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權與貴族的世紀博弈:古代日本為何會衍生出“官人出身法”?

從祖國的黃海東海向海平線望去,是我們的鄰居、美麗的島國—日本。幾千年的歷史中,日本總是與中國息息相關:其中有友好和平的往來,也有殘酷激烈的對抗與戰爭。

這次就來說說日本經過著名的“大化改新”從唐朝學習借鑑,進而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律令制國家後,其官員選拔任用的制度,即:“官人出身法”。

一.“大化改新”與日本氏族的“終結”

日本律令制官僚體系的形成背景

1. 律令制改革的探索

公元6世紀末,由於豪族勢力的壯大,日本國內統治階級間矛盾重重,豪族蘇我馬子殺死天皇,掌握了朝廷實權,日本皇權因此落入低谷。此時中國隋朝剛剛建立,稱霸東亞大陸。日本軍隊在外受挫,國內政治動盪,在隋朝不斷擴張的震懾下岌岌可危。

皇權與貴族的世紀博弈:古代日本為何會衍生出“官人出身法”?

蘇我氏推有姻親的皇室女性額田部即位天皇,這就是日本歷史上的第一位女皇:推古天皇。隋朝中央集權的繁盛,使得日本統治階級認識到加強皇權、集中國家力量對外的必要性。於是推古天皇指示聖德太子組織派遣隋使前往隋朝學習,重啟了中斷一個世紀的中日交流。

公元593年聖德太子推行推古朝改革,引入中國儒家思想,振興佛教,仿照隋朝官僚制度制定了冠位12階制,試圖通過儒家忠君思想和宗教信仰削弱豪族勢力,加強天皇集權。

然而推古朝改革並未解決豪族矛盾,沒有取得明顯的成效,最後以失敗告終。長遠來看,推古朝改革對後世還是產生了積極影響:首次引入儒家理論思想、官僚體制的初步形成,都極大推動了日本建立律令制國家的進程。

2.律令時代的到來:全面引入唐制

公元618年,唐朝取代隋朝統治中國大陸,建立了比隋朝更為強盛的中央集權國家。日本不斷派出留學生與朝貢使者前往唐朝,以學習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經濟、政治制度與思想文化。公元645年,中大兄皇子殺死蘇我入鹿,

消滅蘇我氏勢力,擁立孝德天皇即位。

以中大兄皇子為首的革新派宣佈改革,全面引進唐朝制度,仿照唐朝設立年號為“大化“,改革開始於大化二年(公元646年),由此史稱這場改革為”大化改新“。

大化改新以唐朝律令為藍本,將土地所有權收歸皇室,效仿唐朝實行了班田收授制、租庸調製,國家將田地進行分配給平民並定期收稅,保證了稅收,將一部分土地分封給豪族,防止豪族進行土地擴張、擴大勢力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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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了世襲氏姓貴族奴隸主制,建立中央集權的官僚政治體制,使得地方政治歸中央管轄,豪族不能世襲要職掌握大權。大化改新嚴重削弱了舊貴族的權力,受到了保守派的反對和抵制,朝廷內保守派與守舊派不斷有矛盾。大化改新沒有完全將日本改革為律令制國家,但標誌著日本真正進入了律令時代。

3.律令制度的完善和成型

大化改新後,日本向唐朝學習改革還持續在的進行下去。公元668年,中大兄皇子即位,稱天智天皇。天智朝頒佈了日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近江令》,並按照唐朝的“三省六部制”,設立了太政官及屬下的六省和弁官,這就是日本後來“二官八省一臺五衛府”官僚體系的雛形。

天武朝廢除了原有的以血緣氏族為單位的戶籍制度,製作了以家長制家庭的鄉戶為單位的“庚寅年籍”,從而使百姓從原本的氏族劃分到當地行政管理中去,減弱了大小氏族的影響力,形成了

“一君萬民”的國家形態。

更改原有的冠位制,變為30位階,並依照位階授予官職,由此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僚得到等級化、序列化,不同位階間尊卑明確,天皇真正的統領百官,皇權得到強化。經過幾代天皇的推進,日本法令逐步編纂頒佈,古代日本的律令制度趨於完善,律令制國家最終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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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學習,卻是貌合神離

日本貴族特權如何在官僚選拔制度中實現

律令制加強了皇權,相應的也就弱化了氏族的勢力,因此在律令制建立的過程中,勢必會遭到保守派的反對。

為了讓改革能繼續進行,日本皇室對貴族階級做出了妥協,最終使雙方都讓出了一部分權利,使得貴族在律令之下仍然具有特權。這裡就來討論在加強皇權和保留貴族特權背景下形成的官人選拔任用制度。

1.蔭位制

與唐制相似,貴族的子孫可以繼承繼承父輩的階位。古代日本的階位制共分為30個階位,最高的是正一位,最低的是少初位下,其中五位以上可以稱為貴族。貴族組成主要是皇室的姻親、改革前的舊貴族以及改革中的功臣,其中前三位的子、孫和四、五位的子,都享受蔭位的待遇,稱為蔭子(孫)。

