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时英格兰的统治结构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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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人在11世纪早期时凭借武力在英格兰建立了统治,这些征服者中,统治时间最长也最有名的丹麦统治者克努特大帝十分欣赏古英格兰社会的统治模式,将其保留下来,为己所用。

行政方面

和他的盎格鲁-撒克逊前任们一样,克努特大帝任命官员来监管法庭诉讼、市场运行、地方防务与税费征收。这些官员中,郡长(sheriff)尤为重要,他们管理着最大的行政区划——郡(shire)。郡可以分割为更小的统治单元,这样的单元可以称为百户区(hundred),每个大致包括一百个家庭,丹麦律法称其为小邑(wapentake),字面含义是“拿起武器”(weapon-take),说明这是一种军事区划。这些统治单元都由被称为地区长官(reeve)的王室官员管理。

宗教方面

11世纪时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还遵循着延续了数个世纪的基督教惯例,膏抹新国王,按教会的观点,此举将使国王成为“主的受膏者”(Christus Domini)。这一举动赋予国王权威,但与此同时,国王在意识形态等方面无疑也接受了一系列道德规范的约束,因而其权力也在理论上受到了限制。比如,在加冕仪式上,国王需要宣誓保护百姓与教会。不过,国王也能通过种种手段控制英格兰的教会,特别是他可以任命所有主教与重要的修道院院长,包括主教之首或首席主教(primate)——坎特伯雷(Canterbury)大主教。此外,主教人选往往从王室礼拜堂中富有经验的神父里产生,这些人不仅向大众布道,还替国王起草信件、命令与法令,并为王室记录土地交易的情况。按照一名历史学家广为人知的说法,盎格鲁-撒克逊教会是“国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Sayles,1961年,第192页)。

立法与司法方面

在理想状态下,国王的行动应当符合上层阶级的正当权益,他们的权益则通过贤人议会(witan)表达出来。“贤人”们都是贵族出身,包括了来自王室、盎格鲁-撒克逊和盎格鲁-丹麦家族的各样人员,主教和重要修道院的院长也位列其中。议会的成员总数通常在30到40人之间,每年开两三次会,不过,当需要选择新国王、宣战或正式缔结和平协定时,贤人会议也会立即召开。

当贤人会议承担司法机构职能时,就被称为“witenage-mot”,即智者的法庭。法庭陈述习惯法或直接做出裁决,其判决的方式则是为了在这个极度遵循传统的社会中,让人们认为法律是被发现而非生造的。尽管如此,大多数历史学者认为,这些所谓“发现”法律的做法其实相当于立法。

正如“法庭”这个词所暗示的,智者的法庭也要通过讨论寻找方法,平息出身高贵者的争端,解决其他可能威胁王国繁荣的问题。智者法庭的工作遵循智者与法律专家们知悉的久已有之的习惯,等级较低的法庭也会采用类似办法办理事务。在补偿受害者或其家庭时,被宣判有罪的犯人需要根据受伤害一方的地位进行赔偿(称为wergild),或根据伤害的性质加以弥补(称为bot)。所有这些工作总体上都是为了消除不和(虽然如此,以恰当方式公开的冲突则合乎法律)并维护“国王的和平”。“国王的和平”这一概念有多重含义,从最普遍的和谐状态(古英语称之为frith),到国王对特定场所或特定个人的豁免与保护,都被纳入其中(古英语将场所的这种权利称为mund,个人的称为grith)。

当然,除非出现重大危机,否则大多数人不可能破坏国王的和平,也没什么机会接触王室统治体系中的最高层机构。在平时,国家政策对普通的自由人没有多少影响,对被奴役的人而言更是如此,后者在英格兰的某些地区还占据着超过10%的人口比例。总体而言,自由人和奴隶的生活依旧被局限在某一个小村庄中,而这样的村庄在英格兰数不胜数。

继承问题

在丹麦人的统治下,和平得到了延续,这样的局面似乎也不太可能改变:一代又一代盎格鲁-撒克逊与盎格鲁-丹麦领主们,从地位最高的伯爵一直到地位最低的乡绅,用苛刻的手段盘剥他们名下的庄园和其中的劳动者,而这些统治者自己却没有因恶行受到多少惩罚。

直到1042年为止,在克努特和他两个儿子在位的时期,英格兰在丹麦人治下都保持着和平状态。英格兰成了丹麦人的帝国中最稳定的部分,相比于其他斯堪的纳维亚人或凯尔特人王国,统治者对英格兰的治理无疑也更成功。然而,在1042年时,当地却爆发了继承危机。一名在挪威征战的克努特大帝的亲属宣称自己理当坐上英格兰王位,但他无法率军前去把口号变成事实。另有两名竞争者属于古韦塞克斯(Wessex)王国的继承序列,他们同样认为自己应当成为英格兰国王。这两人中,一人正在匈牙利流亡,因距离太过遥远而无法在英格兰进行有效的活动;另一人则流亡于诺曼底公国境内,在诺曼底公爵与一名强大的英格兰伯爵——韦塞克斯的戈德温(Godwin of Wessex)——的支持下,他被贤人会议选举为英王,加冕登基。

新国王将被后世称为“忏悔者”爱德华,这名善良的统治者与其妻子的结合是神圣而无关肉欲的。长期旅居诺曼底的他也被诺曼文化同化。爱德华说法语,用法语取代英语作为王室的通用语言。传统上,爱德华被刻画为一个软弱无力的国王,无力控制属下伯爵们的行动,尤其是戈德温,在他统治期间,王室管理的效力也一落千丈。对此,有些学者持反对意见。不过所有人都同意,爱德华对戈德温及其子哈罗德(Harold)逐渐失去了信任。爱德华在位期间,这一局面逐步恶化,直到国王于1066年去世,英国的王位继承纠纷终于通过被称为“诺曼征服”(Norman Conquest)的事件解决了。

“诺曼征服”是指以诺曼底公爵威廉(约1028~1087)为首的法国封建主对英国的征服。1066年初,英王忏悔者爱德华(1042~1066在位)死后无嗣,威塞克斯伯爵哈罗德二世被推选为国王。威廉以爱德华曾面许继位为理由,要求获得王位。

1066年9月末,威廉召集诺曼底、布列塔尼、皮卡迪等地封建主进行策划,率兵入侵英国。英王哈罗德迎战。10月14日,双方会战于黑斯廷斯。英军战败,哈罗德阵亡,伦敦城不战而降。12月25日,威廉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为英国国王,即威廉一世(征服者)。诺曼王朝(1066~1154)开始对英国的统治。残存的英国贵族顽强抵抗,均遭残酷镇压。1071年,威廉一世巩固了他的统治,获得征服者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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