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你掉了多少坑?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為全力做好防控新冠肺炎工作,2020年中央廣播電視總檯3·15晚會延遲播出,具體播出時間提前預告。


雖然晚會延遲,但是消費者權利保護永遠不只是315這一天。趁著3.15之際,叮嚀君跟大家聊聊保險那些“坑”。


● 保險業快訊


保險業是國民經濟重要組成部分,雖然經濟發展迅速,但是我國保險業與發達國家仍有較大的差距。


3.15|這些年你掉了多少坑?


因而,在2014“新國十條”明確,到2020年保險深度提升到5%,在政策的扶持下,2019年,全國保險業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4.26萬億元,同比增長12.17%。保險業的發展,不僅促進經濟發展,還分擔政府社會保障職能,維護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風險保障意識日益增強,大部分人有保險意識,但是關注太少,不懂保險知識,錯誤的觀念,稀裡糊塗就買了,出現問題無法理賠,導致越來越多的人對保險存在偏見。


下面分享一些案例,希望能為你排坑解惑。


坑一:先給孩子買終身壽險


90後一家三口,王女士是家庭主婦,丈夫從事高風險職業且沒有購買任何商業保險。經朋友介紹,給2歲孩子買了某款終身壽險,一年保費5000元。


3.15|這些年你掉了多少坑?

案例解讀

很多人有買保險的意識,是從有小孩開始的,但是沒有搞清楚保險配置的基本原則,就先給小孩子配置了健康險、教育金、壽險等,沒有想過為家庭支柱買份保險。


如果王女士的丈夫發生意外或罹患疾病,孩子的壽險能幫助父親嗎?生病期間的經濟收入從何來?


終身壽險是被保險人身故以後進行賠付的,受益人可以拿到約定的賠償金。


叮嚀解讀

其實對一個家庭來講,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保障,正確的做法是:“先大人,後小孩”


對小孩來說,是不需要購買終身壽險的。


坑二:“有病治病,沒病返本”


如某某萬能險,保障40種重大疾病,有病賠付,沒病到期返還保費,保額10萬元,一年保費2000元。

3.15|這些年你掉了多少坑?

案例解讀

是不是覺得很划算啊?有病治病,沒有病到期就返還保費。其實,市面上帶有理財性質的保險,保額低,保費高,並不划算。


舉個例子:

如果被保人罹患惡性腫瘤,保守估計醫療費用不會低於30萬元,保額只有10萬元,還有20萬的空缺從哪兒來?


找親戚朋友借、網貸等渠道嗎?如果籌到20萬,被保人得到醫治,後續的保養費還要一大筆錢。如果沒有籌到錢,被保人不能得到及時的治療。


叮嚀解讀

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先保障,後理財”。只有保額足夠高,當風險來臨時,才能夠抵擋。


保險的主旨是為了防止生活被改變,而不是用來改變生活的。


坑三:隱瞞病史,不會理賠


楊某給大病初癒的妻子,買了一份重疾險,在他人的建議下沒有如實填寫健康情況。幾年後,楊太太初次診斷出肝癌,楊某拿著保險合同找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以“隱瞞病史”為由拒絕理賠。


3.15|這些年你掉了多少坑?


案例解讀

楊某買保險時沒有如實健康告知妻子患病,隱瞞病史導致保險合同不成立,不能得到賠償。生病的醫療費用需要自己掏錢,將給家庭帶來的經濟損失沉重的負擔。


叮嚀解讀

在購買保險產品時,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健康告知”,如實填寫是保險合同成立的重要前提,隱瞞病史導致風險發生後無法獲得理賠,所以要非常慎重對待健康告知。


買保險更要懂保險,保險涉及的事物繁多且複雜,很多保險小白很容易在投保的時候,沒有科學配置保障方案、不重視健康告知、忽視保險條款等原因,導致買到不適合的保險。不僅是浪費了時間和金錢,還得不到相應的保障。事後退覺得可惜,留著又覺得雞肋,陷入糾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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