老伴分房,叫停了室內一切能發聲的設備,包括鐘錶。這四年來外孫女沒在他家住過,因為外孫女太吵。可是,每天躺在床上等著睡覺時,他腦子特別亂,越躺越睡不著,越睡不著,他越著急,但無論如何努力都無濟於事。每天都在後半夜3點左右才能睡上3、4個小時。

老王來到診室後著急地說:我是慕名而來的,聽說您是治療失眠症的專家,所以一定要掛到您的號,希望得到您的幫助。

筆者半開玩笑的問老王:您在治療失眠的問題上研究了五年,而我雖然工作了30年的時間,但在一個病上傾注的時間不足半年,您說咱倆誰是治療失眠的專家啊?

比失眠更可怕的是恐懼失眠

老王也認可自己在研究治療失眠的問題上投入了有生以來最大的精力,但無奈怎麼投入也治不好啊!筆者說還有一個辦法他沒有嘗試,就是在怎麼治也治不好的情況下,能不能不治了。他擔心若不治了會不會更嚴重。筆者解釋說:既然能嘗試的辦法都用過了,治也睡不好,不治也睡不好,不如體驗一下不治的感受,起碼這樣既省心又省錢,何樂而不為呢!老王說回去感受一下。

第二天,筆者剛進辦公室,就聽到砰砰的敲門聲,應聲而入的又是老王,他激動的說:醫生,您不愧是專家啊!回家跟老伴一說,老伴也贊同他放下不治了。睡不著就看會兒電視,別搞的整天緊張兮兮的。結果他看著電視就睡著了,一覺睡到早晨5點多,總計睡了8個小時左右。

筆者跟老王分析了他形成失眠的原因。5年前老伴丟錢包的事不過就是個誘發因素,可能放在很多人身上都會有短暫的睡眠障礙。但隨後老王因為恐懼失眠,所以他把環境設置的特安靜,企圖通過環境安靜能睡好。但在環境安靜後,他因為恐懼睡不著,內心是緊張的,而內心的緊張勢必導致腦皮層的興奮,腦電活動活躍,在腦電活動活躍的情況下,人是難以入眠的。而這結果又導致老王更緊張、更恐懼,結果腦電活動越發興奮,導致惡性循環,造成其持續的失眠。而當他不再為失眠而擔心時,既敢於放下對失眠的恐懼時,他從情緒上就放鬆了,從而間接地放鬆了身體,這樣時易於興奮的腦電活動弱下來,如此就擺脫了惡性循環的干擾,使治癒成為可能。

另外,老王服用鎮靜催眠藥物本來能睡好,但又恐懼長期服藥會依賴,故而稍有好轉就停藥。停藥後又擔心失眠,故而再次進入恐懼失眠——內心緊張——腦電活動活躍——失眠的惡性循環。老王在明白了這個道理後詼諧地說:“原來是我自己把自己嚇得失眠了!”

比失眠更可怕的是恐懼失眠

看到老王開心的離開診室的時候,筆者也感慨:對失眠症的科普宣傳、揭開失眠症治療的神秘面紗、消除失眠者對鎮靜催眠藥的錯誤認識……對專業心理學工作者任重道遠啊!後來老王雖也偶有反覆,但經放鬆治療、精神動力學心理治療,他很快走向治癒之路。

附:失眠症診斷標準

A. 主訴對睡眠數量或質量不滿,伴有下列1個(或更多)相關症狀:

1.入睡困難(兒童可以表現為在沒有照料者的干預下入睡困難)。

2.維持睡眠困難,其特徵表現為頻繁地覺醒或醒後再入睡困難(兒童可以表現為在沒有照料者的干預下再入睡困難)。

3.早醒,且不能再入睡。

B. 睡眠紊亂引起有臨床意義的痛苦,或導致社交、職業、教育、學業、行為或其他重要功能的損害。

C.每週至少出現3晚睡眠困難。

D. 至少3個月存在睡眠困難。

E.儘管有充足的睡眠機會,仍出現睡眠困難。

F. 失眠不能更好地用另一種睡眠-覺醒來解釋,也不僅僅出現在另一種睡眠-覺醒障礙的病程中(例如,發作性睡病、與呼吸相關的睡眠障礙、晝夜節律睡眠-覺醒障礙、睡眠異態)。

G. 失眠不能歸因於某種物質的生理(例如,濫用的毒品、藥物)。

H.共存的精神障礙和軀體狀況不能充分解釋失眠的主訴。

患病率:

基於人群的估計表明,約三分之一的成年人有失眠的症狀,其中10%—15%的個體表現出有關的日間功能損害,而6%—10%的個體符合失眠症的診斷標準。在所有的睡眠障礙中,失眠症最為常見。在初級保健場所中,約10%—20%的個體主訴有顯著的失眠症狀。其中女性對失眠的主訴比男性更為普遍,其比例為1.44:1。雖然失眠既可以是一種症狀又可以是一種獨立的疾病。但它最常作為其他軀體疾病或精神障礙的供病兒存在。例如,40%—50%有失眠的個體也存在共病的精神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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