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有条不紊,案件办理井然有序

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中,因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为保证案件质量,办案人员严格按照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做好防护、消毒、测温等防范措施后,在旗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讯问时办案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保持安全距离且均佩戴口罩,有效预防飞沫接触交流;在犯罪嫌疑人看讯问笔录时,由驻所检察人员从中递交;签字时,由驻所人员提供安全使用笔,全程与犯罪嫌疑人无接触,办案人员确保了讯问安全。

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贯彻最高检精神,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做到疫情防控与依法办案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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