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姦致 “隔壁老王” 墜樓身亡被索賠86萬,法院這麼判

2018 年 2 月 2 日凌晨,李浩發現妻子出軌找到酒店,房間內妻子的情夫張成企圖從飄窗逃走,卻不慎墜樓身亡。張成的家屬將李浩、王娟、當時幫李浩一起捉姦的四人及酒店方訴至法院。索賠共計 86 萬餘元。那麼法院是怎麼判的呢?

日前,永州江華縣法院審理了該起案件,丈夫發現妻子出軌找到酒店,房間內妻子的情夫企圖從飄窗逃走,卻不慎發生了意外。有意思的是,出軌的妻子和戴 " 原諒帽 " 的丈夫都成了被告,情夫家屬將他們和酒店方一起訴至法院,索賠共計 86 萬餘元。

發現妻子酒店開房,帶人捉姦


事發前,時年 36 歲的李浩(化名)通過妻子王娟(化名)的反常舉動,他敏感地發現妻子有了外遇。王娟的情人名叫張成(化名),兩人各自都有家庭,因裝修時購買衛浴認識後,兩人進行了交往。

2018 年 2 月 1 日下午,李浩悄悄回了江華縣,這一次他沒有告訴王娟。當晚 11 時左右,王娟與張成兩人相約開房。見王娟動身離開,李浩尾隨其後,發現妻子來到了一家酒店。

李浩給妻子打了個電話。王娟接完電話後,立刻返回家中。王娟在沒有看到李浩回家後,放下心來,又約張成,要張成開車來接她。李浩看到王娟上車後,再次跟隨他們來到酒店。

監控顯示,2018 年 2 月 2 日 王娟張成先後進入1212 房間。李浩在證實了王娟、張成已經進了酒店房間後,打電話邀來四個朋友,打算 " 捉姦 "。

情夫不在房間,樓下發現屍體


李浩再一次打通她的手機,通過聽手機鈴聲確認位置在 1212 號房間。

憤怒的李浩與朋友們輪流用腳踢門,將房門踢開並衝進房間,發現衛生間裡只有王娟。

四下找不見張成,李浩的一個朋友去一樓前臺意外從保安口中得知," 有人從樓上掉下來了 "。得到消息後,李浩等人立刻從 12 樓下來。經辨認,墜樓的男子正是張成。

判決書顯示,某酒店工作人員報警後,江華瑤族自治縣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對現場作了勘查,報告記載:

從視頻監控情況看,李浩等人將門踢開的時間到張成墜樓落地的時間,只相差 6 秒。現場勘查情況看,發現房門被踢開,房間床上物品凌亂,衛生間門打開,房間南牆處有飄窗,飄窗上遺留有 10 枚殘缺不全的鞋印。

銀行門前停車坪上撒落有大量的碎玻璃,張成的屍體頭朝東,腳朝南呈俯臥位。

調查意見為:綜合現場勘查、屍檢、視頻監控、調查當事人後認為,張成系意外墜樓死亡,不構成刑事案件。

捉姦的丈夫為何不用擔責

張成的家屬將李浩、王娟、當時幫李浩一起捉姦的四人及酒店方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從監控視頻與被告的詢問筆錄裡,李浩等人踢門行為不一定使張成的生命受到威脅。

張成墜樓行為是自主選擇的結果。1212 房間處於酒店的十二樓,張成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應當知道十二樓與地面的高度。

張成與王娟深夜在酒店房間的行為是不道德、不正當的行為,被人發現後要承擔受到社會譴責的風險,這種風險從王娟、張成進入房間時已經存在,並不是因為被告踢門的行為而產生。

張成在室外留下痕跡的地方,沒有證據證實與張成有接觸。張成推開窗戶,從窗戶離開房間的行為,沒有受到外力脅迫,是張成的自主行為。

此外,和王娟開房是張成自願的行為,不能對張成的生命引起傷害和威脅。

綜上,張成的死亡與被告李浩等人之間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原告要求李浩等人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不予支持。

不過,法院審理認為,王娟在某酒店裡開單人間,沒有明確標註只准許一人入住,張成入住,也是酒店的客戶。公安調查報告載明,窗臺高度為 0.58m,窗內外無護欄。綜合考慮,被告酒店承擔 5% 賠償責任,即為 40502.85 元(810057 元 ×5%)。

男子捉姦致 “隔壁老王” 墜樓身亡被索賠86萬,法院這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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