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科學部署警力,切實做好交通恢復、事故預防、疏堵保暢等工作,加大酒駕醉駕行為整治力度,將查處重點放在居民區、恢復營業的餐飲娛樂場所、城鄉結合部周邊道路以及事故易發點段,營造嚴查酒駕濃厚氛圍,遏制酒駕醉駕多發勢頭。
警示案例曝光
3月21日晚上,交警大隊汶村中隊在汶村鎮路段開展夜查酒駕行動。8時30分,一輛粵J1***1號二輪摩托車駕駛人被檢查出酒駕行為。經酒精呼氣測試,駕駛人甄某(男,36歲,廣東省台山市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2mg/100ml,達到酒後駕駛認定標準。據甄某稱,當晚他與朋友在海宴鎮吃飯時喝了酒,在開車回家的路上,被民警逮了個正著。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將被處罰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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