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秒殺到988元龍蝦抵用券 到店裡商家卻“不認賬”不給吃?!

南京的孫先生今年3月12日凌晨在大眾點評網花50元秒殺到一張988元的龍蝦抵用券。可當他興沖沖帶著朋友去龍蝦店時,店家卻告訴他:這個券不能使用。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50元秒殺到988元龍蝦抵用券 到店裡商家卻“不認賬”不給吃?!

孫先生提供的網站截圖顯示,當時他秒殺的這份優惠券,是南京老友龍蝦江浦店的網紅龍蝦八人套餐,原價1303元,打折後是988元,孫先生實際支付50元就搶到了。孫先生告訴記者, 第二天中午他給商家打電話,店老闆說可以堂食,他就帶人去了。沒想到去了之後老闆說他只收到大眾點評的50元,不能讓孫先生他們使用這張券。

50元秒殺到988元龍蝦抵用券 到店裡商家卻“不認賬”不給吃?!

孫先生很是氣憤,他隨即撥打了大眾點評網客服電話。大眾點評的回覆讓孫先生很不滿意:客服一開始說賠償孫先生10塊錢,後來又說30元。

雙方就賠償金額一直爭執不下,讓孫先生想不到的是,3月14日凌晨4點,他這份訂單被網站後臺修改了。原本活動期限截止到3月23日23點59分,大眾點評把它改成3月13日的23點59分。孫先生質疑,這是大眾點評提前結束優惠活動券,造成消費券過期的“假象”。

50元秒殺到988元龍蝦抵用券 到店裡商家卻“不認賬”不給吃?!

今天上午,記者找到位於南京江浦的這家龍蝦店。店老闆告訴記者,988元的八人套餐,他怎麼也不可能50元就賣出,是大眾點評網出了差錯。不過,大眾點評網客服專員卻說,這是店家操作失誤。

對於優惠券截止日期修改的問題,大眾點評網相關負責人表示,商家在發現設置錯誤後就停止銷售優惠券,才有了截止日期變動的情況。大眾點評網多次聯繫消費者孫先生,願意全額退款50元,同時,考慮到消費者體驗不佳,願意額外給予孫先生訂單金額3倍——150元的補償。

對於這個方案,孫先生依舊不滿意,他認為,既然他搶到了優惠券, 商家就應該有契約精神,按照合同來執行。為何平臺失誤讓消費者來承擔呢?

50元秒殺到988元龍蝦抵用券 到店裡商家卻“不認賬”不給吃?!

那麼,由於店家或者網站平臺操作失誤,導致優惠活動無法兌現,消費者依舊要求商家按活動規則給予優惠的訴求,是否合理呢?

江蘇泰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凌建豪認為,即便優惠活動是錯誤操作,但商家在平臺發佈這一信息時,就可被視為一種邀約。消費者是信任了這一信息,在出錢買券的同時,雙方之間就達成了合同關係。商家應該按照合同中的約定,給予消費者優惠。

50元秒殺到988元龍蝦抵用券 到店裡商家卻“不認賬”不給吃?!

如果優惠活動並非商家真實的意願,是否可以撤銷合同呢?律師表示,商家必須提供相關證據證明是技術上的失誤,目前類似案例在法律上有一定爭議。但是,不管怎樣,商家應該對消費者的損失進行賠償,具體金額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確實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最終,這件事究竟會不會得到合理的解決,我們也將繼續關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