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师帮高老要了180万赡养费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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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剧《重生》中,他饰演的秦驰是一个有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警察,临床表现为顺行性失忆和逆行性失忆,尤其对人际关系、情感上产生了模糊与遗忘。不记得准确的人际关系,对整个世界既熟悉又陌生,有很强的疏离感。

在他失忆前,正好经历了“714”枪战。这次的行动没有通知警队,而是秦驰和他顶头上司兄弟一起的私自行动,结果却是匪徒陈夕一帮人全灭,西关支队这边五死一伤。

长丰支队(也就是《白夜追凶》中的那个分队)的赵馨诚、韩彬出现为秦驰提供“714”枪战的细节:等到他们支援到现场的时候,赵馨诚警员听见两次枪声,且并不是警枪。当时枪战已然结束,开枪的人是谁?这是这部剧的第一个疑问。

法医解剖发现,案发现场有人用同一支9毫米手枪补射。同时补射对象是3名刑警和6名罪犯嫌疑人,补射的人又是谁?

秦驰的处境就像是一个人对着黑暗空间打拳。警方的人怀疑他的“纯洁性”,失去记忆的他也不清楚自己以前是一个怎样的人,犯罪团伙的人在暗地里盯着他,身后还有一堆理不清的人际关系。

不止如此,“714”案击毙的犯罪嫌疑人陈夕的妹妹陈蕊也在一直找秦驰的茬。会长个人说一句,其实我并没有很喜欢陈蕊(赵金麦饰演)这条线,马上高考的学生,成天蹲点找警察麻烦,十分不合理。但是既然设置了这条线就一定有其重要性。

现在剧情的发展,陈蕊带来了一个陈夕以前的兄弟,而且跟陈蕊关系很亲密,证明以前有过经常接触,而这个人的出现恰恰就说明了问题,胖哥提及到陈夕本来在山西做生意,无缘无故跑到这里来搞生意,要知道做他们这行的风险极高,四处流窜不是更容易出事。这更让人怀疑秦驰到底是不是黑,是他引陈夕入津港的吗?

除了主线剧情之外,会长我要槽一下破案的环节。完全就是靠着“秦驰”神奇的大脑来解决问题,破案的环节完全被削弱了。五集交代不清楚一个案子,在第二案小凯为什么要杀那个女孩也没个交代就匆匆结案。主角秦驰过于密集的旁白也是让人手脚蜷缩。

剪辑上有些乱,一会儿是秦驰这边,一会儿镜头切给路铭嘉审讯女团。感觉是这边秦驰还没办完,就转到了下个场景,然后来回切。到头来两边都没有交代清楚。

还有,第三案进展太慢,我看了半天也猜不到谁身上。秦驰小叔秦莽的出现,帮助了秦驰完善自我认知,但每次他出现我都有一种看鬼片的神神叨叨既视感。

会长看了眼《重生》的主创团队,除了编剧和《白夜追凶》是同一个之外,别的都换人了。镜头手法的运用、光影的处理都是能够明显地感受得到。

后续发展不好说,但是这部剧的评分应该是不会有《白夜追凶》要高了。除非后续来个逻辑完整的案子让秦驰好好发挥一下,不然这部剧的“刑侦”属性真的要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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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正确的,但并不是老人想要的结果,当事人认为亲情比钱更重要。

老人得了肝癌晚期时日不多,他不想孤单的死去,想让自己的儿女回来看看自己。剧中律师薛东与老人争论中强调他养了两个“白眼狼”,老人并没有否认,说明他的儿女不会回来看他的,这时薛东给老人争取了180万的抚养费,就因为这笔抚养费让老人的子女对其出言不逊,恶毒到咒骂老人“赶紧去死”“提前给你买烧纸”……老人伤心欲绝认为这都是薛东造成的,想要杀了薛东。最后薛东气愤的说“您死在特护病房和死在破窝棚是有区别的”。

很明显两个人的利益点不同,薛东的业务能力不可否认。只是在法律的范畴内做的太不近人情,把金钱看的至关重要,没有考虑当事人的感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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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这跟老人的诉求完全相反,老人的生命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诉求就是希望国外的孩子多多回来看看他,多多陪伴他。当事人的诉求他都没有达到,这是一件非常挫败的案例。

