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办理的辖区内首例涉疫案件当庭宣判。赣榆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楠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王楠 赣榆 连云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