蔭子孫只需年滿二十一歲,就可以根據父輩祖輩授予階位。

“凡授位者,皆限年二十五以上,唯以蔭出身,皆限年二十一以上”。

日本的官位與階位是相稱的,稱為“官位相當制”,三位以上的蔭子,直接任用為內舍人;三位以上的孫和四、五位的子,“性識聰敏、儀容可取者”可任內舍人,其餘可以“充任大舍人、三宮舍人……”以及“申太政官”。

這些都是中央官僚,在後續的考核、晉升中,可以較為輕易的升為判官級以上官職,取得五位以上的位階,從而繼續讓子孫受蔭。可以看出,貴族的子孫在選拔任用上有極大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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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五位以上的蔭子孫,六位以下八位以下官人的嫡子或庶子成為“位子“。相比於貴族,六至八位的官人主要是朝廷中下級的官吏,他們的兒子在任用時同樣受到優待。滿二十一歲的位子,可以直接充任舍人,進而晉升為中下級官吏,但是能夠晉升至判官級的則是極少數。

由此可見,蔭位制使貴族、中下級官員階層相對穩固,貴族雖然不能世襲要職,卻能通過授予子孫位階,世代維持極高的政治地位。

因此相較於中國唐代集權於皇帝一人,日本律令制下的集權則是集中於以天皇為首的舊貴族階層中,蔭位制使得高等級官員基本被貴族壟斷,普通官僚也大都由原來的地方豪族充任。

2.學制

日本效仿唐朝貢舉制,設立大學。相比唐朝學校,日本的大學規模要小得多。五位以上貴族的蔭子孫,可以優先入學。

位子和以文筆為職業的氏族子弟可以選擇入學,平民則無法進入大學學習。與唐朝貢舉制不同,日本大學運作的主要目的並不是選拔人才,而是傳播儒學、培養禮教,教學內容以儒家經典為主。

因此不能稱作“選拔官吏”的機構,而是作為“培養官吏”的機構。大學開辦的幾百年內,通過貢舉而獲得位階的學生是極少數。儘管蔭子孫、位子都可以通過貢舉出身,但是絕大多數都選擇年滿二十一以舍人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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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庶人白丁的出身

在古代日本,庶民希望出身入仕,往往只能選擇給親王、貴族做言官、下屬、隨從侍衛等,經過幾十年的考核,才能授予少初位下的階位從而獲取出身。從記載看,這些人中最後能出身的只有十之二三,謀得一個低等小官職位。

三.“新制度”與“舊氏族”的相互妥協:和平下的劍拔弩張

日本律令體系的矛盾

1.氏族的保留

日本自古就是等級森嚴、尊卑分明的國家,同時日本也是氏族思想根深蒂固的國家。從上文對官人出身法的闡述中不難發現,律令制下的政治仍然受到氏族的主導,國家政治、經濟權力集中掌握在天皇、親王、貴族等少數人手中。

儘管改革有意解除以氏族為基礎的社會結構,氏族依然是日本社會的重要紐帶。最終形成的是來自中國的律令制度與日本傳統的氏族思想相互融合的社會結構,

二者相互依存,卻又格格不入。

因此日本的官僚體系表面上效仿唐朝,卻沒有完全唐化,氏族依然是政治的根基,帶有大量的日本本國傳統保守的成分。相應的,其官人選拔任用制度也有帶有濃厚的氏族色彩。

2.幕府時代的到來

在唐制與氏族傳統相融合統治下的日本,必然存在矛盾與隱患。鎌倉幕府建立後,皇權被武士控制,日本進入武家政治時代。幕府統治日本自12世紀開始,持續到19世紀結束,長達數百年之久。

在幕府統治時期,天皇更多的扮演一種神化的君主形象,少數的擁有政治、經濟實力與軍隊的貴族,才是國家的真正統治者,類似於我國的春秋戰國時代。

皇權與貴族的世紀博弈:古代日本為何會衍生出“官人出身法”?

並非巧合的是:日本律令制的“老師”唐朝,最終也因藩鎮割據而走向滅亡。這表明:日本的國家實權並沒有高度集中於天皇。直到明治維新,天皇才短暫的重獲國家控制權,持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四、結語

今天的日本,依然保留了天皇這一角色,作為國家人民整體的象徵存在。氏族文化也在當今的日本社會默默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可以說,古代的日本是與中國文化相融合的,近現代的日本是與西方文化相融合的,在多種文明的交融下,日本傳統有所保留,同時有對外來文化的吸收內化,最終形成了多面多彩的獨特的日本文化。

中國近現代以來,五四運動、改革開放等時代浪潮,都將龐大且陌生的外來思想文化源源不斷的輸送到古老傳統的中華土地上。我們如何對待這些“舶來品”,是現代中國社會的重大議題。而日本歷史上成功的學習改革經驗,無疑值得當代中國去分析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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