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方方和方方日記

方方寫日記之前反體制出名,所以這次有很多人支持她,一點也不奇怪。

然而她確實拿著體制內的錢在反體制,那就有點原因了。

比如她在這次日記裡說,她不是公務員,不是廳級幹部。人家說她是廳級幹部,是因為她當過作協主席,而且是八年,應該是兩屆,是年齡到點後退下來的,而不是其他原因,就想當然是廳級幹部。以前方方有次接受南都的訪談,說作協裡有公務員編制,有事業編,看她的簡歷,她是從廣電系統調作協的,那麼可能是事業編,沒進公務員系統,但按我國的制度,她當過兩屆作協主席,應該是能享受廳級幹部退休待遇的,是享受廳級幹部的人員。

方方在日記裡反特權,卻又炫耀自己使用特權,這就有點自相矛盾了。我們反特權,因為我們享受不到,反正會被人說成酸葡萄心理,那麼方方呢,一件事,就是人家某副總編送她20個N95口罩,送口罩的時候,政府已經要求N95口罩只能用於醫務人員了,但方方並沒有反對那個副總編,很明顯,普通人不動用特權能得到20個N95口罩嗎?第二件事,是洪山交管局的警察用車送她侄女,這也是封城以後的事了,沒有特權,是不能這麼做的,比如,方方自己就有車,為什麼她不送?我估計是因為她的車上不了路,只有警察才有特權上路。所以,你看,方方所謂的反特權,是反對不能給她利益的特權,而不是反對給她利益的特權。如果能給她帶來利益的特權,她不但不反,還會使用。

對於我們這些普通人來說,我們相信黨,相信國家,相信政府,我們也享受不到特權,我們不認為美國有多好,對於方方之流,自然很反感,而對於支持她的人,是不相信黨,不相信政府,不相信國家的,甚至是跪在美國面前的,比如,在美國發表,讓美國之音稱讚,自然就與我們相互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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