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四週年
一起來看看相關法律知識
希望更多人學會對家庭暴力說“不”
對於被施暴者而言,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
因此,在遇到家暴時,
那些還抱著為了
孩子/為了面子/為了票子,不願意離婚的人們,
別再折磨自己了,
你永遠改變不了一個不加工資的老闆,
(?這句話怎麼冒出來的)
更感化不了一個家暴的對象。
醒醒吧,起來維權了!
不必再找滅暴,用法律武器維權吧!
Ⅰ
首先什麼是家暴?你真的瞭解家暴嗎?
當然,
如果你正遇到這些情況。
1
言語辱罵
2
肉體折磨
3
長期囚禁
Ⅱ
遇到家暴怎麼辦?
Q
好吧,我真的遇到家暴該怎麼辦??
A
別慌,如果真的遇到家暴,請固定證據。
1
如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2
拍攝照片、視頻,留取證據
3
儘快就醫,記錄傷情
4
向婦聯、居委尋求幫助
法官
蒐集完證據咋辦?
還是我寄幾
當然是起訴離婚,並同時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法官
咋還帶勸人離婚的?
還是我寄幾
老鐵,家暴不是家務事,都啥時候了,小命要緊。
Ⅲ
申請人身保護令
1
首先申請的一方要提供證據證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法院會給申請人做筆錄,要求說明情況、提供證據。
2
然後向被申請人詢問情況,對證據進行質證,看是否符合簽發保護令的情形。
誰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
答案:沒錯,就是這麼沒有難度的全選!
在簽發保護令過程中
主要有這兩種情況
1
施暴者就這麼愉快承認的
2
奧斯卡影帝上線,堅決否認的
但
在法院認定存在家暴情形或面臨現實危險後,會立刻簽發人身保護令。
Q
他天不怕地不怕,要是能聽你這個保護令,他還敢揍我??
A
??我看這個家暴者是人行道走多了,以為自己是個行人。不過,你也不用害怕,保護令不是發放給原被告雙方就完事了,我們有維權天團守護你。
(簽發保護令後還會送達給當事人居住地的社區居委及派出所,要求協助關注被申請人的行為)
從瘋狂英語的李陽,到毆打女友的明星,亦或自爆被家暴的網紅,家暴的新聞從未間斷。2019年6月上旬,山東陽信縣的初三女孩楊瑞立被父親楊愛靜在家中殺害。楊瑞立母親聲稱,殺人原因是楊愛靜長期的家庭暴力和嚴重的重男輕女思想導致。楊瑞立母親稱希望楊愛靜為孩子償命。
家暴從來都不是“家務事”,以任何理由施暴都是違法。我們不希望“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這樣的悲劇一再重演。
家對於一個人來說是最安全的地方,如果連這個地方都存在暴力,你只有選擇離開。勇敢站出來吧,你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我們倡議——
反對家庭暴力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廣大家庭成員要從自己做起,呵護家人、永不施暴。要善於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勇於舉報,積極舉證,做和諧家庭的維護者!
——如果保你快樂太難,至少,讓我們護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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