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搞建設,劣地搞農業?基本農田怎麼辦

“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上。”

中央始終把糧食安全作為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確保糧食安全,首要任務是高質量提升糧食的生產能力,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

摸清家底,心裡有底。目前,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初始調查接近尾聲。《半月談》編輯部特別組織記者分赴全國多地,調研發現部分地方基本農田的劃定、使用、監管存在突出亂象和普遍問題,亟待治理和解決。

一問 上山下河:好地搞建設,劣地搞農業

一些地方的基本農田劃在山嶺上、河道內,一些地方高產農田被圈佔,灌溉條件差、地力貧瘠的地塊被補進基本農田……基本農田如此劃定,給國家糧食安全帶來隱患。


“一鋤頭下去能砸出火星子”

北方某省的一座山嶺上,一個400多人的村莊1000多畝耕地全部流轉給一家企業,用於發展高效生態櫻桃項目。

村幹部說,村裡的地是山嶺薄地,多數為基本農田,土層只有10釐米左右,地下全是風化石,“一鋤頭下去能砸出火星子”,而且水源奇缺。

時下,一些稟賦不高、基礎條件差的山區村莊易地搬遷,改作生態保護或旅遊開發。可要不要、能不能去山上耕種那些留下的基本農田,讓村民感到困惑。

改作旅遊開發的山村,人地分離、耕作不便現象突出。一些搬遷後的村民告訴半月談記者,由於有的山上建了房子,搞起開發,道路設了關卡,自己想回山上種地變得很困難。

改作生態保護的山村,容易出現農作與生態的矛盾。中部某村有200畝左右的基本農田在山上的深溝裡,多數撂荒。村支書說,在這些地裡種植的農作物,有被野豬拱的風險。

一些基本農田“上山”,一些基本農田“下河”。水位落下時,農田露出來;水位上時,農田面積就縮小,甚至消失。

半月談記者在黃河的一處主幹道附近看到,由於泥沙淤積,河道內一些地方形成高於河面、低於岸堤的灘地。這些地有的與岸堤相連,有的在河道中間,低窪地帶與流過的黃河水距離僅幾十釐米。地裡栽有農作物,一些農民正在裡面勞作。當地黃河河務部門知情人士說,這些地雖然處在河道內,但有的已經被劃入基本農田。

好地搞建設,劣地搞農業?基本農田怎麼辦

2019年7月18日,在河南省鄭州市某區唯一的自然山區,曾違規佔用的基本農田被複耕 馮大鵬 攝

好地搞建設,劣地搞農業?

基層自然資源幹部反映,永久基本農田是基於二調土地利用現狀圖,經外業踏勘劃定。但二調完成至今有10年之久,個別地塊地類發生變化,導致部分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不準。

東部某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對半月談記者說,按照國家規定,該省基本農田佔耕地的面積比例要達到80%。可早些年經濟發展重心在沿海,為了給沿海發展用地留出空間,相對平坦的沿海地區基本農田比例相對低,西部山區的比例反而高。

城鎮化快速擴張也是基本農田劃定不準的一大外因。“省、市、縣、鄉,都想多留一點兒發展用地,於是集鎮和城區周邊的好田往往不是基本農田,因為基本農田很難變更為建設用地。反而是邊遠山區不少田被劃成基本農田。”這名自然資源局局長坦言。

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不少農民並不知道自己的農田被劃為基本農田。一些“上山下河”的基本農田不僅不能有效發揮基本農田的功能,還會造成一些政策衝突。

按照黃河防汛等有關規定要求,河務部門在河道內施工、修築防護堤、加固堤防等作業時,可能破壞河道內的土地,存在破壞基本農田的風險。

上述黃河河務部門人士透露,有一年,黃河汛期水比較大,河務部門開閘放水,將河道內的淤積地連同地上的作物和樹木一起沖走,遭到當地村民索賠。但防洪法明確規定,禁止在行洪河道內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稈作物、禁止圍墾河道。

山嶺上、山溝裡的基本農田,耕作不便,種糧效益低,然而想另作他用亦非易事。中部地區一名村幹部說,該村山上的幾百畝基本農田打算流轉給工商資本搞苗圃,但怕冒違法違規的風險。

此外,基本農田劃定未能安排規劃預留,還常與一些地方的建設項目衝突。中部某省一名自然資源部門幹部說,一些線性工程佔地位置存在不確定性,如國道、省道等道路用地在落地過程要根據地形地貌、地質結構等因素進行調整,但基本農田劃定時往往未給可能的項目規劃做好預留。


實事求是地劃定基本農田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鐵路、公路等交通沿線,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區周邊的耕地,應當優先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

