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戶每年自付2元可獲房屋保額20萬元

東莞市印發政策性農(居)民住房保險方案!


  近日,經市政府同意,市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東莞市開展政策性農(居)民住房保險實施方案》 (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該項保障是政府為服務三農,加強農村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的一項惠民舉措。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向保險公司投保,市、鎮(街)兩級政府承擔保費比例超過80%,每戶農(居)民只需自付2元

每戶房屋獲20萬元風險保障

  根據《實施方案》,在新承保週期,我市政策性農(居)民住房保險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以農(居)民自願為原則,以鎮(街)為單位進行投保。

  每戶每年保險費為11.70元,其中由農(居)民每戶每年承擔2元,市財政補助4.85元,鎮(街)財政補助4.85元。特困對象、低保戶、低收入家庭等農(居)民住房的自行負擔保險費部分由市、鎮(街)兩級財政按1:1比例予以全額資助。

  在投保後,每戶本市戶籍(農)居民的房屋可獲20萬元風險保障,具體包括:

  因自然災害及意外事故導致房屋損失10萬元;室內財產損失4萬元;

  因盜搶導致的室內財產損失4萬元;

  按照房屋倒塌或損毀核定賠償金額的4%計算給予受災農(居)戶清理殘骸費用,最高賠付1萬元;

  對房屋達到Ⅱ級和Ⅲ級倒塌或損毀的農戶,給予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臨時租房費用。

  提升民住房抗風險能力

  東莞市自2009年10月正式啟動農(居)民住房保險以來,已完成十個保險年度實施工作,充分發揮了社會穩定器以及經濟助推器的作用,對我市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作出了應有貢獻。據瞭解,2019年我市合計承保戶數為34萬多戶,總保障金額達171.7億元。

  東莞農(居)民住房保險工作方案的實施,建立了政府、群眾和保險公司共同參與的風險共擔機制,有效提升了農(居)民住房抵禦風險和災後重建能力,保障了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每戶每年自付2元可獲房屋保額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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