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宅基地蓋房違法嗎?

無語人生35


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佔有、利用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國家就此頒佈了宅基地管理辦法,其中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權。

由於各地關於宅基地的管理辦法權限下放到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地的相關條例基本上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制定,在此關於該問題,我們以山東省為例來做解答,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做參考。

為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魯政發[2001]89號文件)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宅基地管理辦法》。

首先,建房需先申請宅基地,批准後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建房,否則視為違建。依據如下:

第十五條 農村村民建住宅,由符合建房條件的農村村民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用地申請,經村民會議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討論同意,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報市國土資源部門審核,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條 宅基地使用權經批准後,建房戶應及時動工建設,並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積和用途等依法進行施工。鄉鎮國土資源和建設部門要對建設過程實行全程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村民宅基地使用權自批准之日起兩年內未動工建設的,視為自動放棄,報經原批准機關批准後,收回其使用權。

其次,新建住宅面積有嚴格規定。依據如下:

第十一條 農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面積限額應符合下列標準:

(一)鄉(鎮)所在地,每戶面積不得超過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區的村莊,每戶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佔用未利用土地的,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三)山地丘嶺區,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戶面積不得超過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戶面積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四)本辦法實施前已按村莊規劃建設的宅基地,每戶面積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人均佔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每戶宅基地面積可低於前款規定限額。

 

綜上,在自家宅基地建房並不是隨意而為,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同時,在建房的時候還是要參考當地關於宅基地的關於辦法,按照宅基地的使用的相關規定使用建房。


六小律


自家宅基地一般包括自家已經蓋有房子的宅基地和還沒有蓋房子想用來蓋房子的土地。已經蓋有老房子的宅基地,蓋房子一般是拆老房子,在老房子地基上蓋新房子。還沒有蓋過房子的土地,一般是新宅基地或者是老房子倒塌後的閒置宅基地。


那麼自家宅基地蓋房違法嗎?

以前國家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管理不嚴,也沒有具體法律規定管控,以前的農民蓋房子,在自家土地上想蓋就蓋,蓋幾套都沒人管,非常自由。現在不一樣了,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出了一系列規定。違規建房就是違法建築。

首先,農村自建房必須申請。

以前在自家宅基地上蓋房子,不用向誰申請,自己想怎麼建就怎麼建,現在不行了,即使用自己宅基地蓋房子也必須向村委會及土地管理法部門申請,獲得批准修建手續後才可以合法修建,未經申請未獲批建,私自修建的房屋,都屬於違法建築,嚴格說,現在凡是沒有批准建設手續的自建房都是違法的。


其次,申請自家宅基地蓋房子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才能獲得批建。

1、申請人的身份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1)《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只有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宅基地使用權。外村人和城市人不能到農村申請宅基地蓋房子,原來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現戶口已經遷出村集體的,也不能回農村申請宅基地蓋房子。國家鼓勵農民進城安家落戶,農民是否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完全取決於農民自願,農民自願將戶口遷出村集體,說明農民已經自願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是以戶口為依據的,戶口遷出說明宅基地使用權退出,戶口保留就等於保留宅基地使用權,所以遷戶口之前一定要把政策讀懂。

(2)重點。很多農民沒有完全理解《中央一號文件》精神中詳調的“農民進城安家落戶可以自願選擇是否退出宅基地”。所謂自願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和自願保留宅基地使用權,就是說農民進城買房後,戶口可遷到城市也可保留在農村,戶口遷出代表你自願退出宅基地使用權,戶口保留代表保留宅基地使用權,因為農民的社會福利分配是以戶口為準的,並不是說你戶口遷走了,你還可以保留宅基地使用權,身份都不在了,村集體花名冊上都沒你名字,你哪來的宅基地使用權呢?千萬千萬要讀懂政策。



2、申請人必須符合“一戶一宅”規定。

(1)所謂一戶一宅就是指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一戶是指一個戶口本上的全部人口。比如說,農民有一套老房子,想修建新房子,原則上只能拆老房子,將就老房子地基蓋新房子,即使特殊情況批准農民新宅基地建房的,老房子也要承惹拆出,才會給予批建。如果農民自家有兩處及以上宅基地,想蓋新房子只能拆其中一套老房子翻建,多餘的房子是不能推倒重建的。

