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文亮医生的训诫书撤销之后还有下一季剧情吗?

3月19日,国家监委调查组发布《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的通报》,其第五部分的工作建议为:由于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当天,武汉市公安局也发布情况通报决定撤销训诫书,并对该案的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

历经40余天,调查总算有了结果,不仅训诫书被撤销,而且公安机关还“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歉”。虽然公众想要的一些答案没有等到,但这多少给李文亮及家属,以及所有关注该事件的人们一个交代。

“撤销”,“道歉”,作为一个普通的吃瓜群众,不知道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李文亮的行为并没有违法,他是被冤枉的。

如果这个理解成立,那么其他几个疑惑就跟着来了。

比如,与李文亮一同被训诫的共有8人,试问:其余7名被训诫人员是否也没有违法?其训诫书是否也应该被撤销?是否也应该向他们“郑重道歉”?

比如,李文亮等8人被训诫之后,作为国家最权威、影响力最广的媒体,中央电视台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批评他们“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李文亮去世之后,央视又以最快的速度对其大加赞美,“感谢”、“医者仁心”、“敬意”,可惜他本人再也听不到这些褒奖之辞。试问:真实性是新闻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央视有无“不经核实的情况”而草率报道的渎职失职行为?如果报道前有核实,又是如何审查和鉴别事件真伪的?除了缅怀、赞美之外,是否也欠李文亮一个“郑重的道歉”?媒体理应具有较强的舆论监督功能,但其自身又能否经得起舆论的监督?

比如,武汉中心医院有关领导与李文亮曾进行过谈话,谈话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在李文亮去世之后,以及现在被“平反”之后,这些领导有没有真诚表达过自己的态度?200多人被感染,其中5人去世,作为武汉市职工感染人数最多的医院之一,该院的领导有没有进行认真的反思?有没有被问责的必要?

比如,不管真正的疫情“吹哨人”究竟是张继先、艾芬,还是李文亮,比之更重要的,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系统预警发布机制有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外行领导内行”、“行政压倒专业”的“怪癖”有没有开始“对症下药”进行“医治”?

切勿让“亡羊补牢”之举成为国家机关的惯性思维和常态工作,毕竟,“变脸”式履职最终损害的是其身的公信力,以及亿万民众的人性和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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