虽说金钱能够解决人世间90%的问题,但是金钱差了那10%,那它就不是人生的全部。而剩下的10%就是老人所有的诉求,是他生命最后的企盼。

当老人接到国外儿子打来的电话,竟然说这100多万就当提前给他烧纸钱了,这个老人的内心得多寒心呀,后来老人就穿了便装,戴了帽子,拿了一把刀,去杀这个律师,这从侧面也写出了,老人对律师的所作所为不满意。律师也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觉得在他的身份以他的专业帮老人拿到了最正确的诉求结果。他本身就是一个利益至上的人,他身边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每天晚上要不就是在各种酒吧场合出入,要不就是跟各种女人在一起,这样的生活很空虚。他一直以为那个发小在澳大利亚的农场很休闲的生活着,但是当那个警察告诉他,他那个发小,一个月以前已经瘫痪了,躺在病床上,他突然恍惚了,觉得这是发小吗,出事了他都不知道。

所有的老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多多陪伴他们。父母把我们从婴儿拉扯到大很不容易,以前是他们照顾我们,等他们老的时候我们也应该照顾他们,这就是爱的传承。

还有什么比父母心中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的呢?父母的心,是最仁慈的法官,是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它的光焰照耀、温暖着凝聚在我们心灵深处的意向!——马克思

古老传言,百善孝为先。儿女更应当常回家看看。人来世间多享受一下天伦之乐,足以抹平一生所受的遭遇与痛苦。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

不管是中国古代历史的古人云,还是国外历史的著作家,都在告诫我们,这一世为人要好好珍惜,尤其是亲情是老天爷给你安排的,这种缘分一定要珍惜。

这么多年读了这么多书,不要反道而行之。不要可惜了自己读的那些书,不要辜负中国上下五千年的传承。

作为律师应该尽最大可能的去满足自己当事人的诉求,完全违背了当事人的诉求。他并没有做到,所以这一点来说他肯定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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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个人认为这个事情其实很简单,因为从剧情一开始的简介中我们就能看出,本剧的导演和编剧就是是想要将薛东这个人的形象塑造成一位无良律师,再者说了难道就算现实中律师就应该将个人情感带入到案件当中去吗?

路铭嘉揭露了一个想要谋杀薛东的老人,先不说老人在室内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他本身行为的动机不合理合法!

老人想要自己的儿女回国赡养自己,在薛东代理案件的时候,在代理人允许的范围内,为老人争取到180万的赡养费,但是老人对于这样的结果并不满意,他反而倒过来怪罪薛东为何要来的是金钱而不是要求自己的儿女回国来陪自己。

这就是滑稽的一幕,现实中即便是一位初出茅庐的小律师,也会事先和代理人充分沟通,明确在这场庭审中要获得什么,事后这个老人又将对于自己儿女的愤怒转移到薛东的身上。

那么我们换个角度来想一想,假如老人不接受这笔赡养费,他的儿女就能够回来看望自己吗?个人认为是不会的。如果不是薛东,最终老人连这180万都不会拥有,只能老死在自己的棚户区中。

一个老人能够将自己的儿女送上法庭,必然是被伤透了心,他心里肯定明白自己的儿女就是一对白眼狼,但是他看到能赢回来金钱之后又不甘心了,或者说是贪婪了,既然能赢的这么大笔金钱就有可能让儿女回来陪护。

只是他没曾想过,这是薛东在这起案件中能够做到的最好的选择,如果对方可以履行赡养的义务,这个事情也不会拖延到现在,并且现实情况已经表明这对子女是不会回心转意,在薛东和路铭嘉的阐述中我们应当能够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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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对这件事本身评价对错。

远隔重洋不探亲,父亲病重时日不多依旧不闻不问,亲情也真是疏离得别致了。要么子女眼里的父亲是个不值得的存在,要么子女是其家庭教育出的白眼狼。

目前看那个律师虽不是正面人物,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一个律师或者谁可以调节的。

从法律层面入手,也只能从可量化的事情入手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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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现在,我倒是觉得《重生》这部剧有向着双男主人设发展的趋向。在秦弛因为伤势困于病床之后,路铭嘉一手挑起队里的担子,张昊唯也成少数不受到观众吐槽的年轻男演员,只是在15集的剧情中,他不可避免落入国产剧的老套路。

在国产编剧的脑海中,大多数人都有一个固有观念,为了保证过审的成功了,往往会选择将好人塑造成一个不谙世事的白莲花,比如在薛东的案件中,编剧的三观直接导致弹幕对于路铭嘉的一致否定。

这个事情很简单,从剧情简介中我们就能看出,导演和编剧是想要将薛东这个人的形象塑造成一位无良律师,难道律师应该将个人情感带入到案件当中吗?

