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拜耳公司女子被开除后有没有后悔过?

我的心在等待41


后悔肯定是有些后悔的,但是这位叫梁某妍的澳籍华人现在主要是不想再引起媒体的关注,让这一事件迅速降温,等到这件事风平浪静之后,他依然可以重出江湖,再拿百万年薪。其实有这种心态并不让人意外,此前许多犯了错误的明星不都是这样干的吗?等到人们不再关注这件事的时候,她的错误自然也就随风消散了。



梁某妍至少犯了两个错误,首先是违反居家隔离要求私自外出,第二是在警察出面规劝时依然不知悔改。她这两个错误其实少犯其中任何一个都不会成为另类网红,也不会危及她的工作,并被驱逐出境。可惜没有如果。事实上,现在全球疫情严重,无论是在哪个国家违反防疫规定,都是要遭受法律的制裁的。在法国、在意大利、在瑞士,违反居家隔离要求都是要罚款甚至坐牢的,这与中国的要求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梁某妍的错误看似是一时冲动,其实这是平时她作威作福惯了,自认为澳大利亚人就高人一等,压根没有把中国的防疫要求当回事儿,才会出现这种问题。


可能像梁某妍这样的外籍华人和外国人还比较多,在主要是过去几十年,我们有些地方采取对外国人采取超国民待遇导致的,让那些外国人对中国法律心无敬畏。梁某妍在受到警方训诫时,首先想到的不是反省自己的错误,而是让对方找领导来,这其实也是过去几十年,警务人员不敢对违法的外国人严格执法,留下来的后遗症。几十天的集体居家隔离不仅闷死了病毒,也让许多脑子里有问题的人跳腾了出来,被人们看清楚了本来面目,有的还接受了法律的制裁,这其实也是一件好事情。


梁某妍可能会回到澳大利亚好好老实一段时间了,在她没有改掉臭毛病之前,不希望她再回到中国。梁某妍做了一个反面的典型,也希望其他有梁某妍类似问题的外国人和外籍华人,引以为戒,将来能够更加尊重中国的法律,不要把自己堪称高人一等的上等人。


冲击时评


因为自己的狂妄被踏踏实实教做人了,她后不后悔我不知道,但她肯定没想到会这么惨,关键是还没人同情,所有人都拍手称快。

有个词叫“不作不死”,这位曾经的拜耳高管,澳籍华人,自己亲手把一把好牌打的稀烂,也许她还有底牌和退路,但是眼下她正面临窘境。

首先,工作丢了。就在事情被曝光的二天,拜耳中国发布声明,对梁某做出辞退处理,立即生效。在此之前,梁某职位为拜耳制药智能与自动化主管,据称年薪过百万。

拜耳的态度,公司遵守各项措施,遵守法律法规对于一个不遵守法律和规矩,不懂得顾全大局的利己主义者,拜耳公司的处理可谓快准狠。不知道今后是否还有大公司会接受梁某。


其次,被要求限期离境。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按照规定,被处以限期离境的外国人,一般应在15天内离境。


第三,丢人了。也许她自己并不这样觉得,但是她的所作所为“火”了全网。因为她的所作所为,在小区成了“名人”,给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带来了诸多麻烦,在小区她至少成了不受欢迎的人。另外,不遵守法律规矩,对他人好心劝说置之不理反而耍横撒泼的人,只顾自己不顾大局的人,哪儿会欢迎这样的人呢。

据说目前她呆在家老实了,也配合社区防控工作,不知道她是否会关起门来反思,但看起来这种可能性较低,目前还没看到她道歉的话。这样还是早些回她的国家去吧。


象牙塔里讲故事


楼主你好,我想知道拜尔公司的女子被开除以后有没有后悔过?我相信这件事情换到任何一个人身上都会后悔,但实际上后悔是没有任何的用处的,并且他不能够因为后悔而不承担相应的后果和代价,因为毕竟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这样一说的,所以说他应该为此而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后果,比如说被企业单位开除,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方面就是遭到了我们国家外交部门的驱逐出境。

所以对于他来讲那么很明显是得不偿失的,因为毕竟他的做法是没有遵守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进行境外人员入境,居家隔离14天这样的一条规定,并且辱骂隔离管控人员,而且在不服从管控期间私自外出跑步,在跑步的过程中还没有带任何的口罩和防护措施,所以说给身边的人造成了极大的健康安全隐患。

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自己所承担的后果是理所应当的,因为毕竟一个不遵守规定制度的人,那么实际上他无论是在任何一个国家还是在职场上,可能都是属于这种类型,所以说作为他的企业单位将其开除也是很正常的一种表现,当然作为我们国家将其驱逐出境也是对的。


懂社保


“豪横跑步女”被开除,会不会后悔呢?

