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修”“微執法”快速辦,揚州市城管部門推行“雙微”處置機制

今天(3月24日)上午,揚州市城管局發佈《揚州市開展建立城市管理“雙微”快速處置機制工作方案》,推行城市基礎設施“微修”、城市管理“微執法”雙微快速查處機制,新增設置市區城市傢俱實行報備制度作了明確,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和精細化管理水平。

“微修”“微執法”快速辦,揚州市城管部門推行“雙微”處置機制

《方案》中提到,對於城市基礎設施微小破損、缺失問題快速發現,將微小破損、缺失問題納入數字化城管系統,由信息採集員實施動態巡查和問題上報,實現問題(案件)快速發現和上報。根據城市基礎設施微小破損、缺失的類型和破損程度,按照“即壞即修、應快儘快”的原則,分類確定各類設施的響應和處置時限標準。按照“有標對標、沒標保質”的原則,建立城市基礎設施微小破損、缺失問題的處置結案標準。


什麼是微小違法行為?重點包括隨地吐痰、亂扔零散垃圾等影響城市環境衛生,以及車窗拋物、佔用道路違規設置攤點和非機動車亂停放等影響市民出行及安全等方面的輕微違法行為,合理確定處罰標準,形成城市管理輕微違法行為清單。

揚州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這類行為將採用行政指導方式,予以政策輔導、行政建議、警示告誡、規勸提醒、走訪約談、說服教育、示範幫助等非強制性行政執法手段,實現查處快速化和執法規範化。

對於道路新增的城市傢俱,要求各城市傢俱產權單位要提前十天向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進行報備,報備城市傢俱類型包括:各類箱櫃、各種指示牌、各類燈杆、亭子、公交站臺、各種欄杆等。


據悉,“雙微”快速處置工作從今年1月開始,將分三個階段進行。揚州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微修”、“微執法”,實現管理與服務和諧統一,使百姓及時享受到城市管理創新成果。

附:具體實施範圍及內容

實施範圍:各縣(市、區)建成區範圍

(一)城市基礎設施微小破損、缺失問題快速處置機制

內容:因招標程序導致不能及時維修的零散、微小的破損行車道、人行道、路緣石、城市綠化等市政設施,以及垃圾桶(箱)、公廁部件等環衛設施;影響市民群眾出行安全需要應急處置的缺損井蓋和傾斜、倒伏的各類杆線等;影響城市容貌的建築立面和戶外廣告破損殘缺、垃圾積存、黃土裸露等。

(二)城市管理微小違法行為快速查處機制

內容:隨地吐痰、亂扔菸頭和零散垃圾等影響城市環境衛生,以及車窗拋物、佔用盲道違規設置攤點和非機動車亂停放等影響城市市容和市民出行安全等輕微違法行為。

(三)新增設置市區城市傢俱實行報備制度

內容:對道路新增的城市傢俱實行報備制度,由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核實有無影響城市市容和市民出行安全,與周邊城市環境協調,產權單位有無明確責任人和定期維護保養人員。

來源丨揚州廣電“揚帆”手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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