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海宁将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执法

“你知道《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吗?”3月23日下午,在硖石街道西山社区的一处服务点,防疫志愿者变身文明宣传员,向进出小区的居民发放资料,宣传《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20年1月1日,《条例》正式落地实施,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这段时间,全市各社区(村)“各显神通”,深入开展宣传,在小区里、楼道内、网格里形成了全力推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浓厚氛围。

“希望通过宣传,可以带动居民群众将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西山社区党委书记金美凤告诉记者,西山社区有12个服务点,现在,它们既是防疫的主阵地,也是促进文明行为的主阵地。

在海洲街道梨园社区,记者看到楼道公示栏、小区宣传栏、主通道口……都贴有《条例》宣传资料,通过漫画的形式生动地列举了各种不文明行为,并注明了处罚规定,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梨园社区党委书记王婷介绍,该社区主要依靠一个阵地、两大载体、三支队伍推进《条例》宣传工作。“我们把各居民小区作为宣传的主阵地,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家园等‘线上’载体和楼道公告栏、小区宣传栏等‘线下’载体,发动文明劝导队、楼道红管家队伍、微网格员队伍三支队伍,加大宣传力度。”

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洛隆社区则积极发动物业、业委会,通过小区业主群进行宣传。“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力量,发动党员、微网格长、物业经理等进行宣传。待疫情结束,还将结合主题党日等各种活动作进一步宣传。”洛隆社区工作人员卢馨怡说道。

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接下来,我市将继续通过多途径、全覆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同时,联合执法部门把《条例》落细落实,让《条例》真正发挥引导、鼓励、约束的作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据悉,从4月开始,执法部门将对一批违反《条例》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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