以我等平民老百姓看来,梁某妍后悔是必然的……这位澳籍华裔,3月14日入境进京,15日因豪横跑步惹了“国怒”,17日被拜耳中国辞退,18日被依法注销工作居留许可限期离境(甚至可以驱逐出境)……短短5天时间里,梁某妍不仅丢了工作,更是失去了居留中国的资格或权利,这代价堪称比天,说不后悔肯定是假的……

梁某妍任职拜耳公司只有9个月,目前职位是智能与自动化主管,之前还曾任职过罗氏、阿斯利康、安进和辉瑞等公司,已经47岁的这位梁女士还如此之拼,除了“工作狂”属性之外,最大的可能还是她特别需要这份薪酬(据称年薪人民币100万元),换句话说,梁某妍距离财务自由还有着一定的距离,还需要工作来维持对生活及未来的追求……

只是,随着这份工作的失去,梁某妍的“事迹”必然会传遍制药圈的,这一行估计是很难再找到工作也很不容易混得下去了……据称,梁女士1992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是机械工程,转行估计还可以的,只是避开制药圈的同时还需要避开华人圈的(噢,忘记人家本就已是澳籍了)……感觉越说越有点“后悔”了……

都说女人是有着专属后悔药的,不止梁女士能否吃得进咽得下……反正也是马上就要离开中国回到可以“自由跑步”的澳大利亚了,还是送给梁女士一句话吧:世界上没有100%的自由的,选择性的“自由”或会对应着各种可能结果的……毕竟,任何事情都是有底线的,无论在地球的哪个方位……如不能谨记,再次工作还将是问题,而且还会有更大的后悔……


未名体育


大家好,我是子骞职说,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交流。

虽然不是她本人,但就身边的例子而言,肯定会后悔。

我们单位有个员工,去年十一月份被公安抓进去行政拘留了一个月,据说是因为他涉黄了。作为国企,对于舆论影响非常看重,事发后第一时间及时同公安部门了解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处理,本来他家里人想通过关系把事情压下去,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单位内部已经传开了他涉黄的事情,一时间可谓满城风雨。单位也没办法,第一时间通过党委会决议,“以对企业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被公安部门拘留”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他们家里人知道后第一时间到单位哭着求情,表示一定好好管教,希望企业能够再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终究于事无补,没法再回来了。

后来这位员工还专门写了忏悔书,希望企业能够让他改过自新,他一定努力工作,为企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但可能麽?一切都不可能了。

我们暂且不讨论我们单位的此举是否合法,即使不合法打起官司来还不一定谁输谁赢呢?况且员工本人又怎么好意思提起诉讼。


那么举一反三,我想拜耳的女员工肯定也是非常后悔的。理由如下:

1.据新闻报道称被辞退后哭诉。

能哭诉说明心中是悔过之心,换位思考一下,作为我们常人,失去工作、被单位辞退、没有收入来源这些因素放在一起,肯定会心中后悔不已。

2.数据告诉我们她会后悔。

据悉,被辞退女员工梁某是拜耳制药智能与自动化主管,此前在多家外资药企就职,薪资也特别高,可能年薪百万。年薪百万,意味着什么就不用多说了,瞬间失去百万收入,我想都会后悔。

3.头脑发热过后,也该醒醒了。

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并限期离境。

如果说当时没有想到自私自利之后的恶果,那么被辞退、被舆论、被限期离境,这些她应得的恶果总该让她清醒,让她感到后悔了吧,如果这都不能让她清醒,我想她或许不会再清醒了。


但是我想说的世上没有后悔药,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被辞女员工纯粹属于咎由自取,一个自私自利,没有国家和民族的人,这就该是她应得的下场。

大家怎么看呢?欢迎下方留言。


我是 ,专注人力资源管理,聚焦职场分析,如果觉得我的回答还不错欢迎点赞+关注。如果你有职场困惑,问答收益、认证也欢迎联系我。子骞一直与大家同在。


子骞职说


后悔也来不及了,因为世上没有后悔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而且这种人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她今天能有这样的举动,并不是偶然为之,说明她平时或者骨子里就是这样一个蛮横无理,傲慢自大的人。所以她才会随时随地流露出这种行动。要是一个普通的,有德行的善良的人,不论什么情况,都不会突然间做出这样非礼的举动的,所以她这样的人就应当给她一个的教训,让她这辈子都记着!

如果她就此真的悔过了,说明她还有药可救没准将来还有补救的机会,但是如果她不但不后悔,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厉,还在那骂大街,那她真的就是无药可救了,将来遭报应的时候有的是呢!


任律师工作室


现在她后不后悔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了,也并不是我们关注的对象。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在对此次事件的处理过程当中,最终的审判结果,能否对其他有此类动向的人予以警示,能否让更多的人珍惜我们战疫前线战士们所付出的辛劳与汗水,甚至是生命。

就像之前网上说的那样,我们现在每天老老实实的在家呆着,如果疫情有所好转,该复工的就复工,听从上面的安排,听从公司的引导,不要去瞎凑什么热闹,那么战胜疫情是迟早的事情。

最怕的就是有些人本身没有什么太大的贡献,却身上长了一堆公主病,甚至有些人连普通水都不想喝,可是想喝所谓的矿泉水,这种人才是我们最应该痛恨的,也是我们最应该给予抵制的行为。

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引以为戒,收一收自己的公主病,不要太过于骄纵,这才是此次事件当中给我们最大的教育。


