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李文亮醫生的訓誡書撤銷之後還有下一季劇情嗎?

3月19日,國家監委調查組發佈《關於群眾反映的涉及李文亮醫生有關情況調查的通報》,其第五部分的工作建議為:由於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訓誡書不當,執法程序不規範,調查組已建議湖北省武漢市監察機關對此事進行監督糾正,督促公安機關撤銷訓誡書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時向社會公佈處理結果。

當天,武漢市公安局也發佈情況通報決定撤銷訓誡書,並對該案的相關責任人作出了處理。

歷經40余天,調查總算有了結果,不僅訓誡書被撤銷,而且公安機關還“就此錯誤向當事人家屬鄭重道歉”。雖然公眾想要的一些答案沒有等到,但這多少給李文亮及家屬,以及所有關注該事件的人們一個交代。

“撤銷”,“道歉”,作為一個普通的吃瓜群眾,不知道我是否可以這樣理解:李文亮的行為並沒有違法,他是被冤枉的。

如果這個理解成立,那麼其他幾個疑惑就跟著來了。

比如,與李文亮一同被訓誡的共有8人,試問:其餘7名被訓誡人員是否也沒有違法?其訓誡書是否也應該被撤銷?是否也應該向他們“鄭重道歉”?

比如,李文亮等8人被訓誡之後,作為國家最權威、影響力最廣的媒體,中央電視臺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報道,批評他們“在不經核實的情況下,在網絡上發佈、轉發不實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李文亮去世之後,央視又以最快的速度對其大加讚美,“感謝”、“醫者仁心”、“敬意”,可惜他本人再也聽不到這些褒獎之辭。試問:真實性是新聞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央視有無“不經核實的情況”而草率報道的瀆職失職行為?如果報道前有核實,又是如何審查和鑑別事件真偽的?除了緬懷、讚美之外,是否也欠李文亮一個“鄭重的道歉”?媒體理應具有較強的輿論監督功能,但其自身又能否經得起輿論的監督?

比如,武漢中心醫院有關領導與李文亮曾進行過談話,談話的內容究竟是什麼?在李文亮去世之後,以及現在被“平反”之後,這些領導有沒有真誠表達過自己的態度?200多人被感染,其中5人去世,作為武漢市職工感染人數最多的醫院之一,該院的領導有沒有進行認真的反思?有沒有被問責的必要?

比如,不管真正的疫情“吹哨人”究竟是張繼先、艾芬,還是李文亮,比之更重要的,建立健全公共衛生系統預警發佈機制有沒有得到真正的重視?“外行領導內行”、“行政壓倒專業”的“怪癖”有沒有開始“對症下藥”進行“醫治”?

切勿讓“亡羊補牢”之舉成為國家機關的慣性思維和常態工作,畢竟,“變臉”式履職最終損害的是其身的公信力,以及億萬民眾的人性和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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