(2)重點。對於農民一戶多宅不能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子,農民可以維護好老房子,不影響居住,也可以轉讓給同一村集體沒有宅基地的村民,不願轉讓的,直到房子沒有使用價值的時候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總之,宅基地使用權的管控政策越來越嚴,即使是自家的宅基地,也不能自由修建,必須依法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合法修建。農民進城買房居住的,戶口是否遷出一定要想清楚,遷出戶口意味著自願放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保留戶口就等於保留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讀懂政策有益而無害。

感謝閱讀!以上是阿洪對問題的相關政策知識解答!純屬個人觀點!不代表政策的權威性!喜歡阿洪文章的朋友,記得幫忙點贊、評論、轉發,關注農人阿洪,瞭解更多三農趣事。

阿洪168


您好!根據目前大多數地區的現行政策,如果您是農村戶口,在自家確權的宅基地上蓋房是合法的,前提是要通過村集體申請,並審批通過。但如果您不是農村戶口,那麼就不能在宅基地上蓋房了。若自家宅基地上的現有房屋坍塌了,或處於不可居住的狀態,那麼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收走。

當然,隨著2019年出臺的《中央一號文》,文件傳達了“保護進城農戶的合理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權”的精神,也就意味著,如果題主是農村人員進城落戶,仍然可以使用原有宅基地,仍然可以在宅基地上蓋房。目前還沒有統一的落地法律法規,但是在部分地區已經可以通過與村集體協商的方式,按照個案處理。所以建議題主也可以嘗試這一做法。

第一,如果是農村戶口,是可以在自家宅基地建房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宅基地的產權歸村集體組織所有,其使用權僅限同村村民(也就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使用。

如果題主是農村戶口,就可以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經過向村委會申請並批准後,就可以按照批准後的方案進行建房。總結來說有以下幾個注意點:

1)土地必須確權至自己名下,如果土地都不是自己的,那麼房子肯定也不合法。具體可以參考是否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如果沒有也可以去村委會查詢,並開具證明,明確土地面積。

2)建造過程必須審批,村集體組織對房屋的面積、高度都會有明確的限制,必須按照限制建房,違背規定的房屋仍然違法。

第二,如果是非農村戶口,是不允許在宅基地上建房的,但也嘗試和村委會協商,經審批後,仍然可以建房

如果題主是非農戶口,是不能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同樣也不可以翻新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到原有宅基地上房屋處於不可居住的狀態時,村集體有權收回土地。

但根據2019年發佈的《中央一號文件》規定,國家鼓勵有條件的農民進城安家落戶,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合法權益,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

也就是說,中央逐步傳達“原農村戶口人員進城落戶後,可保留其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權”,但目前就這一精神並沒有明確、統一的落地政策,僅有部分地區,進城落戶人員、或非農戶口子女在向村集體組織申請後,會就翻新宅基地的事項通過審批;或對已經翻建好的房屋進行確權。

但可以肯定,政策的落地需要時間,未來對“進城農戶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權”一定是向支持、積極的態度。

所以即使題主是農村戶口,可以嘗試和村委會協商,經審批後,仍然可以建房。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在農村修建房屋,必須滿足兩個基本條件,一是當事人為該農村集體組織的農業戶口人員,二是符合“一戶一宅”要求,然後再按程序審批,這樣才合法。

這是在農村從事村建國土工作的筆者,根據現行政策給出的答覆,同時也藉此機會,宣傳一下農村建房的相關政策規定。

一、首先明確該宅基地是否是自己可使用的宅基地。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為集體組織,建房群眾只有使用權。特別提示:新批的宅基地在規定時間內未建房的,以及原有農房但現已滅失的,集體組織將收回。所以,應弄清楚,該宅基地究竟是不是自己可以使用的宅基地。這個問題犯迷糊的比較多,認為那塊宅基地老早就批給我了的,或是本身就是原來老屋的只是現在房屋才滅失了,就想當然地認為就是自家的宅基地。

二、房屋修建的當事人(即修好後房屋的產權人)必須為該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農村宅基地是該集體組織成員的最基本的福利,也是最特殊的福利,只有本集體組織(目前是村一級)的農業戶口人員才是其成員,才具有使用的資格。若是居住在該集體組織的城鎮戶口人員,也不能申請使用宅基地。