夜泊痕


百分之百会后悔。

在被拜耳公司开除之前,这位梁姓女子,是公司的管理层。

重点是年薪百万。

看视频上她,岁数应该30出头的样子。

一个女人,能走到那个位置上,基本已经属于上流人士。

而在这期间付出辛苦,可能不是平常人能够想象的。

客观来说,她应该也挺有能力的,但是如今这一切都没有了。

甚至在国内,她成了人人喊打的老鼠。

不用问也知道,她绝对会后悔。

做过事业的人都知道,如果在一家公司的名声不好,可能在整个行业都会不受待见。

尤其是她给拜耳公司带来这么恶劣的影响,同行即便想聘用她,也得想想拜耳公司。

这么一来,她在这个行业上多年来积攒的人脉、成绩。

也随着她巨婴的表现,而付之一炬了。

一切都要推倒重来,她现在肯定肠子都悔青了。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猜她肯定会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


十点历史君


拜耳开除女子的为人大体有两种可能性,一,本身就是刁蛮任性之人,她这次被拜耳开除就是咎由自取!二是很可能也是一个正常的、大体来讲属于好人的范畴,只是当时有点儿钻牛角尖儿。我们善良的吃瓜群众应该谨防自己成为她的第二种可能-遇到类似情况应该用智慧、幽默、自嘲以及自我批评化解危机,如果她当时不去掰扯,而是直接回答说“知道了,下次注意”,实际上根本就不会出现后来的结果了。

昨天半夜,我家楼下小区入口传来了争吵声,今早一看小区微信群才知道,一对外地的父子回到北京要进入小区大门,保安要求他们登记,结果父子俩就是不登记,结果招来了警察,还要通知单位,你说这是何苦来呢?!

我很久以前曾经在南方某省会的一家餐馆遇到黑心老板,一盘炒肉丝当年北京卖12块钱,他们竟然卖28块钱,明显就是敲诈,最可气的就是肉还是臭的!我提出这肉变质了,结果三个大汉冲进来朝我喊:哪里变质了?!我一看这架势,又考虑到28块钱也不是天价,就笑了笑说:买单!然后,一边掏钱一边劝老板,检查一下进的货是不是有问题,让顾客吃坏肚子可就麻烦了……老板一看我态度不错,也赶紧陪着笑脸说:肉肯定没问题,你放心吧!

离开黑心餐馆,我回身记下了店名,然后找了一个公共电话,坚决举报了这家黑心餐馆!我想,当时如果我也冲动的话,弄不好被坏人伤害了也说不定吧……

还有一次是在美国纽约上西区散步,无意中拍到了美国的警察,结果警察呵斥我删除照片,这时候真的无需解释,只一个OK并赶紧赶紧删除照片就好了,部分国人习惯于解释,如果美国警察误解成你不想删除照片的话,结果真的说不好是怎样的吧……

人,不怕遇到事情,关键是遇到事情之后要冷静、要学会变通和妥协,这样能够避免很多危机的发生。在此特别想对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说一声,遇到突发情况、遇到宿舍里有矛盾、遇到街头的挑衅、遇到他人的误解,用智慧比用蛮力来处理才是最最高明的。二十来岁是人生中“最危险的”年龄,刚刚步入社会,对事物的看法还不成熟,又很容易冲动,我这一辈子多次目睹了周围二十来岁因为冲动而导致伤害、死亡、入狱等等一系列的事情,而那些种种其实原本都是可以规避的....


徐铁人


跑步女梁某妍骄横跋扈藐视我国的疫情防控法规的行为在网上曝光后,她的知名度迅速飙升,引发社会关注,她所在拜耳中国第一时间做出了正确的回应,对其辞退处理立即生效。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妍9月20日到期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她为自己的骄横跋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只要看她和防疫人员对话的视频,就感觉怎么处理她都不为过,在她跑步被劝告中,还喊:救命啊,骚扰,叫你们领导来之类的话来,感觉自己的还是花样美女有人骚扰,口气大的吓人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当地领导像是她下属一般的召之即来,以为加入了澳籍就摇身一变成了洋大人,在中国就高人一等,当地小小的防疫人员根本就不配管理她这样的天外来客。

她离开中国吃上了洋面包,从骨子里透着十足优越感,一来到国内底气十足耀武扬威,在海外受了几年教育,张口民主闭口人权自由,用她固有的思维挑战中国的法律法规.也许她在家陪袋鼠跑步跑糊涂了,任何人来到中国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中国的法律之上,在非常时期每个生命都值得加倍尊重,在抗疫大局面前,狐假虎威的假洋鬼子轻如鸿毛不名一文。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都一把年纪了还撒泼耍横装不懂事,也许国外压抑太久了,仗着自己的国籍是澳大利亚,自以为是地回国装回二大爷,尽情释放在海外作为二等公民的委屈和压抑,自我感觉自己行为不管怎么过火,中国警察都不敢拿她这个外国人怎么样,以为中国人还是和以往那样对她好话说尽,善事做足任由她耍足威风,她这次是看错了形势,在中国人民齐心协力共同抗击疫情非常时期,没有人再惯着这个长不大的巨婴,踢到了钢板上的跑步女,回到自己的国家逮着时间尽情跑步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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