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防夜防,“闺蜜”难防,某女子偷盗手机被贵港覃塘警方拘留

3月13日12时许,家住覃塘区樟木镇南街的小彬(化名)到贵港市公安局樟木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苹果手机被盗。接报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据小彬回忆,3月11日晚,自己邀约闺蜜覃某圆(女,21岁,樟木镇人)一起出去吃烧烤。覃某圆到达小彬家后,小彬告诉覃某圆自己要上楼拿口罩,请她在客厅等候。由于在楼上找口罩,小彬耗费了一点儿时间,拿了口罩回到客厅后,发现放在桌面上的手机不翼而飞。此时,本应该在客厅等候的覃某圆,却正从门外走来。结合案件线索进行研判,民警认为覃某圆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9日中午,民警将躲藏在北海市城区某婚纱摄影公司宿舍内的覃某圆抓获归案。覃某圆到案后,经过办案民警讯问,覃某圆将自己从作案、销赃、再到逃跑过程中的三次“心动不如行动”如实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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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还是不偷?覃某圆供述称,11日晚,在等待小彬一起出去吃烧烤的过程中,看到了小彬放在客厅桌子上的苹果手机(iPhone Xs Max),顿时起了“贼心”,想据为己有。“心动不如行动”,她迅速地拿走了手机,并藏在了邻居家的墙缝里。第二天,覃某圆把手机拿回了自己家。第三天凌晨,覃某圆担心家里“不安全”,便走到门外不远处,把地上的垃圾桶移开,挖了一个洞,把偷来的手机埋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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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还是不卖?过了三天,覃某圆认为盗窃来的手机不能再留在自己手上,于是便起了把手机放在咸鱼APP上卖掉的念头。又是“一次心动不如行动”,覃某圆果然把手机卖掉了,“入账”5058元人民币。


跑还是不跑?把手机卖掉后,覃某圆觉得应该出去“避避风头”。“心动不如行动”,覃某圆搭上了从贵港到北海的高铁。没想到,“好日子”还没过几天,覃塘公安分局的民警便迅速将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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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覃某圆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正值青春年华,本该在学成后回馈社会、报答父母,却因一念之差,偷盗“闺蜜”的手机,成为警方立案侦办的对象,令人惋惜。“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覃塘公安奉劝有偷盗念头的人员,对于金钱,一定要取之有道,必须通过合法劳动和正当途径获得。


记者:雷俊

通讯员:韦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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