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一刀切”!江蘇環境監管出臺新政策保護企業產權

新華社南京3月24日電(記者秦華江)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近日出臺《關於在生態環境監督管理過程中加強企業產權保護的意見》,通過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標杆企業豁免,嚴禁環保“一刀切”,保護企業產權。

據瞭解,該意見從政策法規、環境監管、行政執法、監察督辦、信息公開和支援救助等6個方面,提出了加強企業產權保護的意見。為便於各級貫徹執行,在主要條款中都有明確的次數、頻度、比例以及程序性等約束性要求。

意見提出,省市兩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結合實際統籌開展集中式的強化監督,原則上每年不超過兩次,減少對企業不必要的檢查抽查。除國家組織的重大活動外,各地不得因召開會議、論壇和舉辦大型活動等原因,對企業採取停產、限產措施。畜禽養殖業和餐飲、洗染、修理等生活性服務業要納入環保監管網格,具備條件的地區納入自動監測監控範圍。

意見提出,在行政執法層面,對企業避免進行重複檢查和過多的分散檢查。慎重採用強制措施,需要實施查封、扣押的,應當書面報經生態環境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在疫情防控期間,對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產品和醫藥試劑生產企業、醫療廢物收集處置單位等審慎採取查封、扣押、限產等強制措施。在環境監管層面,意見提出大力推行信用監管,做到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標杆豁免,減輕企業負擔。

“全省規模以上企業約14萬家,但相關執法人員就3000人左右,非現場監管可大大減少執法人員的工作量,避免了執法人員頻繁去企業檢查進而對企業造成的影響。”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局長成傑說,更多依託衛星遙感、無人機、走航車等科技手段去監管需要監管的目標,通過建立完善的互聯網監控制度,及時發現和預警企業環境汙染問題,也便於企業及時改正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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