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東部某山區市規劃了一片土地,用作發展新城區,周邊基本農田的數量從原來的6萬畝減少到3萬畝。而這減少的3萬畝指標又要劃到更加偏遠的山區鄉鎮,也就意味著山區鄉鎮的基本農田佔耕地比例要達到93%左右。

調研中,不少地方幹部還向半月談記者反映,山區農田很多都是山壠田、坡耕地,如果基本農田比例要求過高,就意味著這些田大多會被劃成基本農田。“更早的時候,有不少坡度大於25度的農田都劃成基本農田。直到2017年,才規定了新增的基本農田是不能大於25度的。”南方某自然資源部門工作人員說。

對此,基層呼籲,下一輪劃定基本農田時,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不要罔顧實際情況,隨意下硬性指標。

只有實事求是地開展對基本農田的整改補劃,才能使劃定的基本農田起到其應有作用。基層幹部建議,按照基本農田調整補劃的要求,挖掘潛力補充基本儲備區,保障重點項目,給足時間和空間,結合國土三調,對劃定不實的情形進行調整補劃。

在湖北宜城,具備調整補劃為基本農田條件的耕地較為集中分佈區域,已經逐地塊實地核實完畢,優質耕地甄別出來作為補劃對象。當地劃定基本農田儲備區2.8萬畝,劃定面積佔現有基本農田面積121.09萬畝的2.33%,有力保障了今後10至15年城市重點項目建設佔用補劃基本農田需求。


二問 種草種樹不種糧,基本農田為他用

流轉基本農田發展草坪、果樹、茶樹等高附加值產業,一些地方“明不說、暗鼓勵”;扶貧項目、綠化任務佔用基本農田,上級要求需要貫徹……部分基本農田保主糧的功能正在失靈。


種一年草“扒4遍皮”

沿海某農業大市,道路兩旁不少平陽田種著草坪。當地綠化辦主任告訴半月談記者,這些基本農田原來都種著水稻或玉米,草坪從5年前的幾百畝發展到現在的近萬畝。

然而,草坪使用的化肥農藥遠超一般口糧田。而且,草坪1年要收穫4次,收穫時需要將表層土一起收走,一年相當於把農田“扒了4遍皮”。當地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說,種植草坪多是農民的自願選擇,畢竟一畝一年能賺四五千元。

種草之外,有的青睞種樹。南方某縣以水果聞名,果樹種植漸漸下山,侵入基本農田範圍。“農民種地追求效益最大化,現在山地開發完了,就到田裡去種了。”該縣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說,木本果樹根系較深,對深層的土壤隔水層會造成一定破壞,屬於法律明確禁止種植的品種。

東部一名曾分管農業的副縣長對半月談記者說,過去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以農戶自發行為居多,隨著土地流轉被群眾廣泛接受,這一現象近年來呈現快速增長趨勢。

處於山區丘陵地帶的山壠田,種糧效益低,改種茶葉等經濟作物更為普遍。半月談記者走進南方山區一個產茶名村,看到不少山壠田一半長滿荒草,一半種著茶葉。一王姓村民說,他曾經有10多畝山壠田,都是基本農田,近4年來陸續改種茶葉,收益比種水稻強。

該村村委會主任說,近5年來當地有近1000畝的稻田改種茶葉,約佔全村耕地面積的1/3。“種水稻的田要積水,種茶的田要排水。之前的稻田使用了化肥,土地有點板結,稻田改茶園就得用勾機挖,經常把地下的石頭都勾起來了,造成田塊漏水滲水。再改回稻田,成本就太大了。”

當農田種茶已成為一些山區的“主流”做法,部分村民只好被動種茶。某山村村支書家有4畝地,曾堅持種糧,但周邊田塊都陸續種茶了,村民指責他種水稻會影響種茶,最後他只得改種茶。“如果只是山排田、山壠田改種茶就算了,但是好多平陽田也改種茶葉,十分可惜。”該村支書說。


搞扶貧、為綠化,基本農田佔為他用

當前,各地正在大力推進脫貧攻堅、鄉村振興。但由於近年來種糧比較效益下降,一些農村搞發展的抓手不再是糧食種植,而往往選擇經濟作物種植和特色經營。

西部某貧困縣將金桔作為脫貧主導產業,到2019年金桔種植面積達16.7萬畝。該縣農業農村局一名幹部直言不諱,種植金桔佔用了一部分原來種植水稻的水田。比如,在當地的一個現代農業示範區,某老闆承包上千畝地種植金桔,許多地都是基本農田。

這名幹部說:“原本是想開發旱地種金桔,但投資明顯大於水田。縣一級政府下達金桔種植任務而財政資金補貼有限,鄉鎮一級也缺少資金配套,於是對農業公司或合作社利用水田種金桔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南方某縣自然資源局一位工作人員反映,有的偏遠山村貧困戶為了發展產業脫貧,把基本農田周邊土堆高,做了魚塘養魚。按照有關法規,這是不被允許的。

