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论“灾异之变”

上一篇我们讨论了董仲舒对“天人之际”的阐发,既不同于道家所主张的“天人合一”,又不同于儒家所主张的“顺天应人”。天人之际其实说的是人和天是没有边际是,是一体的,人的一切行为,都会被“天”所反应出来。善行有善报,恶行有恶报,其背后的逻辑是存在一个有意识的、有行为的人格化的“老天爷”,它负责纠错正谬,负责惩恶扬善。

董仲舒的学问是从《春秋》里面来的,但不全是如此,他还吸收接纳了很多阴阳家的东西,还有神仙道方技道的内容。天跟人沟通的方式是通过“暗示”来进行的,要了解这种“暗示”具体所指,那么解释权就被董仲舒独家所占有了。虽然汉武帝不吃他这一套,但是后来的人深信不疑。

董仲舒论“灾异之变”

在《春秋》里面记载了很多灾异事件,比如隐三年日有食,《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这件事呢?答曰:“记异也”。再比如五年螟,《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这件事呢?大约:“记灾也”。由此可见,史家记载灾异,与记事,并没有深刻的含义。只是发生了,照实记录而已。因此《春秋》在史家眼里,不具有哲学含义,不过是单纯的史料而已。

到了孔子这里,《春秋》具有了伦理学的意义,即所谓的“春秋笔法”。孔子在编修《春秋》的时候,虽然没有明确的对人、事进行评价,但是运用修辞手法,委婉而微妙地表达自己的伦理价值观。比如:其中涉及礼的一些细节,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既然已经杀掉了他(关其思),就没必要再用对人的谦称——“子”了。后世的经学家认为,《春秋》里面的每个字都暗含着褒贬。

董仲舒论“灾异之变”

到了董仲舒这里,《春秋》具有了哲学的意义,即所谓的“灾异之变”。《汉书》中说:“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一个“始”字说明了,灾异感应的学说在之前的《春秋》学者中是不被提起的。董仲舒创造这门学问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屈君而申天,二是屈民而申君。即用迷信思想告诉老百姓,一切都要听皇帝的。同时告诉皇帝,一切都要听老天爷的。

“灾异之变”的基础理论是“天人感应”,是“天人相与之际”。这种认知是怎么来的呢?胡适给出一个名词叫做“历史的援例法”。援例,我们知道的,就是引用事实作为依据,为自己不合理的行为,寻找合理化、合法化的依据。历史的援例,是引用《春秋》里面记载的史事,把天人感应的思想合理化,把灾异之变的学问权威化。董仲舒说:《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这句话本身是对的,但是他把“往事”都归结为神秘主义,同时又给“来事”加上浓厚的迷信色彩。

董仲舒论“灾异之变”

《春秋》中定二年,两观灾,被解释为:天意要鲁侯去僭礼之臣。哀三年,恒宫、釐宫灾,被解释为:天意让鐇贵而去不义。老天爷如果真有意识的话,内心的旁白一定是:“你有嘴,你说了算”。这些是《春秋》里面的例子,到了汉武帝时期,辽东的高庙失火了,后来高圆电又着火了。董仲舒援例出的结论是: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燔之,况诸侯乎?在内不正者,虽贵如高园便殿犹燔灾之,况大臣乎?此天意也。

附会《春秋》来讲灾异之变的,并非只有董仲舒一人,他的弟子眭孟、吕步舒也是持这个观点。后来的“造假父子兵”刘向、刘歆也是持这个观点。他们都认为人间的“灾”或者“异”,都是老天爷的某种暗示,博学多识的人是具备解读这种暗示能力的。董仲舒这样做有一个很简单的逻辑:老百姓要听皇帝的,皇帝要听他的。他想要争取的是对“老天爷”的解释权,只要统治者相信“天”,就会养着一大帮人来研究天,来解释天。董仲舒的“灾异之变”无疑是解释天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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