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移送 律師不知情 浙江:半年辦理阻礙律師依法行使執業權利案件59件

本報訊(記者範躍紅 通訊員龔嬋嬋)“最近執業各項工作開展順利,以後碰到類似問題會及時和你們溝通。”3月17日,浙江省臨海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副主任包文彬電話回訪時,魯律師為該院辦理的一起阻礙律師依法行使執業權利案的監督效果點贊。

  魯律師是一起尋釁滋事案件的辯護人。2019年11月25日,魯律師將委託書、律師函、執業證等相關證明材料送達當地偵查機關。21天后,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但魯律師並不知情。12月25日,魯律師向臨海市檢察院反映了此情況。

  經調查核實,該院發現反映情況屬實,於是針對類似情形向相關部門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就相關未告知辯護律師案件移送情況的行為予以糾正。今年2月1日,臨海市檢察院收到對方單位回函,表示已加強教育培訓,要求各單位在移送審查起訴時務必書面告知辯護律師案件移送情況,規範辦案習慣,相關案件移送情況已電話或當面告知。

  這是浙江省檢察機關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其中一例。據介紹,去年7月至今年1月,浙江省檢察院在全省開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監督,著力解決律師執業中的“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等問題。專項監督期間,該省檢察機關共辦理阻礙律師依法行使執業權利案件59件,已依法監督糾正57件,協調處理1件,查後被否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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