好地搞建設,劣地搞農業?基本農田怎麼辦

2019年10月28日,豫北某縣,基本農田中出現“挖坑種樹造景”現象,該地塊還豎立著土地整治標牌 馮大鵬 攝

為造綠化景觀,基本農田也常常挪作他用。2019年數月間,豫北某縣以廊道綠化名義,在長城大道南側農田上挖出1公里左右長度的方形深坑。半月談記者現場看到,一些農田機井、排灌溝渠被人造微景觀包圍,與一旁的農田分隔,排灌溝渠支離破碎。據當地國土部門編制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圖”顯示,廊道綠化帶下就是基本農田。

半月談記者驅車沿鄭民高速行駛,在豫東某縣隨機採訪時發現,一片千餘畝的農田中大量的樹木半死不活,樹林間雜草叢生。一宋姓村民告訴半月談記者,小麥還發青的時候,他家6畝地就被推掉,“都是種小麥、大蒜的好地,我不同意租賃也沒辦法,領導說是要種樹”。

這片土地被政府以1000元一畝的價格租賃,約定租賃期限十年。多名村民向半月談記者展示了政府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顯示該土地性質為基本農田。

北方某平原縣自然資源局負責人坦言,儘管國家出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基本農田“五個不準”的剛性條款,但因當前地方忙於脫貧攻堅、農村農業結構調整、國土綠化等任務,基本農田被佔為他用的情況屢禁不止。


加大政策精準引導,實施精準補貼制度

基本農田佔為他用,在部分地區初顯後果。西南某地級市因農田改種水果,2019年糧食種植面積為4121萬畝,比上年減少82萬畝。

某產糧大村村委會主任說:“現在從鎮裡到村裡,大會小會都在強調要保住口糧田。但現實中,動員農民保住基本農田很難。有一次鄉鎮大會上,我提出‘產糧區農民要保住自己的口糧田’,當場就有村民說我的思想太落後。”

一名鄉鎮三農服務中心農技站負責人說:“應確保一些好地不要種果樹、茶樹等經濟作物,一些邊角地等可適當允許種。

但現在沒有人或部門來處理這件事。”

多名基層幹部呼籲,儘快出臺政策,對不改變土地耕作層、不影響耕種的一年生經濟作物調整行為,予以准許;對改變土地耕作層,影響耕種的行為,視為非種植行為,不予補貼,對違法行為進行制止。

基層幹部建議,儘快實行精準的農業補貼,對未實行耕種的土地承包者可考慮不再補貼。同時,加大地力保護補貼,對承擔耕地保護任務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新型經營主體和農戶給予獎補,改善流轉土地中的水、路等條件。

此外,專家還建議,對公路等線性工程項目按指標進行規劃,預留好佔用面積指標,項目落地時,核減區域面積指標,再根據實際情況上圖。按照基本農田調整補劃要求,並結合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對劃定不實的情形進行調整補劃,對亂佔亂用基本農田的堅決制止。


三問 數據失真打架,制度缺失監管弱

在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下,基本農田劃定、使用的亂象仍未杜絕,究其原因,既有政策制度設計上的缺陷,也有監督管理上的鬆懈。


“不知情”凸顯基本農田管理,三大弊病

在18億畝耕地紅線中,有近15.5億畝的永久基本農田,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但半月談記者發現,部分基本農田已經改變用途,主管部門卻表示“不知情”。

——統計失真。南方某村在上個世紀還被稱作糧食基地,但近期半月談記者進村看到,道路兩旁的大片良田裡都種上了茶葉。村支書坦言,統計時,雖然該村上報有3500多畝耕地種水稻,實際上只剩下五六百畝劣等田,並不適合種糧。

近年來糧價下跌,一些邊角地塊的農田拋荒或改種茶、果、林等現象並不少見,但這些田塊仍按照種植糧食上報面積。

“知道這麼個事,但沒法統計,誰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問及當地有多少基本農田種了茶樹、果樹,某農業大市的相關幹部均如此回答。

有幹部透露,大家都是明著幹、不說破,有的地方甚至將此種路徑作為鄉村產業振興的重要抓手。一名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說,按照規定在基本農田上發展林果業肯定違法,但因為涉及群眾增收問題並未實際追究。

好地搞建設,劣地搞農業?基本農田怎麼辦

2019年4月17日,河南省漯河市某區因修路將一片小麥地強推。農民手中的“紅本本”顯示該地塊為基本農田,但

——數據打架。華東某縣基層幹部反映,當地發展林果業的基本農田在統計時也被劃為林地,但並未從基本農田裡剔除,基本農田和林地的統計有較大面積交叉。

“在近期的一次自然資源審計中,林業局和自然資源局數據一比對,發現耕地和林地重合面積達到了6.8萬畝,其中多數是基本農田。”某縣自然資源局局長估計,如果把長期拋荒的田和已經變成魚塘、茶園、林地的田都篩除掉,耕地面積可能要減少15%以上。

