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行業】某大型餐飲連鎖企業考勤管理制度

某大型餐飲連鎖企業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範公司考勤管理,明確考勤紀律。

2. 適用範圍

公司各職能部門及下屬直營門店全體員工。

3. 考勤管理

3.1 公司人事部負責公司總部及直營門店的考勤管理工作。

3.2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和紙質雙重考勤管理,公司總經理以下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考勤,特殊情況需經公司董事長書面審批同意。具體考勤時間以公司人事部下發作息時間通知為準。

3.3 因指紋模糊、考勤機故障、外出辦公等原因無法正常打卡考勤時,須按規定填寫【異常考勤申請表】。

3.3.1 公司總部員工因指紋模糊導致無法正常打卡考勤時,應立即通知公司人事部人員進行現場驗證,驗證屬實後,應於當日下班前填寫【異常考勤申請表】,由驗證人簽字確認,經公司人事部負責人審批後生效。

3.3.2 直營門店員工因指紋模糊導致無法正常打卡考勤時,應立即通知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進行現場驗證,驗證屬實後,應於當日下班前填寫【異常考勤申請表】,由驗證人簽字確認,經門店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3.3.3 公司總部部門經理級以下員工因外出辦公無法正常打卡考勤時,應事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並於外出辦公結束後24小時內填寫【異常考勤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生效。部門經理級(含)以上員工外出辦公無法正常打卡考勤時,應於外出辦公結束後24小時內填寫【異常考勤申請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3.3.4 直營門店總經理以下員工因外出辦公無法正常打卡考勤時,應事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並於外出辦公結束後24小時內填寫【異常考勤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生效。直營門店總經理因外出辦公無法正常打卡考勤時,應事先徵得區域總監同意,並於外出辦公結束後7日內填寫【異常考勤申請表】,由區域總監審批後生效。

3.3.5 公司總部、直營門店考勤機故障無法正常考勤時,經公司人事部負責人確認,相應時段異常考勤由公司人事部書面報請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視同正常處理,無需員工填寫【異常考勤申請表】。

3.3.6 忘記打卡考勤填寫【異常考勤申請表】每月不得超過1次,超過後即不屬於異常考勤範圍,嚴禁填寫、審批【異常考勤申請表】。

3.4 考勤記錄以指紋考勤為主,紙質考勤為輔。公司總部紙質考勤負責人為各部門負責人,直營門店前廳紙質考勤負責人為門店總經理,直營門店廚部紙質考勤負責人為廚師長。考勤負責人對紙質考勤記錄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3.5 紙質考勤負責人應按規定要求準時提交紙質考勤記錄和相應【異常考勤表】至公司人事部,以確保工資核算的時效性。直營門店紙質考勤由門店總經理統一提交。

3.6 紙質考勤記錄和相應【異常考勤表】公司人事部需保留至少3個月,指紋考勤記錄需保留至少12個月,以利查核。

3.7 指紋考勤時間以考勤機顯示時間為準,如出現考勤機時間錯誤,可立即通知公司人事部進行校準,但校準之前的考勤記錄不予調整。

4. 違紀管理

4.1 未按規定要求填寫、審批【異常考勤表】,全天僅有1次上班或下班考勤記錄,視同當日未出勤,按曠工1天處理。

4.2 員工上班打卡考勤時間遲於規定時間為遲到,員工下班打卡考勤時間早於規定時間為早退,遲到、早退處罰標準如下:

遲到/早退時間 處罰金額

1-10分鐘(含) 10元

10-20分鐘(含) 20元

20-30分鐘(含) 30元

30分鐘以上 按曠工0.5天處理

4.3 員工無打卡考勤記錄且無相應請、休假手續為曠工,按每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標準給予處罰。

4.4 公司人事部未按規定要求妥善保管考勤記錄,給予保管責任人200元/次處罰,如因此導致相關損失,由保管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各承擔50%。

5. 附則

5.1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公司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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