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縣城有房,法院不做低押拍賣,人有找不到,法院說只有抓人,但是找不人,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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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也沒有辦法,官埸上叫什麼贏了官司輸了錢!

這種事多見不怪,是的,發生了經濟糾分就好的辦法是去法院經濟庭解決,法院會通知雙方開庭時間,兩次不到庭可以強行判決,法院裁決好的通知也會寄出,不管收到受不到,或收到不出庭,這裡關鍵是要找到當事人,法院執行局可以凍結賬戶,查封家產,拘留等手段。

找不上人法院真沒辦法,除非特大案件可通輯,也有逃得無蹤影的。

有些案例人抓上了,房產擠壓給銀行,而且債主若干,根本拿不出錢,房子按法律程序壓給銀行這是法律上生效的,五十萬的房子即使算三百萬也只好認了,最終判幾年刑,要錢就怕真沒得,只能自認倒黴了,像這種例子個人既不能動武打人,綁架,打傷人至殘,都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死人一樣賠命,不能衝動,那樣真是裡外倒黴了,再見!


9紫氣東來


可以把縣城裡的房子賣了。給被執行人拿出一年的租房子的錢,剩下的執行。


手機用戶5833768848


現在的執行者……


今夜有雨chen


現在的執行很多都是輕描淡寫。


李文中21


自己也可以找下被執行人的相關線索,提供給執行法院讓法院去執行


苦茶171428198


法院不做抵押拍賣肯定該房產不符合拍賣條件,法院也會給你說明的


風雨中80484731


法律規定是這樣,不找到人不會拍賣他的房產。一方面法院查找他。另一方面你可以申請懸賞找人,雙管齊下,一定可以把他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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