部門之間的數據不統一,有時還造成基層執法衝突。如2019年4月,中部某鎮政府在未與村民提前商議的情況下,將村民的上百畝麥田強行推毀。對於這片土地是否為基本農田,當地農業和自然資源部門各執一詞。“大紅章子都蓋著呢,卻保護不了我們的權益。”一名小麥被毀的農民感嘆。

——上嚴下松。中部某省一合作社理事長流轉的2800畝土地上,近年來已經陸續添了十幾個墳頭。

“一些農戶家人去世後,就葬在自家的承包地上。”這位理事長說,“基本農田按規定不能埋人,但這些你都沒法和村民理論,村裡、鄉里、縣裡都不管。”

雖然國家對基本農田劃了紅線,但這位理事長透露,實際基層抓得不嚴。“平時建個小型養殖場什麼的,村幹部表個態就建起來了,有的都不去國土部門辦手續。”


核查難、操作難、執法難

對於基本農田的管理工作,基層幹部也有不少苦衷。

一些幹部認為,當前統計制度存在缺陷、政策設計不完善,導致基本農田使用數據失真。一名農調隊副隊長透露,現在不少基層統計員素質偏低。“有的統計員連基本的責任心都沒有,甚至發生‘1+1不等於2’的錯誤。”

南方一產糧大縣的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說,農業部門統計糧食播種面積,都是由村一級開始,由下至上層層上報數字,上級部門再抽查核實。“主要複查方式也只能是眼看、口問,如果一片80畝的田,基層說有100畝,複查人員也很難辨明。”

“基層將糧食種植面積數據上報後,往往沒有上級部門下來認真核查,也沒聽說有人由於數據問題被問責。”中南某市農業農村局一名幹部表示。

法律政策“有原則、沒細則”,使得基本農田保護缺少可操作性。一名國土資源監察支隊的幹部說,比如明確禁止種苗木,但沒有相應處罰的條款;基本農田拋荒後,承包權要收回集體所有,但實際操作幾乎行不通。

還有的幹部反映,雖然有禁止其他進行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不準進行破壞耕作層的經營活動等規定,但具體細節目前都難以界定。

“一些農田被偷偷挖沙,或者種草皮,實際上耕作層是減少了。但是減少多少算破壞農田?

原來的耕作層有多厚?因為沒有家底、沒有標準,破壞的行為就難以界定,基層沒法執法。”華東地區一名自然資源局幹部表示。

另外,基層執法力量明顯不足,對一些輕微違法現象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名縣級國土執法人員告訴半月談記者:“一個縣市只有5名國土執法人員,連執法用車都十分困難。以這樣的配置巡察3000多平方公里,常常是發現違法行為,只能勸告。”

某國土監察部門執法人員說:“佔用基本農田建房子、搞開發的現象,現在肯定是一個都不會放過。但農民修墳頭、種果樹什麼的,真是沒法及時跟進。即便發現了,往往也是法不責眾。”


守住紅線亟需現代管理、科學引導

目前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已經啟動,特別要求各地政府實事求是地上報,提出“寧要數據真實性,不要前後一致性”,不少基層幹部大受鼓舞。

中部省份某自然資源局局長表示,如果相關規定能夠貫徹執行,拋荒田、魚塘、茶園、林地變身耕地等歷史存量問題應該能夠得到初步解決。但近年來剛剛拋荒或改種的農田如何判斷土地類別,以及未來新出現的土地類別變化如何能夠及時更新,還需要中央出臺更明確的政策。

一些統計部門幹部呼籲,利用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提升統計技術水平,加強統計部門和自然資源部門、農業部門之間的合作,實現部分數據共享,提升統計數據的準確性。

針對部分省區市多年來相關部門數據不一致,業內人士認為,應按照新的統計法儘快調整,使統計數據更精準、更具指導性。

另外,專家表示,只有讓廣大群眾真正認識農村大有可為,農業大有發展,真正嚐到農業發展帶來三產繁榮的甜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戰略才能真正深入民心。

中國經濟糧食學會副會長程國強建議,提速糧食生產管理方式的現代化。

一方面,要用現代的信息技術進行測產和估產;另一方面,要改善農業基礎設施條件、加強高標準農田的建設,調動糧食主產縣農戶愛惜農田、保護農田的積極性。

來源:《半月談》2020年第3期(記者:林超 馮大鵬 侯文坤 何偉 邵琨 | 編輯:徐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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