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女子与人合伙设局“诈赌”,反掉入“局中局!

诈骗“出老千”

孰料“反被欺”

一女子与他人合作

本想靠诈赌“捞一把”

结果却身陷“计中计”

遭敲诈勒索7.5万元

成了被宰的'羔羊"!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卢某等六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近日,厦门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起案件

案情是这

平日经常参赌的杨某,事实上还是一个“老千”高手,她偶然间与卢某等人结识。2018年3月,卢某、吕某、吴某等三人找上了她,表示可一起设下赌局,“杀猪”获利。杨某听后颇为动心,当即表示愿与他们合作,随即她携带了11万元(其中35000元系其答应借给吕某的钱款)与卢某等人一起来到了一家赌场进行赌博

“出老千”的诈骗者

怎么最后偷鸡不成反被诈呢?

原来这家赌场是卢某等人为诱骗杨某入局而虚构的。当天,卢某、吕某、吴某甲与其同伙薛某、吴某乙、陈某分工协作:卢某等人将杨某骗至赌场后,薛某扮演赌托与杨某开设赌局,在输钱后,以杨某诈赌为由故意与她发生争执,并暗示吴某乙通知在外等候的陈某及4名外地男子进入赌场。吴某乙敲破现场赌桌上的骰子确定内有水银

后,与薛某等人共同向杨某讨要说法,并佯装报警。

杨某慌了

一旁的卢某等人趁机

以把事情交给派出所处理为由

杨某携带的7.5万元强行带走

事后六人一起分赃!

杨某回过神来

感觉事态不对劲

认定自己被骗,于是报警

六人相继被抓获

法院判决

被告人卢某、吕某、吴某甲、薛某、吴某乙、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钱款7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作案情节轻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吴某甲、吴某乙、陈某三人因不服判决,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吴某乙、陈某撤销上诉。厦门中院二审认为,原判在量刑时已综合考虑六人具体的犯罪性质、量刑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量刑结果并无不当。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还在幻想着“一本万利”

争当21世纪“赌神”!

错!错!错!

这起诈赌闹剧就是在警示着大家:

十赌九骗!

每个看似简单的赌局背后

都藏着不发分子的层层陷阱

厦门女子与人合伙设局“诈赌”,反掉入“局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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