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警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目前正值春耕时期,也是村民购买农资、农药、种子的有利时机,如今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秩序逐渐恢复,道路流量快速回升,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一些车辆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等各类交通事故隐患也逐渐暴露,风险无处不在,责任重如泰山,为了保障大家交通出行安全、畅通,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此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

要注意骑乘两轮摩托车要带安全头盔,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允许乘坐摩托车。

2

严禁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使用和乘坐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3

禁止“烧荒”,这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附近高速交通安全也将产生严重影响,燃烧产生的烟雾导致局部点段能见度降低,极易引发事故,请农民朋友不要烧荒。

4

严禁无反光警示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

5

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车。驾驶机动车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粘贴反光标识。

6

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要在车尾部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7

行人过马路要先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8

雨天、雾天空气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人视线,易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

广大农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您的安全是我们交警的心愿,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祝您一生平安!

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0年3月22日

全省交警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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