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這10種行為屬於犯罪!不小心要坐牢的!


以前是小事 | 4月1日起,這10種行為屬於犯罪!不小心要坐牢的!

普通人因為不懂法而犯罪的事情實在太多,下面這10件事千萬別幹,否則可能要吃牢飯!

以前是小事 | 4月1日起,這10種行為屬於犯罪!不小心要坐牢的!

去年9月,瀏陽有四人因為在微信朋友圈轉發“有犯罪團伙來瀏陽抓兒童、挖器官”的謠言被拘留罰款。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1日之前,否則,就不是拘留罰款,是犯罪判刑。刑法修改後,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那都是犯罪。謠言止於智者。

2、捏造事實,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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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實習律師趙某為了使委託人的債權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可以優先執行,將工程款虛構成農民工工資進行起訴,並獲得法院調解書。不料,在申請強制執行過程中,虛假訴訟事實被識破,實習律師也因虛假訴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虛假訴訟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當群主卻不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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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謝某建了個微信群,人數眾多,謝某也曾沾沾自喜。也不知啥時開始,有人在他的群裡傳黃色視頻的。他沒當一回事,覺得不過是大家發著玩,逗一時開心而已。後來張某進群,三個月不到,竟然傳發了一百二十多個黃色視頻。張某觸犯刑法,被判傳播淫穢物品罪。謝某作為群主,因為沒有阻止群友傳播黃色視頻,沒有負起監督管理的職責,與張某構成了共同犯罪。當群主有風險!糊塗不得,有坐牢的風險啊!

4、用家人醫保卡買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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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某患高血壓多年,平日裡要吃不少藥。鄒某參加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費報銷比例少,丈夫老周的醫保卡能報銷更多。為省錢,小周用父親的醫保卡先後為母親買藥34次,報銷藥費11376.64元。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母女倆拘役3個月,各處罰金2000元。幸虧老周長期臥病在床,雖意識清醒,卻無法說話,他對妻女使用自己醫保卡的事全然不知,否則,也一樣難逃罪責了。鄒某以丈夫的身份報銷的一萬多元,屬於醫保中統籌基金裡的錢,這是是騙保行為啊!用家人的醫保卡買藥,這樣的事兒你幹過嗎?

5、欠錢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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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某欠顧某140萬,拖了三年不還,顧某無奈之下將熊某告上法庭。法院判決熊某在判決書生效十日內還錢,熊某仍舊賴著不還。顧某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隨後查封了熊某名下的房子和車子,熊某答應用房子抵債,卻不配合交房,暗地裡還把車子抵押給了別人。最終被法院判決犯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獲刑1年零6個月。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老賴不能當!強烈建議轉給欠錢不還的人看!

6、替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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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王某在天河區岑村華觀路的廣州市車管所代替陳某參加機動車駕駛人科目一考試,約定由王某進行考試,如通過則由陳某本人親自領取考試成績單。

在王某順利通過科目一考試後,陳某準備領取考試成績時,車管所民警發現成績單上的陳某相片與考試抓拍的王某相片不符,很可能不是同一人,於是民警當即拒絕出具成績單,並對事件進行調查。

事後王某被抓獲歸案並承認了代考的事實,並在法庭審理階段,表示自願認罪認罰,提交了具結書。(陳某另案作出處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構成代替考試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7、超速!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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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被交警查獲,車輛核載9人,實載22人(其中19名為幼兒園學生),超員144.4%,被判危險駕駛罪。何某駕駛大型臥鋪客車與高速公路匝道隔離墩刮擦後衝出護欄,車內乘客受傷。經查,該匝道限速為40公里/小時,何某車速超過80公里。何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以前駕車超員、超速,如果沒出嚴重的交通事故,不會和犯罪扯上關係。但是從現開始,開校車或客車,嚴重超速或超員也是犯罪,並且判刑的不僅是司機,如果車輛的管理者和所有人負有直接責任,也要一起定罪判刑。

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事業的朋友們,千萬別一不留神走上犯罪道路啊!

8、踹警察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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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潑辣女,護夫心切腳踹民警襠部致傷被抓——看過這個新聞麼?

這個潑辣女子,在交警查處丈夫酒駕時,踹了警察一腳,犯了妨礙公務罪。因為踹的是警察,並且是在執行公務的警察。如果對警察的處罰不滿意,可以按程序維權,千萬不要暴力襲警。

一時衝動,換來坐班房,實在是糊塗得一塌糊塗!尤其是刑法修改後,暴力襲擊正在執行公務的警察,按妨害公務罪從重處罰,最高可判3年!


9、拖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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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開了個服裝加工廠,先後聘用17名工人。工廠開辦一年多,因經營不善,拖欠員工工資近7萬元。後來方某竟然躲起來,將手機關掉玩起“失蹤”,工人們無法拿到工資,向勞動局投訴,勞動局給方某下達了《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支付工資,方某到期仍不支付,結果被判刑1年3個月、罰金2萬,工資還要照付。老闆們記住,壓榨勞動人民的資本主義行不通!

10、不當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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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的丈夫是某集團員工,派遣到國外工作期間患病,回國醫治一年後死亡。徐某對丈夫單位的善後處理不滿,多次去北京天安門上訪,被北京市公安機關查處並訓誡1次。後來善後處理問題與單位達成協議,徐某在協議上籤了字,領了補償款。

事後,徐某又反悔,多次到天安門、中南海等非信訪接待場所上訪,公安機關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但徐某仍不悔改,又到天安門非正常上訪,最終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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