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话说“兄死叔就嫂,姐死妹填房”是什么意思?有道理吗?

农村老俗话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哥哥死了,小叔子要娶嫂嫂为妻;如果姐姐死了,妹妹要嫁给姐夫。



这句话不存在“有没有道理”的问题!因为,这既不是“硬性”的约定俗成;也不是法律规定。毕竟婚姻是自由的,愿意娶谁和愿意嫁谁都是自己说了算。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同一个村民组的胡某某在十多年前驾驶拖拉机上山拉石头,因刹车失灵翻车坠沟。胡某某当场死亡。

胡某某死后,剩下老婆带了两个儿子艰难度日。半年后,经家人提议,将胡某某的老婆与其打“光棍”的哥哥胡小某撮合。谁知竟撮合成功了。现如今,哥哥与弟妹在一起已经十多年了。至于说幸福不幸福老胡不知道,反正他们还在一起生活着。


我以前有个女同事李某某就是在姐姐死后嫁给姐夫的。据她称,她的姐姐死于难产。在姐姐死后,她仍然把姐夫当亲戚看待。在她年满19岁的时候,他的姐夫仍然没有再婚,她出于对姐夫的“同情”(她的原话),她决定嫁给自己的姐夫。刚开始她的父母并不同意,后来在她的坚持并且已经怀上姐夫的孩子后无奈同意了她的决定。不过,据她自己声称,她与姐夫的结合也许是一种错误。因为,他们过的并不幸福。

在农村的许多老人看来,这种婚配是亲情的“延续”,是一种“最佳”的结合方式。这些老人的理由是:兄弟姐妹之间有血缘关系,如果一方有孩子,另一方会“视如己出”,会使血缘关系得到“延续”。

不过,在老胡看来,这种结合方式不一定很科学。因为婚姻的“稳固性”是需要“爱情”的,这样的结合方式不一定就有“爱情”。正如我以前的女同事所说——后悔死了!盲目嫁给姐夫后连半点儿幸福感都没有。因此,老胡并不赞同这样的婚姻。

综上所述,这种婚姻结合方式在有些农村老人看来是非常不错的结合方式。但老胡并不赞同有些农村老人的观点。毕竟婚姻是两个人一辈子的事情,有谁能够保证这种结合能使两个人都得到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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