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因牆起紛爭 多方聯調化矛盾

2020年3月20日上午9點40分,貴定縣雲霧鎮貢茶路107號附2號楊X芳家房屋正南側牆體傳來了一聲聲沉悶的鐵錘聲……。在雲霧鎮民主村主任鄒XX、雲霧鎮城管局局長陳XX和相關工作人員以及貴定縣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幹警的共同見證下,楊X海帶著工人正緊張地將其砌在堵著楊X芳窗戶及後門的牆體拆除。

兄妹因牆起紛爭 多方聯調化矛盾


據悉,被告楊X海與原告楊X芳系親兄妹關係。1998年,被告楊X海向他人購買了現在雲霧鎮貢茶路107號土地並修建房屋,其妹楊X芳於2010年在楊X海的房屋隔壁建房,兩人的房屋均坐南朝北、緊緊相鄰,兄妹關係一直較好。2019年,被告楊X海在原有的房屋上升建樓層。當楊X海在修建二樓時,楊X芳以楊X海將汙水排水管往其樓板上排水而引發矛盾,後雙方又因瑣事爭吵導致矛盾升級,楊X海遂以兩家共同通行的小路系其向他人購買,不準楊X芳通行為由,於2019年12月在楊X芳房屋的正南面砌了長8.4米、高3米的牆體,將楊X芳的後門和窗戶完全堵住。經過雲霧鎮民主村村委、鎮派出所、城管部門多次調解,楊X海均不願拆除所砌的牆體,楊X芳遂於2020年1月6日向本院第一人民法庭提起訴訟。

第一人民法庭承辦法官接收案件後,迅速安排書記員到楊X海的家中送達民事訴狀副本等訴訟文書,同時邀請雲霧鎮法律服務所幹部、民主村村委領導參與,共同組織原、被告進行現場調解,但楊X海始終堅持小路系其購買,且楊X芳房屋面臨正大街,有門可以進出,故不願拆除牆體,調解工作一時陷入僵局。

案件如期開庭。在庭上,對簿公堂的兄妹不願捐棄前嫌,仍然各持己見,楊X海始終堅持小路是自己購買,不準楊X芳通行。案件審理結束後,承辦法官不甘心本案只能一判了之,遂決定再次從情理、法理等多方面啟發、開導楊X海,不能因一時賭氣斷了親情,傷了感情又還要承擔侵權責任。經過多次思想工作,3月20日上午,承辦法官敏銳發現在與楊X海的溝通交流中,其語氣有所鬆動,遂趁熱打鐵,當即聯繫了雲霧鎮城管局及民主村村委的領導,共同趕赴現場進行調解。在眾人的努力下,在情與法的反覆較量中,楊X海終於想通了,遂在鎮村領導和法庭幹警見證下,親自帶著工人,掄起鐵錘主動將其所砌的牆體拆除。時至下午3點,楊X海和工人將所砌牆體全部拆除並打掃乾淨。正值天空雲開霧散,溫暖的陽光照進楊X海兄妹的心田,溫馨甜蜜的幸福感,又重新洋溢在兩兄妹的臉上。(撰稿人:韓菊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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