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每年自付2元可获房屋保额20万元

东莞市印发政策性农(居)民住房保险方案!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东莞市开展政策性农(居)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该项保障是政府为服务三农,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的一项惠民举措。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保险公司投保,市、镇(街)两级政府承担保费比例超过80%,每户农(居)民只需自付2元

每户房屋获20万元风险保障

  根据《实施方案》,在新承保周期,我市政策性农(居)民住房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以农(居)民自愿为原则,以镇(街)为单位进行投保。

  每户每年保险费为11.70元,其中由农(居)民每户每年承担2元,市财政补助4.85元,镇(街)财政补助4.85元。特困对象、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等农(居)民住房的自行负担保险费部分由市、镇(街)两级财政按1:1比例予以全额资助。

  在投保后,每户本市户籍(农)居民的房屋可获20万元风险保障,具体包括:

  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房屋损失10万元;室内财产损失4万元;

  因盗抢导致的室内财产损失4万元;

  按照房屋倒塌或损毁核定赔偿金额的4%计算给予受灾农(居)户清理残骸费用,最高赔付1万元;

  对房屋达到Ⅱ级和Ⅲ级倒塌或损毁的农户,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临时租房费用。

  提升民住房抗风险能力

  东莞市自2009年10月正式启动农(居)民住房保险以来,已完成十个保险年度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器以及经济助推器的作用,对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据了解,2019年我市合计承保户数为34万多户,总保障金额达171.7亿元。

  东莞农(居)民住房保险工作方案的实施,建立了政府、群众和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有效提升了农(居)民住房抵御风险和灾后重建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每户每年自付2元可获房屋保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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