路铭嘉揭露一个想要谋杀薛东的老人,单不说老人在室内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他本身行为的动机不合法同样不符合伦理道德。

这个老人想要自己的儿女回国赡养自己,在薛东代理案件的时候,在代理人允许的范围内,为老人争取到180万的赡养费,但是老人不满足,他反倒过来怪罪薛东为何要钱而不是要求自己的儿女过来陪护自己。

这便是很滑稽的一件事情,即便是一位初出茅庐的小律师,也会事先和代理人充分沟通,明确在这场庭审中要获得什么,这个老人将对于自己儿女的愤怒转移到薛东的身上。

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老人不要赡养费,他的儿女能够回来看望自己吗?我认为是不会的。如果不是薛东,最终老人连这180万都不会拥有,只能老死在自己的棚户区中。

一个老人能够将自己的儿女送上法庭,必然是被伤透了心,他心里肯定明白自己的儿女就是一对白眼狼,但是他不甘心,或者是贪婪。

他想着薛东既然能够争取到近两百万的赡养费,为何不能让自己的儿女到自己身边赡养自己,毕竟自己这一方是胜诉了,不是吗?

只是他没曾想过,这是薛东在这起案件中能够做到的最好的选择,如果对方可以履行赡养的义务,这个事情也不会拖延到现在,并且现实情况已经表明这对子女是不会回心转意,在薛东和路铭嘉的阐述中我们应当能够明白。

与其说薛东这个律师不良,倒不如说这个老人和他的儿女不是好人,我们常常因为一个人的落魄而去忽视人的品性,似乎觉得自己处境比对方好,就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情感。

可观众有没有想到,一个父母如何能够让自己的儿女对自己冷眼相向,宁愿花费180万的费用也不愿和自己的父母见面,很多时候这样的人只是在复制自己父母曾经的行为。

我向来不惮于以最坏的打算衡量人心,薛东诚然不是一个处处都完美的角色,起码他作为一个律师非常合格,实现了委托人和自己既定的上诉目标,他同样想不明白,为何这个老人会在胜诉的情况下选择仇视自己。

薛东想不明白并不代表他错了,恰恰相反,错的是编剧的三观,错的是路铭嘉这种白莲花的人设,那一刻我有些明白为何之前他会被秦弛等队长冷处理。

路铭嘉这种人充满正义感,但是他的正义永远偏向于弱者,比如这个老人不说是否有理,他已经预设自己站在老人的立场上,这不是一个刑警应该有的心态,有这样的一个人,只会在犹豫是否开枪的时候,目睹自己的队友被歹徒击毙。

不过从路铭嘉的总体印象上说,这个男孩子的表现可圈可点,比起《破冰行动》、《新世界》中的年轻男主要好上数倍。

话又说回薛东这个案件,目前合伙人被杀的真相没有查清,警方还未摸排出谁是想要杀害他的真凶,等了七天之后,除了给上个案件收尾,连一个完整的案件都未能侦破,难怪有人感叹《重生》让人失望。

导演可能没有看明白,许多观众看《重生》并不是看人物的心理变化,只是贪图看一个个快进的刑侦案件,至于看过后有什么体会,很少有人能说出个一二三,反正都觉得看着挺爽,这都是漫威等爆米花影片惯出来的毛病。

电视剧的节奏不能和影片媲美,在一部电视剧当中,不是说好人就一定是好人,坏人就一定要有坏人的标签,看似家长里短的片段,实则是为了塑造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

《重生》在塑造人物方面无可指摘,节奏也恰到好处,该紧张刺激的情节一个没少,我们评判这部作品的时候,不能用《白夜追凶》的标准,人物的不同注定了叙事手法的不同,你说《重生》不如《白夜追凶》刺激,我还要说后者少了前者的内涵。

好的作品应该是各有千秋,即便是刑侦剧、悬疑剧,也应当各有各的姿彩。纵观近五年来的口碑佳作,几乎都是情节紧凑,用电影手法来拍摄的作品。

观众苦于水剧久矣,对于《重生》的批评我倒认为是一件好事,只是我们在批评的同时,需要认清这部剧真正的不足在哪里,同时也要认清作品不是编剧写什么就能拍什么,一部剧的缺陷部分,往往是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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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说“养儿防老”,老人好不容易将子女抚养成人,却不料晚年落到如此境地,着实让人心寒。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作为老人的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照顾老人的晚年生活。更何况老人已时日不多,他想要的只是通过这种方式让子女回到身边。而律师则是站在职业的角度帮助他拿到一笔钱。只能说大家的出发点不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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