三、必須滿足“一戶一宅”的要求。就是說房屋修建的當事人(即修好後房屋的產權人)只有一處宅基地,且使用面積要符合當地的規定。若是將原宅基地及農房轉讓、退出的,也不符合“一戶一宅”的要求,不能再申請使用宅基地建房。

總之,在農村修建房屋,一定要弄明白宅基地的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農村戶口、一戶一宅、有可使用的宅基地),然後按規定報批後才是合法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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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農村的人越來越有錢,很多人都想回去鄉自家宅基地蓋房了,來改造自己的生活環境。以前農村的宅基地這方面管理很嚴格,所以造成非常不好的現象。所以就出現自建的宅基地違法嗎?我就簡單說一下啊。

所以現在農村對自建房很來越難了,要明確規定,有規劃統一規則,不能農村人隨便建房子。要政府明確規定農村每戶只能有一個宅基地。所以沒有分到宅基地的村民想要蓋房子的話,要向有關部門申請。在申請成功在去蓋房子。如果沒有申請自己去健那就是違法的。無論是自己建房子還是自己返修都找相關部門經行申請。如果沒有申請的自己私自建房子就等於違法行為,一旦被領導發現就是罰款和拆掉。另外自己的房子建造高度也要注意,尤其是房屋的高度上有政府明確規定。沒有農村戶口的也不能在農村建房子,因為只要不屬於村集體的一員,那麼就無權再享有該村的任何宅基地的使用權。

總的來說在存在爭議的宅基地上面建房,首先需要先弄清楚該宅基地的所有權問題,然後才能夠走相關程序,否則就是違法。當然了只是個人非常淺顯的一些看法和觀點就說到這裡,還有很地方很多的不足,如果覺得哪裡說得不對可以評論批評指正,我會不斷地改進和完善,爭取做得更好,謝謝大家。


頭號甜心


自家的宅基地蓋房當然是不違法的,而且是名正言順的,但是你這樣一問的話,就把大家問糊塗了,看來你這個自家的宅基地還是有一些情況的,是你自家的宅基地沒有辦理一戶一宅宅基地的使用許可證?或是你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的宅基地?否則的話,你為什麼會這樣問呢?



現在農村實行的是一戶一宅,如果你的宅基地是你的一戶一宅的宅基地的話,你在你一戶一宅的宅基地蓋房當然不會有問題的,但是,如果你們那個地方還沒有實行一戶一宅制度的話,你手上有兩處宅基地,或者有兩處以上宅基地的話,那你也只能在你的一處宅基地上蓋房子的!



雖然,你們現在那裡可能還沒有實行一戶一宅的宅基地的制度,但是,即使你們那裡今天沒有實行一戶一宅的宅基地的制度,那麼,明天你們那也會實現一戶一宅的宅基地制度的,你在蓋房之前,也要辦理蓋房許可證的,這樣你在你的宅基地上蓋房子才是合法合理的!

所以,你在你已經被審批了的一戶一宅的宅基地上蓋房子,那就是合法的了,那就是沒問題的了,但是,你所說的在自家宅基地上蓋房子,你的宅基地如果沒有合法手續的話,那就不是你的宅基地的,那你也就不能在你所說的所謂的自家宅基地上蓋房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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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善如劉L


未經有權機關批准的建設都是違法建設。那麼,為什麼會不批?有幾種情況:1、違反一戶一宅的土地政策。你祖上家裡有礦,一家好幾十套宅子。這樣的情況下,還想保有大量的宅基地甚至出售、出租和贈予,那就是不行;2、超過原有宅基地使用權的範圍並且佔用了耕地或其他農用地。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宅基地面積不大,周圍全是耕作用的田,拆了以後想要超出原地基的範圍擴建改建。這種沒話說,肯定不會批。因為涉及農用地轉用;3、糾紛地。你認為是你家的,可是鄰里認為是他們的。這種情況在農村也是有一定數量的,同村的土地糾紛尤其是兄弟姐妹間關係緊張,老一輩又已經死亡的情況,連村裡都搞不清楚該怎麼解決的。4、影響村鎮規劃建設的類型。除此之外,基本上舊宅基地改建都會批,按照批准建設的紅線建設,建完驗收後還可以辦證。


純真WillLee


佔用農田農耕地都算是違法,我研究好久了


業餘投資愛好者


沒有建房批准手續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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