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转发县应对新冠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第12号码公告

屏南县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转发县应对新冠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第12号码公告(3月21日):近期,境外疫情快速扩散蔓延,给我们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通过排查,发现有少部分从境外入屏的人员未提前主动向所在地乡镇报告,可能增加疫情传播风险,也给我县疫情防控增加难度和压力。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群防群控作用,保持足够警惕,积极行动起来,一旦发现有从境外入屏人员,请立即向我们提供线索。一、举报对象:3月5日以来,未第一时间申报、未按规定落实隔离措施的境外入屏人员(包括有境外旅居史的外省入屏人员),已解除医学观察的除外。二、举报内容:包括境外入屏人员姓名、居住地址、入屏前所在或停留国家(地区)。三、举报方式:可拨打屏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593-3382174。四、举报奖励:举报线索经核实,确实属于遗漏登记而未进行有效管控的,给予第一举报人人民币500元奖励。五、举报处理:对所有境外入屏人员未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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